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者带诸阁学士及以次侍从带待制,卿监资格者带修撰直阁及京官直秘阁,武臣带阁门宣赞舎人之类。
机政
宰执职事之谓。
朝典
国之大法。
亲民
理治百姓,监鎭知寨亦然。
长贰
正官与副官之总名。
幕职
佥判、司理、司法、司戸、録参、节推、察推、节判、察判之类。幕者本以主帅出塞,从权安营立帐而得此名,如卫靑幕府是也。
上马官
敎授至厅前上下马故也。
寄居官
又名私居官。不以客居及本贯土著,皆谓之私居、寄居。其义盖有官者,本朝廷仕宦也。
判府
宰相、三公、三少、眞王出鎭,方谓之判,其余乃过呼。
县令
未改京朝官宰县也。
知丞
已改京朝官也。未改则带权字,只谓之县丞。
军使
在县之上,军监之下。
举主
依条制科格,以荐名于朝廷者。内有职司常员之分。
元老
国之老旧名臣也。
宿儒
久有名望之士也。
贤路
淸要储材升擢之所也。
言路
台谏给舍也。
绅
仕宦之称,本指其笏带之类也。
储材
抜擢于此职,以待进用也。
淸要
职慢位显谓之淸,职紧位显谓之要,兼此二者谓之淸要。
冷官
凡缓慢优闲之职是也。因杜子美诗云,广文先生官独冷,后人遂专以号敎官。
官
武臣及军官之自谦,或以为讥。
开官口
旧制,及第人带左字,余皆带右字,以左字像开口也。今并不带左右字。
院体
唐以来,翰林院诸色皆有,后遂效之,即学官样之谓也。如京师有书艺局、医官局、天文局、御书院之类是也。即今画家称十三科,亦是京师翰林子局。如德寿宫置省智堂,故有李从训之徒。
世赏
书曰赏延于世,即今之奏荫之类。
选调
承直郎以下,廸功郎以上,文资也。又谓之选海,以其难出常调也。
未出官
谓文学、助敎、将仕、通仕、登仕、下班、资法之类。
十三阶
右武以上,至刺史为止法。
举业
治经
春秋兼三传、易、书、诗、二礼,各以一经,仍各兼语、孟,谓之小经。若诗赋人,旧亦曾兼一经,今免。
武举
分二等。盖絶伦者挽二石以上斗力,平等者挽九斗以上可也。至日,歩射两箭,马射正背,共五箭为头场。
三场
第一场本经义三道,小经义各一道,计五道。若诗赋人,八韵赋一道,省题诗一首。第二场论一道。第三场策三道,仍各有格式条限。若武举则以弓马为第一场,其次七书义五道,其策三道。
州县学
即古者国有庠郷有校之义,本朝宰相王安石增制应补之法,试考升赏,与贡举不相干。庆元以来又增辟斋名,以广武举之士。盖从臣寮请也。
帘试
补试中者,再于长官帘前试一次。治经人作语孟义,词赋人作省题诗。优者行食。其有任子铨试,过赴吏部帘试经义破题或有诗,亦谓之帘试。
供课
州县学生分旬习试三场,各给册子供呈,上庠亦然。
堂试
州学考试考分,将来由此升补。
升补
堂试累中人推赏,至于升入上庠。
补试
州县学春秋两放补试,白身人本经中者注籍。
混补
天下士人不限有无学籍,皆得赴试本经一场,中者入上庠。
大补
选试旧举待补及州县学等级该恩士人,升上庠也。
待补
三场内只第一场合格,及补试内只大经合格,盖恐黜下之可惜,故以此勉其学者。惟武举只弓马合格者待补,谓之一事中。
私试
毎月试一场,凡满季计三场,谓孟月本经,仲月论,季月策,并锁试于前廊,以学官主文考校,惟公试之月免。
公试
毎歳春二三月之交公试,两日三场,谓第二日论策各一道,并差外官于贡院主文,以学官干预考校。
内舎
入上庠宗学者,皆外舎生。若校定满年行食分数之人,如公试中等,即依例升补内舎,与公试榜同出,自后方得为长谕。若内舎私试连三次不中者,降为外舎。
上舎
内舎校定分数人,两年一次试升上舎。凡九月内锁院三场,以优等、平等取人,其法严于省解也。中者自后不复赴公私试,只赴上舎试,以 释褐。如入学六年得为释褐者,谓之走马上舎。
释褐
上舎试中优等者释褐,以分数多者为状元,其名望重于科举状元。
神童
十歳以下能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