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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清-永瑢-第66页

。辨“蓍短龟长”之说,谓《记》云“假尔泰龟有常”、“假尔泰筮有常”,原龟筮并重。朱子妄更祝词,故重视泰筮。然所引证据,仍不过《广舆记》、《本草图经》诸书而已。
△《周易生生真传》一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喻国人撰。谓先儒解《易》为变易,为交易,总不如《系辞》“生生之谓易”五字最确。又谓伏羲则《河》九,《洛》六,始画八卦,以木德王也。木主仁,仁为生生真种子。每卦六爻,推演五行相生之数以配合之。
△《三易大传》七十二卷(江西巡抚采进本)
明李陈玉撰。书分二册。一曰《先天古易》,以解图书。又每篇系以赞语。
其最异者,以《无极》、《太极》、《无极而太极》分为三图,而先天八卦配以英辅九星之名,后天八卦配以疏附先后之名。支离破碎,全无理据。一曰《后天周易》,以解《经》、《传》。虽言象数,而皆出臆说。附以《易导》、《易钤》、《易眼》诸书。其《易铃》有云:“若欲《易》学了彻,直须将一切训诂辞章尽情刬却,即孔文之语亦不过《易》象一端之论,方有入处。”可谓敢为大言。
盖言图书者病於支离破碎,谈心性者病於杳冥恍惚。陈玉兼二家之说,而各得二家之极弊,真所谓误用其心者也。
△《易经补义》四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方芬撰。芬字舒林,歙县人。其书全列《本义》於前,而以己所发明附赘於末,皆标“补”字以别之。所得颇为肤浅。其《凡例》云述其王父有度所撰《易旨正宗》及其父希莱《易经要旨》而为之。今二书皆未见,然观芬之书,其大略可睹矣。
△《读易镜》六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明沈尔嘉撰。尔嘉字公亨,常熟人。是书悉依今本次序,每一卦一节,列《经》文於前,列讲义於后,而讲义高《经》文一格,全为缮写时文之式。其说皆循文敷衍,别无发挥。《经》文旁加圈点,讲义上缀评语,亦全以时文法行之,即其书可知矣。
△《易学古经正义》十二卷(湖北巡抚采进本)
明邹元芝撰。元芝字立人,竟陵人。自费直合《十翼》于《上、下经》,唐用王弼《易》注作《正义》,《易》遂用王弼之本。宋晁说之、吕祖谦诸家始倡为复古之说,互有考订,而亦互有异同。至朱子之《本义》,始定从吕本分为《经》二篇,《传》十篇,至今与王本并行。元芝是书,欲驾出朱子之上,谓孔子《十翼》与《经》并尊,不得抑之称《传》,遂臆为分别。如《乾卦》以“乾元亨利贞”五字为本经之《彖》,割“天行健”三字为本经之《象》,而缀以六爻。他皆仿此。其《十翼》则仿制艺之体,《经》文反低二格、而《彖辞》、《小象》之辞各冠以“《彖》曰”、“《象》曰”字,跳行顶格书之。其《大象》“天行健”、“地势坤”诸句,因删之不能成文,遂既以为本经之文,又复见於《象辞》之内。一文两属,莫定所归。皆有意立异,而诡称复古,不知所据何古本也。其说经大旨,则以羲、文之《易》为卜筮之书,孔子之《易》为尽性至命之书,故所注皆舍象数而言义理。盖借尊孔子之名以劫伏众论,实则茫无确证,徒见其割裂圣经而已。
△《射易淡咏》二卷(江苏周厚堉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卷端惟题“西农”二字。前有陈愫《索射易书》一篇,称其字曰“孝若”。考愫至国朝尚存,尝与邱象随等共注李贺《昌谷集》。又书中称张九山青衣得《射易》半部於虎邱僧舍,乃录寄尹子求者。考明尹伸字子求,宜宾人。万历戊戌进士,官至湖广布政使。崇祯甲申,张献忠部贼陷叙州,伸殉节死。此书既云寄伸,则是时伸尚无恙,当为明末人作矣。其说《易》但解六十四卦,每卦但标《象》、《彖》及第几爻字,不列《经》文。大抵皆借经发议,其言辨博自喜,而词胜於理。又喜作似了非了语,类禅宗之机锋,殊乏先儒明白淳实之意。每卦之末,各系以五言古诗一首,以发明一卦之大义,盖即所谓“淡咏”者。自古以来,亦无此说经之体例也。
△《大易衍说》(无卷数,安徽巡抚采进本)
不著撰人名氏,亦不著时代,盖明人旧录藏本也。其书乃乡塾讲义,随文敷衍,不能发明大旨,亦姑存之可耳。
△《原易》二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不著撰人名氏。上卷《原太极图书》凡十一条,下卷《原六十四卦》。皆剿袭旧文,别无辨获,不足以言著书也。
△《易传义》十二卷(内府藏本)
不著编辑者名氏。取程子《易传》、朱子《易本义》合为一书,冠以《图说》、《纲领》各一篇。皆从《易经大全》中录出,故改朱本之次第以从程本,版式字画颇为工楷。曹寅《楝亭书目》亦载有此书一函。盖明代经厂本也。
△《易象与知编》一卷、《图书合解》一卷(两淮马裕家藏本)
题曰“天山道人撰”。不著名氏,不知何许人也。其书惟论《河图》、《洛书》、八卦方位及对待流行之义、五行生成之理,皆於诸家《易》解之中钞合成帙。盖欲讲陈、邵之学而仅掇拾其糟粕者。
卷九 经部九
○易类存目三△《读易蒐》十二卷(浙江吴玉墀家藏本)
国朝郑赓唐撰。赓唐,缙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