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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读例存疑-清-薛允升-第190页

棚民,似应添入。
□应照戸部例修改。
   《戸部则例》。
□三十戸设立棚长一名,稽査约束一体编査,保甲毎届十月,另册报核。
□各省山居棚民按戸编册,责成地主并保长结报。广东省寮民,毎寮给牌,互相保结,责令寮长钤束。傥窝藏奸宄,容隐不报,査出治罪。其业主招佃及寮丁垦种官山,倶赴官报明察验,准其搭寮耕种。违者,招佃之山主,照违令律治罪。垦种寮丁,照盗耕田亩律治罪。文武员弁,不经心约束,以致窝匪者,均査参究处。
盘诘奸细  一,滇省与外夷商贩,江西湖广人为多,尤宜严禁。永昌府有潞江一处,顺宁府有猛缅一处,倶为通达各边总汇之区,应派妥干员弁专司稽察。遇有江楚客民,驱令归回其向来居住。近边之人,地方官照内地保甲之例编造寄籍册档,登记年貌,互相保结,严禁与附近■【犬罢】夷结亲。如有进关回籍等事,倶用互结报明,官给印票,关口照验放行,回滇时照验放出。若无印票,不准放行。守关员弁如有混放偷漏情事,査明参处。其顺宁、永昌、腾越、猛缅、南甸、龙陵一带,所有本籍民人,保甲亦一体严为稽核,毋许江楚客民混匿,违者,从严惩治。至猛缅需用之黄丝等货,概不许贩至潞江、猛缅隘口,如有私贩出关者,货物入官,本犯究处。
   此条系乾隆四十二年钦差大学士诚谋英勇公阿桂等酌定边境事宜,奏准定例。
   谨按。与私越冒度关津门?滇省永昌顺宁二府一条系属一事,均系尔时办法,盖为缅匪而设。
盘诘奸细  一,凡有外国人等私越边境,无论是否贼匪,守卡官员即行擒拏。有将军参赞驻札者,报明将军参赞,有督抚驻札者,报明督抚,听候办理。如守卡官员任意贿纵,査出即行正法。其该管之将军、参赞、督抚等不遵照妥办,亦一并从重治罪。
   此条系乾隆四十四年,黒龙江将军傅玉等,参奏俄罗斯十七人,执持兵械,赶马五十余匹,越入境内,被卡伦官兵兖布等拏获,并不报明将军,将俄罗斯马匹、皮张等物私留纵放,请将守卡官员治罪案内,钦奉上谕,恭纂为例。
   谨按。此例颇严,一经受贿,即行正法,所以严边防也。
盘诘奸细  一,洋面山岛不许民人搭盖房屋居住,令该镇将督同弁兵于出洋会哨时奋勇搜捕,见有在海岛内搭盖房屋者,除有为匪实迹,各照定例拏究办理,即未为匪,所有房屋亦立即烧毁。仍于歳底将各海岛有无建房居住及人数多寡之处,咨报军机处,兵刑二部査明汇奏。
   此条系乾隆五十四年,大学士伯和珅等,会议海洋盗犯出没之所设法禁止严行稽察一折,奏准定例。
   谨按。盖恐其窝留盗匪也,与违禁下海门给票时査明人数,系属一事。
□仅止烧毁房屋,并不治罪,似嫌未协。《处分则例》云,内地民人私往海岛盖房居住,州县官知情故纵者,革职治罪。不知情者,革职。其严如此,而盖房居住之奸民竟予勿论,何耶。
□乾隆五十五年九月钦奉上谕,与此不同。中有云,前因顾学潮奏称,沿海各省所属岛屿,多有内地民人建盖草寮房屋居住,日聚日多,诚恐相聚为匪,査察难周,令各该督抚査明海岛情形,如有匪徒潜搭草寮房屋居住者,立即烧毁。今据伍拉纳奏称,浙、闽两省海岛居民甚多,已成市肆,不便概行烧毁驱逐。所奏甚是,自当如此办理等因。既经钦奉谕旨,此例自可删改。且兵部《中枢政考》及《戸部则例》均已定立专条,与此例亦属互相参差。
   《中枢政考》。
□一,各省海岛除例应封禁者,不许民人渔戸札搭寮棚居住采捕外,其居住多年不便驱逐之海岛村墟,及渔戸出洋采捕暂在海岛搭寮栖止者,责令沿海巡洋各员弁实力稽査,母致窝藏为匪云云,
□一,山东省海岛居民除不准増添房屋外,其现住居民令沿海各州县并守口员弁实力巡察,以靖海疆。
□一,浙江省海岛居民除不准増添居屋外,其现住居民一律编甲稽査。并责成该管镇道,于出洋之时严密査察,毋使稍有容留。仍于年底査明有无増添,专折具奏。
   《戸部则例》。
□一,粤东、福建、浙江等省沿海地方,除地处外洋离汛较远各海岛不准民人居住外,其附近炮台塘汛搭盖寮房久经居住民人,令文武员弁实力稽査,照内地民人之例就近编排保甲,分给门牌,开载戸口年歳,设立牌头甲长澳保,如有窝藏盗匪等事,即将该犯所住寮房烧毁。并令自(乾隆五十五年奏准)清査后,毋许再有无籍可稽之贫民续行占住,统由该管营县按月亲赴査点,年底道府通报。凡例应封禁以及向无寮房各海岛,专责营员随时査勘。仍于年终,将有无续占,汇折具奏。如有虚应故事、捏饰容隐,严参究处。至渔戸出洋采捕,暂在海岛搭寮栖止者,仍听。
盘诘奸细  一,盛京地方遇有匪徒越边偷运米石接济山犯,未至一石,照违制律杖一百。至一石者,杖六十,徒一年。毎一石加一等,五石以上拟杖一百,流三千里。傥有运送杂粮、吃食、货物等项,计其駄载之马,毎马一匹作米五斗,照偷运米石之数一律办理。若仅止背负运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