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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在官法戒录-清-陈弘谋-第9页

而已。若贪而又酷、以直为曲、以曲为直。不畏王法、不顾天理。夺财多、害人众。其祸未尝不大、其报应未尝不惨。或至杀身灭门者有之。凡此皆为财所使、而得恶报者也。 【同上】
  世人原有夺人财而不必杀人者、惟衙门中人、既欲得财、则必多方播弄、设计坑陷、虽置之死地、亦不顾惜、那复计及报应之惨且速耶、
  又曰。狱官狱卒、其意以酷虐不加、则贿赂不入。每借一二穷者、酷加刑具、恐吓他囚。彼岂无人性哉、利心积惯使然也。为府县官者、拣一个好狱吏、最为紧要。 【同上】
  每闻衙门中人、动曰打死狗与活狗看、又曰不见棺材不下泪、无非卖弄酷虐难堪之状、使人不得不贿赂、不敢不贿赂耳、此不独狱吏也、而狱吏更甚、
  又曰。为善难而为恶易者、莫如胥役之辈、与往来官府之人。何也、彼日侍官府之侧、便于进言。有瑕隙者、投戈下石之。利端弊窦、逢迎开导之。甚易易也。非有守之人、鲜能自持者。夫方其投戈下石、逢迎开导之时、幸以为无人知也。人即知之、以为莫我如何也。于是肆志行之而莫之戒。及其罹于法网也、鞭笞刑戮。上以致父母之忧、而下以贻妻子之累、辱莫甚焉。即使王法可漏、而天必加谴、鬼必加责。能逃于身、而不能逃于子孙。正恐报遅一日、则更重一日也。何如存心宽恕、常循理法。不假公道以济私忿。不开利端以害万姓。其获福宁有量乎。 【同上】
  为奸猾描写心曲、为奸猾计虑后患、更为奸猾寻觅出路、与颜光衷所言同意、而此更显切着明也、、有人论及案牍秘要、友答以一字诀曰刻、谓宁刻则自己有地步、可以免过也、此真一言而伤天地之和者也、夫不论理之是非、而惟以刻为能、势必事事从深处吹求、则事之难行、而人之不得所者岂少耶、即为自已地步、宽而得过、不失为君子、刻则天怒人怨、其得祸当更烈也、至于吏胥、身居里党、平日岂无私恩小怨、而事情一经其手、时势有可以为、遂尔昧却良心、罔顾公论、操戈下石、深文曲法、易于反掌、虽快心于一时、终贻祸于异日、编中论公私宽刻之利害、而谆谆于吏胥、正此意也、
  石天基曰。愚民无知犯法、正如瞎人走入深坑、未有不得祸者、而彼不知、是以可悯。悯之如何、劝之而已。婉言开导、劝也。危词警戒、亦劝也。有势力者、以势力行其劝戒。有智巧者、以智巧行其扶持。全在不为利、不为私、秉公处之。积诚动之而已。桐城姚司寇曰。人能劝一庸人为善、世上便多一个好人。劝一恶人为善、则世上少了一个恶人。又多了一个好人。其功更倍。 【人事通】
  衙门中每日所见、多愚而犯法之人、苦肯作瞎人走坑看待、常存怜悯之心、常行劝戒之术、此中积德无量、一切倚势作奸、乘危肆害之事、自然不肯复为矣、至于劝化恶人、亦惟衙门中为最便、
  又曰。朝廷申设律法、禁民为非、实所以保全之也。每见乡村小民、胆小识浅。官法所在、凛如雷霆。刑杖所及、赫如鼎镬。惟身处公门、见闻习熟。反视律令为闲话、安刑罚为枕席。辱父母之遗体、污祖宗之清名。岂非自作之孽乎。语云、惧法朝朝乐。即是此义。 【同上】
  衙门中人、日日以法律绳人、刑杖若人、而自己反不畏法律、不畏刑杖、固由利令智昏、亦由习见生玩、身居其地、所宜猛省、
●在官法戒录卷之二
粤西陈弘谋榕门编辑
  昆山葛正笏搢书
  长洲张凤孙少仪同订
  临川李安民书臣参校
法录上
◆法录上
萧何、沛人。以文母害、 【用文法能公平也、】 为沛主吏 【犹都吏、】 掾。高祖为布衣时、数以吏事护高祖。及高祖为沛公、何尝为丞、督事。沛公至咸阳、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何独先入收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沛公具知天下阸塞、户口多少强弱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得秦图书也。沛公为汉王、何为丞相。进韩信、东定三秦。何收巴蜀、填 【音镇】 抚谕告、使给军食。汉王数失军、何常兴关中卒补缺。上以此专任何关中事。汉王即皇帝位、以何功最盛、封酇侯。食邑八千户。位次第一。封何父母兄弟十余人、皆食邑。何买田宅、必居穷僻处。为家不治垣屋。曰、令后世贤、师吾俭。不贤、母为势家所夺。薨、谥文终侯。 【汉书】
  沛公至咸阳、何不取金帛财物、而独收律令图书、当时似近于不急之务、迨后沛公得因此具知阨塞户口强弱及民疾苦、以此见何为吏掾时、已具宰辅器识、视争取金帛财物、何啻天渊耶、至由刀笔吏而至相位、极人世富贵显荣、而置宅必于穷僻、训后惟在节俭、尤非富贵中人也、
  曹参、沛人。秦时为狱掾。 【主狱之吏。】 从高祖定天下、战功最多。赐爵列侯。食邑平阳万六百三十户、世世勿绝。孝惠时、为齐相。用葢公 【齐贤人。】 言。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相齐九年、国内安集。萧何薨、召入为宰相。举事无所变更、一遵何之约束。择郡国吏、讷于文辞、谨厚长者、即除为丞相史。吏文言刻深、欲务声名、辄斥去之。卒谥懿侯。百姓歌之曰。萧何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