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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未信编-清-潘杓灿-第40页

入水中再以所合之桶钳盖。片时即毙名曰游湖其人既毙用水洗净毫无伤迹、即有血倒出见灰即回、血应凝滞于面、得灰亦解面更微黄而白似病死者。但灰因水浮。必入口鼻口鼻虽可洗涤而灰滓之着于脑者。不可去也当同前验生前落水法检其脑内
  若年老之人以手摀。之气亦能绝死无伤痕者当听之以意矣。
△杖毙
受杖。身死须勘验杖疮深浅□狭。日浅则疮围有毒气至青黑色皮肉坚硬。久、则有脓水淹浸。皮肉溃烂
  立毙者。宜看阴囊。妇女产门。并两胁肋腰小腹等处。有无损伤。恐皂隶得贿。决打非法。因而致命。
△雷震死
雷乃阳火。着人则身尸焦黑。须发焦卷身□拳散。口开眉皱。头髻披乱。经火之处。皮肉坚硬而卷黑。伤痕多在脑后。脑缝多开。有手掌大片紫赤浮皮。胸项背膊。或有似篆字文者。
△虎咬死
被虎伤死者。肉色黄。口眼多开。两手握拳。发散乱。粪出。伤处有舌舐齿咬痕。
  或云月初咬头项。月中咬肩背。月终咬臀腿。猫之咬鼠同然也。
附医救法
?附医救法
虎伤者。服水化沙糖并以糖涂伤处或真麻油亦□又以生姜汁洗以自矾末敷之。仍饮汁以解其毒
△蛇犬伤死
■〈虫兀〉蝮伤死者。伤处微有齿损黑痕。四边青肿。有黄水流出若毒气灌溢四肢。则身体肿。面黑。
  人为猘犬所伤死者。伤处必有痕迹。腹胀硬。小便挺出。其毒发之时。如感冒风寒之状。畏风特甚。作大声每欲啮人及衣物。小腹坠胀小便难。大毒最厉。人受其咬则毒气入腹。顿孕□犬。攻胀而毙。初咬犹可救药。毒既发。则犬形巳成不治。 【伤处虽未破。但现。青紫。即巳中毒宜急治之】
附医救法
?附医救法
■〈虫兀〉蝮螫人。毒内□即死立将伤后川绳绢紫定。无使毒入心腹令人口断米醋。或烧酒吮伤以吸技其毒吮者必随吮随吐随换酒醋再吮以红□□消为度吮人不可悞咽酒醋咽则毒中吮人。又急饮麻油一二盏护心解毒以□未敷之、 大约蛇毒之厉者刻能毙人。惟有急以利刃脔去所啮之死肉、可以渐解猘犬伤人。乘毒未发用□毛七个去□足超净用鸡蛋二枚同蒸去虫淡食蛋于小便内取下血别□胀不解则血□未尽仍再食□尽乃止 又法受咬后立至溪河将伤处挤洗血尽多饮生姜汁则毒可解仍封紫疮口勿使受风 又法用□毛同米炒俟米老黄去虫将米研末蒸蛋食如前法血块下尽为度
△脱阳
男子色欲太多精忽尽泄。脱死于妇人身上者其阳不衰。
△醉饱死
检尸并无伤痕。以手拍肚惟膨胀而响。宜问尸亲。死人生前能饮酒多少死之日。饮酒多少便可推勘致死□由。
  人醉饱后跳高。抬重。用力太过。至于内损亦可致死。其□难明。但口鼻大便。必有饮食并血出。
△病死
检尸无伤。但瘦弱痿黄。口眼俱合。两手舒展。身上或有针炙新疤。即须研问尸亲。生前此人。定患病症。果否曾唤医人调治。如有医人。立唤质问。实系现患某症。曾用何药。取问明确。定为患病身死
  凡检尸既无痕伤。而身死暴实属不明者宜看口内有无涎唾。喉间肿否。若喉肿多涎。此急患□喉疯而殒也。
  卒死者。肌肉不陷。中疯者。口鼻内或有涎沬。或口眼歪斜。中邪者。两手多握。手足爪甲多青。中□者。遍身多青紫。口眼开。唇或微绽。手不握拳。中暑多在五六七月。眼合、面皮白色。总以身无别様伤痕为定凖。
  针炙死者。须另勾医人。验针炙处。是否穴道。有无错误致死因由。
  其有虽在与人鬪殴之后保辜未满。而原伤巳是平复。别无行风入疮痕迹。另患他病者。将医人取问确由。亦拟辜内他疾身死。无抵偿之理。不可狐疑不决也。
附医救法
?附医救法
凡人卒死皆一时气血凝滞脉络闭塞故也。宜用皂角为求吹入鼻孔。得嚏则气通血活。可徐按各症。救以汤药 又法重提其发指其人中。生姜擦齿令稍开以姜汤灌之。畧受即可救
  中暑暴死。以胡麻一升。炒黑。□冷。为末。新汲水调灌。针折肉中用陈腌肉去皮取红活美好者同肥剥切剉浓以象牙及人所退?甲□为细末拌匀再剉务相和合□敷针穴周围折针自出牧箭镞亦可用
△检骨
尸或久远消化。法应检骨。骨有数目前后次序。不可不知。更有男女不同之处。亦宜详辨。庶无外混。
  人周身有三百六十五骨节按一年有三百六十五日男子骨白。妇女骨黑。髑髅骨。男子自项及耳并脑后。共八片。蔡州人有九片者。脑后横一缝。当正下。至发别有一直缝。妇女止六片。有脑后横缝。无正下直缝。牙有廿四。或三十二。或三十六。不尽同。胸前骨三条。心骨一片。状如钱。项与脊骨共十二节。白项至腰。共二十四髓骨。上有大髓骨。肩后左右有饭匙骨各一片。左右肋骨。男子各十二条。八条长。四条短。妇女十四条。男子两腰各有一大骨如掌。有八孔。作四行。八字様。妇女则无手脚骨各二?。左右手腕。及左右臁肕骨。两膝头各有□骨隐在其间。大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