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三十四万二千七百九十六两
一千三百五十三万一千六百七十两
六年
四百六十一万七千七百七十三两
八百二十六万八千六百八十二两
七十八万六千一百九十六两
二十四万九千五百九十一两
二十三万六千三百四十一两
一千四百二十五万八千五百八十三两
七年
五百万二千十一两
八百三十二万九千六百六十八两
七十三万九十一两
二十七万三千五百七十四两
三十四万九千八百十八两
一千四百六十八万五千一百六十二两
八年
四百六十八万四千七两
八百六万八千四百三十五两
七十四万七十八两
二十七万九千七百九十九两
三十一万三千三百五十三两
一千四百八万五千六百七十二两
九年
四百四十万一千四百十两
七百五十五万四千三百七两
六十九万七千四百八十五两
二十八万四千四十四两
三十四万九千五百十一两
一千三百二十八万六千七百五十七两
十年
四百三十七万五千三百七十二两
七百七十八万八百十六两
七十四万五千五百四十八两
二十七万九百十四两
三十三万八千六十二两
一千三百五十一万七百十二两
洋货进口土货出口每值百两皆抽银五两为进口正税出口正税土货转运别口每百两抽银二两五钱为复进口半税洋货转运别口在三十六个月内给发免单逾期照完正税为复进口正税洋商运洋货入内地及入内地购土货皆每值百两抽银二两五钱为内地半税凡火论夹板等船一百五十吨以上每吨纳银四钱一百五十吨以下每吨纳银一钱为船钞四月纳钞一次
皇朝经世文续编卷一百十六
洋务十六商务四
利权一
薛福成
自来有天下者取诸民以制国用即量所入以治民事此古今不易之通义也孟子论取民之法准乎什一以为轻乎此与重乎此举非尧舜之道盖必如是而后用可足用足则事治事治则民治也后世幅员日广道路之转输有费官吏之征调有费往往取之甚轻而民之所供已至数倍况地之肥硗民之勤惰万有不齐于是取民之制不得不务从其俭以恤民艰我 朝承明代加赋之后悉除一切无名赋额厚泽深仁旷古未有通计一岁取诸民者惟江浙腴壤于什一为近此外由内地推之边省又推之瓯脱荒远之区有数十而取一者有数百而取一者有縻勿绝一无所取者盖地旷民贫不得不薄赋以示绥怀相承久矣然其当治之事当设之防或更倍于内地又不能以取之者微而置之不理故合计天下地丁正赋约二千余万仅足供绿营兵饷之用而其余出款尚繁入款有限即令无偏灾无大役犹且汲汲不遑迨稍值事变不得已而议开捐例议减俸廉议令州县摊捐各款所得甚隘而其弊不可胜穷也所节甚微而其耗不可胜言也曩者粤孽构难一时名臣谋士创为榷货抽厘之法诚以有寇不能不募兵有兵不能不筹饷自然之势也明之晚季军饷皆出于加赋一丝一粟必取之力田之农农之谋食也艰稍夺其事畜之资即已流亡失业所以流寇愈炽驯至事不可为若夫厘金悉取诸商商有余资以营贸易莫不自顾身家且所抽之厘仍加诸所售之货之价则于商并无所损而其利实取之众人所以积少成多而民无大怨各省厘金最旺之时通计岁收不下二千万今亦有一千四五百万所以能剿除群寇懋成 中兴之业者职是故也夫明之贻误与今之成功其得失较然明矣迩者军事渐平而经理厘务之人或失其初意不无病民之事于是论时务者莫不扼腕抵掌欲去厘金而洋人亦遂执洋货免厘之说以继其后夫厘金果不便于民俟中国财用充足徐图裁减可也外人而挠我自主之权不可也中国整饬厘金之弊严杜中饱俾商民乐业可也予洋人以垄断之柄不可也何也洋货既免厘必旋及于土货洋商之运货免厘必更揽庇华商之货厘金之利岂不尽失耶且今军事虽平而各路防营尚不可撤各省田赋尚未复额一切城廨仓狱善后之工尚未尽修莫不恃厘金为挹注苟或去之则拘孪贫弱百务俱废异日彼乘我无备求减洋税将何以应之且华商因避厘金之故竞买税单而洋税因之稍旺厘金既去则洋税必多偷漏是洋税随厘金而减者又自然之势也万国公法有之曰凡欲广其贸易增其年税或致他国难以自主他国同此利权者可扼之以自护也又曰若于他国之主权征税人民内治有所妨害则不行今各国徇商人无厌之请欲有妨于中国其理之曲直不待辨而明矣
利权二
薛福成
凡两国交涉之事条约所及者依约而行条约所不及者据理而断中外各国所以敦睦谊于不敝也按旧约各货纳税后即准由中国商人运天下路过税关不得加重税则只可按估价则例每两加税不得过若干分此约立于道光二十二年维时海内无事田赋足额尚无厘金名目当事又不知中国税额较之地球各国有轻至四五倍七八倍者故与洋人立约如此耳厥后天下多故饷无所出始创为抽厘之法盖西国通例量出为入一岁中有额外用度辄加派于各项之中或有兵事亦由众商捐集钜饷殆与中国抽厘名异实同而于例定之商税则迥不相涉也夫中国有自主之权军饷筹之中国非各国所能干预创办厘捐之初洋商之货亦在各子口抽课均无异辞迨咸丰八年十一年订立条约与各口通共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