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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入幕须知-清-汪龙庄-第10页

孔子大圣犹敏于事,幕  客学识有限,其敢怠忽乎哉?
须示民以信
官能予人以信,人自帖服。吾辈佐官,须先要之于信。凡批发呈状,示审词讼,其日期早晚,俱有定准,则人可依期伺候,无废时失业之虑。期之速者,必致与人之诵,即克日稍缓,亦可不生怨言,第欲官能守信,必先幕不失信。盖官苟失信,幕可力尽。慕自失信,官或乐从。官之公事甚繁,偶尔偷安、便逾期刻,全在幕友随时劝勉。至于幕友不能克期,而官且援为口实,则它之不信,咎半在幕也。  开赈既示日期,饥人四面将至,万不可改,致误民命。  如示期本迟,而欲改早者,愈早愈妙。考试最要酌时昔势,  定期出示不可轻改。若不经意恐,小而士论不平,大则藉  端罢考,他如出借,点验老民残废及放棉衣口量等事,凡  稍涉入来出众者皆可类推。
勿轻出告示
条教号令是道齐中一事。告示原不可少,然必其事实有关系,须得指出利弊,与众共喻。或劝或戒非托空言,方为有益。若书吏视为故纸,士民目为常谈,抄录旧稿,率意涂饰者,书可不必。非惟省事,亦可积福。每见贴示之处,增下多有阳沟及安设粪缸溺桶之类,风吹雨打,示纸堕落秽中,亵字造孽,所损正不细耳。  与其轻出告示语诸涂人,何若详批呈词就其切已。
慎交
广交游,通声气,亦觅馆一法。然大不可恃。得一知己,可以不憾。同心之友,何能易得。往往交太滥,致有不能自立之势,又不若轻便自守者转得自全,且善善恶恶直道在人,苟律已无愧,即素不相识之人,亦未尝不为引荐,况交多则费多,力亦恐有不暇给乎。  交而曰慎,择损益也,滥交不惟多费,且恐或累声名。
勿攀援
登高之呼,其响四应。吾辈声名所系,原不能不藉当道诸公齿牙奖借。然彼有相赏之实,自能说项。如攀援依附,事终无补,非必其人自挟资自大也,即甚虚怀下士而公务殷繁,势不能悬榻倒履,司阍者又多不能仰体主人之意,怀利投谒,徒为若辈轻薄,甚无谓也。总之彼须用我,目能求我,我若求彼,转归无用,故吾道以自立为主。  自立是敦品励学,求其在我。
办事勿分畛域
州县幕友其名有五,曰刑名,曰钱谷,曰书记,曰挂号,曰征比。剧者需才至十余人,简者或以二三人兼之,其事各有所司。而刑名、钱谷实总其要官之考成,倚之民之身家,属之居是席者,直须以官事为己事,无分畛域。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而后可。盖宅门以内,职分两项,而宅门以外,官止一人。谚云:一人之谋不敌两人之智。如以事非切已,坐视其炎,而不置一词。或以己所专司不容旁人更参一解,皆非敬公之义也。特舍己从人其权在我。而以局外之人效手虑之得,则或直委婉或宜径直,须视当局者之性情而善用之。否则贤智先人,转易激成乖刺耳。  此是忠告善道之法。人情喜曲恶直,总以委婉为佳。
勿轻令人习幕
吾辈以图名本就,转而治生。惟习幕一途与读书为近,故从事者多。然幕中数席,惟刑名、钱谷岁修较厚。余则不过百金内外,或止四五十金者,一经入幕,便无他途可谋,而幕修之外,又分毫无可取益。公事之称手与否,主宾之同道与否,皆不可知。不合则去,失馆亦常有之事。刑名、钱谷谙练而端方者,当道每交相罗致,得馆尚易。其他书记、挂号、征比各席非势要吹嘘。即刑钱引荐,虽格有用之才,洁无瑕之品足以致当道延访者件无一二,其得馆较难。以修辅而计刑钱,一岁所入足抵书号征比数年。即失馆缺用,得馆之后可以弥补。若书号、征比得馆已属拮据,失馆更费枝梧。且如乡里课徒及经营贸易、蕴袍疏食勤俭有素,处幕馆者章身不能无具,随从不能无人加以庆吊往还,亲朋假乞,无一可省。岁修百金,到家亦不过六七十金。八口之家,仅足敷衍。万一久无就绪,势且典贷无门,居处既习于安闲,行业转难于更改,终身坐困,始基误之。故亲友之从余习幕者,余必先察其才识,如不足以造就刑钱,则四五月之内即令归习他务。盖课徒可以进业,贸易可以生财。作幕二字,不知误尽几许才人。量而后入择术者,不可不自审也。  未成者可改则改,已业者得体便休。
须体俗情
幕之为学,读律尚已。其运用之妙,尤在善体人情。盖各处风俗往往不同,必须虚心体问,就其俗尚所直,随时调剂。然后传以律令,则上下相协,官声得著,幕望自隆。若一味我行我法,或且怨集谤生。古云利不百不兴,弊不百不除。真阅历不可不念也。
戒己甚
余尚在胡公幕中,初读律书时,惴惴焉,恐不能习幕是虑。友人骆君炳文,端方港练,独严事之。尝语余田:以子之才之识,为人佐治,所谓儒学医案作齐者,非不能之患,正恐太能耳。金请其故,曰:衙门中事,可结便结。情节之无大关系者,不必深求。往往恃其明察,一丝不肯放过,则枝节横生,累人无已,是调已甚,圣贤之所戒也。余心识之,不敢忘。数十年来,觉受此语之益甚多。  戒已甚不仅佐治宜然,处世待人成当取法。
公事不宜迁就
实之佐主,所办无非公事,端资和衷商酌,不可稍介以私。私之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