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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清-永瑢-第459页

、谢二绣衣以得银太多,假他事谪官云云。考守仁讨宸濠,始末详见《明史》及《阳明全集》,俱不载遗敕书事。其有无盖不可知。至伍文定、邢珣之掳掠,当时诸珰忌守仁之功,沮其赏格,原有斯言,然究不得其确证。观昭所记,则文定等之谤,正以昭等争功故也。其自谓破省城时禁止杀掠,释放胁从诸事,皆出其所画诺。既不见於他书。
又谓守仁不听其言,奏捷疏迟,以致激怒武宗南巡,荼毒地方。不知武宗数出游幸,诸珰皆欲邀功,亲征之诏固不在奏捷之迟速也。以此归罪守仁,是尤未免於巧诋矣。
△《治世馀闻》二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所记皆明孝宗时事。考《明史艺文志》有陈洪谟《治世馀闻》四卷。此书止分上下二卷,而卷上标目又阙焉。盖即洪谟之书,传钞者合并其卷帙耳。其题曰《治世馀闻录》,“录”字亦后人所增也。洪谟字宗禹,武陵人,弘治丙辰进士,官至兵部左侍郎。
△《继世纪闻》五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据《明史艺文志》,亦陈洪谟撰。然此书与《治世馀闻》,史皆作四卷。此本乃有五卷,其第三卷仅一页有奇,疑又为传写者误分也。其书皆记武宗时事。谓韩文等劾刘瑾,司礼监太监王岳等佐之。瑾已垂诛,李东阳党於瑾,先期漏言,遂不可制,卒成擅权之祸。所以罪东阳者甚至,其事容或有之。
至谓张彩於瑾多所匡正,反复为辨其枉。则公论具在,安能以一手掩乎?△《壬午功臣爵赏录》一卷、《壬午功臣别录》一卷(左都御史张若溎家藏本)
明都穆撰。穆字元敬,吴县人,弘治己未进士,官至礼部主客司郎中,加太仆寺少卿,致仕。燕王篡立以后,封赏功臣,藏其籍於有司。正德壬申九月,穆官礼部。简视故牍,得其名数而缮写失次,因略加修整,编成《爵赏录》一卷,凡三十三人。后二月复得指挥而下功赏之数,又次第为《别录》一卷,以补前录之阙。建文五年岁在壬午,革除以后称洪武三十五年,次年乃改元永乐云。
△《平番始末》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明许进撰。进字秀升,灵宝人,成化丙戌进士,官至兵部尚书,谥襄毅,事迹具《明史》本传。初,弘治七年,土鲁番阿黑麻攻陷哈密,执忠顺王陕巴去。
进为甘肃巡抚,潜师袭复其城。致仕后因检阅奏稿案牍,编为此书。嘉靖九年,其子诰疏进於朝,诏付史馆。其述用兵始末及西番情事颇详。今《明史》《土鲁番》、《哈密》诸传,大略本之於此。
△《南城召对录》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明李时撰。时字宗易,号松溪,任邱人,弘治壬戌进士,官至华盖殿大学士,谥文康,事迹具《明史》本传。是编乃世宗亲祀祈嗣坛,时与大学士翟銮、尚书汪鋐、侍郎夏言等侍於南城御殿。召见论郊庙礼制,兼及用人赈灾之事。时因录诸臣问答之词。史称时恒召对便殿,接膝咨询,虽无大匡救,而议论多本於厚。
於是编亦略见一斑云。
△《南巡日录》一卷、《北还录》一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明陆深撰。深字子渊,号俨山,上海人,弘治乙丑进士,官至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学士,卒谥文裕,事迹具《明史文苑传》。世宗嘉靖十八年,南幸承天,相度显陵。深时官学士,命掌行在翰林院印扈行。是编乃纪其往返程顿,自二月癸丑至四月壬子,凡六十日之事。《南巡日录》中载有《永乐后内阁诸老历官年月》一篇,乃得之於孙元者。深最留心史学,故随所见而录之云。
△《革除编年》(无卷数,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浙江通志》作嘉善袁仁撰。而朱彝尊又称陈洪谟有《革除编年》一书。《明史艺文志》俱无之,未知孰是也。其书提纲列目,用编年之体,诸臣列传即详附目中。大致与诸书所记略同。书末终於建文四年六月己卯。
自庚辰以后至乙丑破金川门,凡十日,事俱阙焉,疑残其末数页也。
△《姜氏秘史》一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明姜清撰。清,弋阳人,正德辛未进士,官至尚宝司少卿。自靖难之后,建文一朝事迹大抵遗失。是书於故案文集搜辑遗闻,编年纪载。至於地道出亡等事,则未尝载及。纪录颇见精核。案《明史稿》例议、辨野史所载建文元年二月燕王来朝、行御道、登陛不拜、为御史曾凤韶所劾,以为必无之事。而是书载凤韶劾燕王事,云本《吉安府志》。又证以南京锦衣百户潘瑄《贴黄册》,内载校尉潘安三月二十三日叙拨随侍燕王,还北平陆坐云云。据此,则来朝明矣。第不知所云潘瑄《贴黄》者,果足徵信否也。又世传王艮於成祖入城前一日,与胡靖、解缙集吴溥舍,靖、缙陈说慷慨,艮流涕而已,其后独艮死节。是书载其事而辨之,以为艮家谱载艮以建文辛巳九月卒,上遣黄观谕祭,未尝及成祖之来也。其言似乎可据。然革除之际,诛锄异己,凡效忠於建文者,皆祸及子孙。安知王氏家谱非为宗族之计,讳其死难以自全,未必遽为定论。《明史艮传》仍用前说,盖必有所考也。
△《明良集》十二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明霍韬编。韬字渭先,南海人,正德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