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是周服之下殇,不可以服轻而恩疏也。」
或曰:「因丧而冠,亦礼之明文,何以复于大功小功丧中,每言冠乎?」答曰:「在丧,冠而已,不行冠礼也。于大功小功之末,故可行冠礼。因丧而冠,与备行冠礼殊也。」
或问者曰:「礼:『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可以娶妇。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娶妻。』按经大功之末,虽云可以冠子、嫁子,不言己可以冠,而郑氏注云『己大功卒哭而可以冠』。未解。经又云『大功之末』,而注云『卒哭』,不知此言末,便是卒哭,为非卒哭邪?」答曰:「记云『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而注又云『己大功卒哭而可以冠,小功卒哭而可以冠娶妻』者,冠而后娶,今既云冠嫁其子,则于文不得复自着己冠,故注家合而明之。以小功得娶妻,则大功亦可以得冠,冠轻婚重,故大功之末得自冠,小功之末得自娶,以记文不备,故注兼明之。注之有此比。礼,三月既葬,卒哭,于小功则余有二月,是末也。于大功则正三分之一,便谓之末,意常以疑之。然郑氏注丧服经云,『葬,丧之大事』,既毕,故谓之末邪?」
重问曰:「省及申释注意,甚为允也。然仆犹有所未了。礼小功卒哭可以娶者,婚礼『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明婚虽属吉,而有嗣亲之感;小功余丧,不重祖考之思,故可以娶也。大功可冠,犹有疑焉。夫吉礼将事,必先筮宾,然后成礼。大功之末可以冠嫁其子者,以己大功之末,于子则小功服已过半,情降既殊,日算浸远,故子可以行吉事。至于己身,亲有功布重制,月数尚近,而便释亲重之服,行轻吉之礼,于此称情,无乃薄邪?且非礼正文,出自注义耳。若有广比,想能明例以告之。」答曰:「齐缞之丧,则冠婚皆废。大功则废婚而行冠,冠吉轻而婚吉重故也。冠吉轻故行之于大功之末,婚吉重故行之于小功之余。但以大功末云可以冠子,而自着己冠之文不便。贤者以三隅反之,推小功得自娶,则大功得自冠。以身有功服,月数尚近,释亲重之服,行轻吉之事。今正以小功大功之末,俱得行吉礼,故施轻吉于重末,行重吉于轻余。重服不可以行重吉,故许其轻者;轻服可以通重吉,故因得行之。若大功之冠,则行吉冠之礼而反丧服。若服在齐缞,不得行吉,则因丧而冠,以冠礼贵及,不可踰时。而齐缞之服崇重,则大功之末差轻,轻则行以吉,重则因以凶也。」
女笄周
周制,女子许嫁,笄而醴之,称字。许嫁,已受纳征礼也。笄女礼犹冠男也,使主妇、女宾执其礼。祖庙未毁,教于公宫三月;祖庙已毁,则教于宗室。祖庙,女高祖为君者之庙,以有缌麻之亲,就尊者之宫教之也。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宗室,大宗子之家。公羊传:「妇人许嫁,笄而字之,死则以成人之丧埋之。」谓不为殇也。鲁僖公九年,伯姬卒是。杂记:「女虽未许嫁,年二十而笄,礼之,妇人执其礼。」虽未许嫁,年二十亦为成人矣。礼之,酌以成之。言妇人执其礼,明非许嫁之笄。贾公彦云:「许嫁笄,当使主妇对女宾执其礼,其仪如冠男也。又许嫁者用醴礼之,不许嫁者,当用酒醮之,敬其早得礼。」燕则鬈首。既笄之后去之也,犹若女有鬌紒也。鬈音巨员切。鬌,丁果切。
通典卷第五十七 礼十七 沿革十七 嘉礼二
君臣冠冕巾帻等制度
冕大裘冕 袞冕 鷩冕 毳冕 絺冕 玄冕 通天平冕 平天冕 蒼冕 青冕 赤冕 黃冕 素冕 黑冕 象冕 山冕 火冕 藻冕 方冕 祀冕 緇布冠進賢冠 牟追冠章甫冠 委貌冠 通天冠 長冠劉氏冠 齋冠 遠遊冠具服遠遊冠 公服遠遊冠 高山冠側注冠 法冠獬豸冠 柱後惠文冠 建華冠鷸冠 趙惠文冠武冠 武弁 大冠 鵔鸃冠 鶡冠 繁冠 建冠 籠冠 方山冠 巧士冠 卻非冠 樊噲冠 術氏冠 卻敵冠 進德冠 翼善冠 皇收 冔 爵弁 廣冕 皮弁 韋弁 幘童子幘 空頂幘 納言幘 赤幘 緗幘 素幘 黑幘 紺幘 綠幘 青幘 白 鳥紗 帽皮帽 皁帽 翠帽 黑帽 高屋白紗帽 高頂帽 岑帽 突騎帽 葛巾角巾 幅巾縑巾 黃巾 巾子
君臣冠冕巾帻等制度
上古衣毛帽皮,后代圣人见鸟兽冠角,乃作冠缨。黄帝造旒冕,始用布帛,冕者,冠之有旒。唐虞以上,冠布无緌,緌,缨饰。夏后以牟追,音丁回反。以收,所以收敛发。殷制章甫,或以冔,章,明也,言以表明丈夫。甫或为父。冔,覆也,自覆饰。冔音况甫反。形制并无文。至周六冕,章数始备,故孔子曰「服周之冕」,言中礼也。洎乎幽厉衰微,秦焚六籍,图写纷杂,记注混淆。今征其实录,捃拾沿革,为冠冕篇云。
冕大裘冕 衮冕 鷩冕 毳冕 絺冕 玄冕 通天平冕 平天冕 苍冕 青冕 赤冕 黄冕 素冕 黑冕 象冕 山冕 火冕 藻冕 方冕 祀冕○有熊氏 周 秦 后汉 魏 晋 东晋宋 齐 梁 陈 北齐 后周 隋 大唐
黄帝作冕,垂旒,目不邪视也。充纩,示不听谗言也。事见世本。
周制,弁师掌王之五冕,皆玄冕,朱里,綖纽。冕服有六而言五者,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