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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通典-唐-杜佑-第252页

于茧馆,毕,还宫。祀先蚕,礼以少牢。凡蚕丝絮,织室以作祭服。祭服者,冕服也。天地宗庙群神五时之服。其皇帝得以作缕缝衣,皇后得以作巾絮而已。置蚕宫令、丞,诸天下官下法皆诣蚕室,与妇人从事,故旧有东西织室作治。
  魏文帝黄初七年,皇后蚕于北郊,依周典也。
  晋武帝太康六年,蚕于西郊。盖与籍田对其方也。先蚕坛高一丈,方二丈,四出陛,陛广五尺,在皇后采桑坛东南帷宫外门之外,而东南去帷宫十丈,在蚕室西南,桑林在其东。取列侯妻六人为蚕母。蚕将生,择吉日,皇后着十二笄步摇,依汉魏故事,衣青衣,乘油画云母安车,驾六騩音贵马。女尚书着貂蝉佩玺陪乘,载筐钩。公主、三夫人、九嫔、世妇、诸太妃、太夫人及县乡君、郡公侯特进夫人、外世妇、命妇皆步摇,衣青,各载筐钩从蚕。先桑二日,蚕宫生蚕着簿上。躬桑日,皇后未到,太祝令质明以太牢告祠,谒者一人监祠。祠毕,彻馔,颁余胙于从桑及奉祠者。皇后至西郊升坛,公主以下陪列坛东。皇后东面躬桑,采三条,诸妃公主各采五条,县乡以下各采九条,悉以桑授蚕母,还蚕室。事讫,皇后还便座,公主以下乃就位,设飨宴,赐绢各有差。
  宋孝武大明四年,始于台城西白石里为蚕所,设兆域,置大殿,又立蚕观。其礼皆循晋氏。
  北齐为蚕坊于京城北之西,去皇宫十八里外。有蚕宫,方九十步,墙高一丈五尺。其中起蚕室二十七,别殿一区。置蚕宫令、丞,宦者为之。路西置皇后蚕坛,高四尺,方二丈,四陛,陛各广八尺。置先蚕坛于桑坛东南,大路东,横路南。坛高五尺,方二丈,四陛,陛各五尺。外兆方四十步,面开一门。有绿襜襦、衣、黄履,以供蚕母。每岁季春,谷雨后吉日,使公卿以一太牢祠先蚕黄帝轩辕氏于坛上,无配,如祀先农。礼讫,皇后因亲桑于坛。备法驾,服鞠衣,乘重翟,帅六宫升桑坛东陛,即御座。女尚书执筐,女主衣执钩,立坛下。皇后降自东陛,执筐者处右,执钩者居左,蚕母在后。乃躬桑三条,讫,升坛即御座。内命妇以次就桑,服鞠衣者采五条,展衣者七条,褖衣者九条,以授蚕母。还蚕室,切之,授世妇,洒一簿。凡应桑者并复本位。后乃降坛,还便殿,设劳酒,颁赉而还。
  后周制,皇后乘翠辂,率六宫三妃、三、音弋,妇官名。御媛、御婉、三公夫人、三孤内子至蚕所,以一少牢亲进,祭奠先蚕西陵氏神。礼毕,降坛,令二嫔为亚献终献,因以躬桑。
  隋制,先蚕坛,于宫北三里为坛,高四尺。季春上巳,皇后服鞠衣,以一太牢、制币,祭先蚕于坛上,用一献之礼。祭讫,就桑位于坛南,东面。尚功进金钩,典制奉筐。皇后采三条,反钩。命妇各依班采五条九条止。世妇于蚕母受切桑,洒讫,皇后乃还。自齐及周隋,其典法多依晋仪,亦时有损益。
  大唐显庆元年三月辛巳,皇后武氏;先天二年三月辛卯,皇后王氏;干元二年三月己巳,皇后张氏:并有事于先蚕。其仪备开元礼。
通典卷第四十七 礼七 沿革七 吉礼六
  天子宗庙 后妃庙 皇太子及皇子宗庙
    天子宗庙唐 虞 夏 殷 周 汉 后汉 魏 晋 东晋 宋 齐 梁 陈 后魏 北齐 后周隋 大唐
  昔者先王感时代谢,思亲立庙,曰宗庙。庙,貌也。宗庙者,先祖之尊貌也。因新物而荐享,以申孝敬。远祖非一,不可遍追,故亲尽而止。
  唐虞立五庙。郑玄按礼纬元命苞云:「天子五庙,二昭二穆,以始祖而五。」其祭尚气,先迎牲,杀于庭,取血告于室以降神。然后奏乐,尸入,王祼以郁鬯。血腥爓祭,用气者也。尚谓先荐之。
  夏氏因之。夏太祖无功而不立。自禹与二昭二穆也。
  殷制,七庙。商书云:「七世之庙,可以观德。」王制云「天子七庙。」郑玄复云:「殷制六庙,自契及汤,二昭二穆。」
  周制,小宗伯掌建国之神位,左宗庙。库门内,雉门外之左。王立七庙,一坛一墠。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曰祖考庙:皆月祭之。远庙为祧,有二祧,享尝乃止。去祧为坛,去坛为墠。坛墠,有祷焉祭之,无祷乃止。去墠曰鬼。王、皇,皆君也。显,明也。祖,始也。名先人以君明始者,所以尊本之意。祧之为言超也,超然上去意也。封土曰坛,除地曰墠。天子迁庙之主,以昭穆合藏于二祧之中。
  郑玄云:「周制七庙,太祖及文王、武王之祧与亲庙四,并而七。」太祖,后稷。王肃云:「尊者尊统于上,故天子七庙。其有殊功异德,非太祖而不毁,不在七庙之数,其礼与太祖同,则文武之庙是。」按玄注王制据礼纬元命苞云「唐虞五庙,殷六庙,周七庙」。又注祭法云:「天子迁庙之主,以昭穆合藏于二祧之中。」王肃非之曰:「周之文武,受命之主,不迁之庙。殷之三宗,宗其德而存其庙,并不以为常数也。凡七庙者,不称周室,不及文武,而曰天子诸侯,是同天子诸侯之名制也。孙卿子曰:『有天下者事七庙。有一国者事五代,所以积厚者流泽广,积薄者流泽狭也。』祭法云『远庙曰祧』,亲尽之上,犹存二庙也。文武百代不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