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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东华续录选辑-清-蒋良骐-第42页

患疮疾,又复下痢,即遣伊子由驿前往看视;并谕令安心调养,以冀速痊,用资委任。兹闻溘逝,深为轸惜!所有应得恤典,着该部察例具奏』。寻予祭葬,谥「恭毅」。
调福安康为闽浙总督。
己卯(二十一日),谕军机大臣等:『上年福康安前赴台湾,特赏给右旋白螺带往;是以渡洋迅速,风静波恬,咸臻稳顺。今思闽省总督、将军、巡抚、提督等每年应轮往台湾巡查一次,来往重洋,均资灵佑;特将班禅额尔德尼所进右旋白螺发交福康安于督署洁净处敬谨恭奉,每年督、抚、将军、提督等不拘何员赴台湾时,即令带往渡海,俾资护佑。俟差竣内渡,仍缴回督署供奉。至前往巡查大臣,亦不必因有白螺,冒险轻涉;总视风色顺利时,再行放洋,以期平稳。将此谕令知之』。
十二月己丑(初二日),谕:『富勒浑、雅德前在闽浙总督任内,失察台湾吏治营伍废弛及柴大纪骫法营私各款,是以拏交刑部治罪。昨朝审勾到时,念台湾远隔重洋,且富勒浑等曾经饬查,未据该道等禀报,其未经参办尚有可原;业经从宽免勾。富勒浑、雅德俱着加恩释放,令其家居闭门思过,自知感愧』。
——以上见乾隆朝「东华续录」卷四十二(原乾隆一百七至一百八)。
乾隆五十四年
乾隆五十四年己酉(一七八九)春正月庚申(初三日),谕:『徐嗣曾此次前赴台湾整顿地方、惩治奸匪,俱能认真严办、尽心经理,甚属出力可嘉。虽该抚于逆匪滋事及台湾从前吏治废弛之处失于觉察,咎有难辞;但究系历任督、抚积玩所致,非徐嗣曾一人之过。见在台湾地方宁谧,徐嗣曾已内渡回任;着加恩赏戴花翎。议督惟当益加勤勉,将地方应办事宜悉心妥办,以副恩眷』。
癸未(二十六日)谕:『……福康安着调补两广总督。伍拉纳于上年甫经升任巡抚,虽资格尚浅,但在闽年久,于该处情形较为熟悉;闽浙总督员缺,即着伍拉纳补授』。
——以上见干降朝「东华续录」卷四十三(原乾隆一百九至一百十)。
乾隆五十五年
乾隆五十五年庚戌(一七九○)春三月甲午(十四日),免福建台湾府属应征供粟,其官庄租息银免十分之三。
冬十一且丁丑朔,徐嗣曾卒,调浦霖为福建巡抚。
——以上见乾隆朝「东华续录」卷四十四(原乾隆一百十一至一百十二)。
乾隆五十六年
乾隆五十六年辛亥(一七九一)春三月己亥(二十五日),以王庆长为福建按察使(由台湾道迁)。
夏四月乙卯(十一日),以戚蓼生为福建按察使(由候补道迁)。
——以上见乾隆朝「东华续录」卷四十五(原乾隆一百十三至一百十四)。
乾隆五十七年
乾隆五十七年壬子(一七九二)冬十二月乙酉(二十一日),以钱受椿为福建按察使(由粮道迁)。
——见乾隆朝「东华续录」卷四十六(原乾隆一百十五至一百十六)。
乾隆六十年
乾隆六十年乙卯(一七九五)春二月甲寅(初二日),以钱受椿为广西布政使(由福建按察使迁)。
乙卯(初三日),以李殿图为福建按察使(由甘肃巩秦阶道迁)。
夏四月庚寅(初十日),召伊辙布来京,调田凤仪为福建布政使。
辛卯(十一日),谕:「昨据伍拉纳、哈当阿等奏「台湾贼匪陈周全等纠众滋事」,已有旨令该提督等速往查拏。兹又据伍拉纳等奏:「该处漳、泉、广东各村庄俱起义民,贼匪多被擒获,余党纷纷窜散。陈周全等三月十五日攻扰民庄,有义民首杨仲舍、许畅舍、施迈舍、金铺观等招募义民二千余名,假意投入贼伙,与贼饮酒,出其不意,杀死贼匪百余人,将贼首陈周全拏获,装入木笼」等语;览奏欣悦。台湾自林爽文滋事后大加惩创,乃为时未久,陈周全等复敢聚众戕官,不法已极;实属罪不容诛。该处义民帮同杀贼,而义民首杨仲舍等能招集多人诱获贼首,实属可嘉之至!除杨仲舍等四人,交伍拉纳等查明照从前义民黄奠邦、郭廷筠等之例,超擢官职、优加赏赉,俟事定后送部引见外,所有义民首及义民等,查明广东是何村庄?福建是何村庄?将本年应纳钱粮,均着该督、抚详查分晰住址,概予宽免,以示朕嘉惠善良、恩施逾格至意』。
丁酉(十七日),谕:『台湾奸民陈周全等纠众滋事一案,伍拉纳身为总督,一闻匪徒肆扰之信,自应即日渡台前赴鹿仔港一带督率办理,据实详查;乃仅派乌兰保带兵前去,而伍拉纳竟在内地安坐并厦门亦不前往,节经降旨严饬。见在逆首陈周全、陈光辉等俱经就获,其随从余匪亦皆陆续拏获多名正法;是该处此时抚辑居民、缉拏余孽及地方一切应行查办事件,均关紧要。本日据伍拉纳奏到之折,仍在内地逗遛,犹不亲身前往;是其始终退缩,尚复何颜忝膺封疆重寄!伍拉纳着即遵旨速赴台湾查办一切,仍交部严加议处。至前据哈当阿奏:「鹿耳门外有船十余只在洋游奕,似非商船形状; 当即连放两炮,各船四散」等语,实不成话。在洋游奕船只既属遥望,何以知其确非商船,即系贼船;若实系商民船只,遽行用炮击打,岂不令商民无故受惊!况鹿仔港一带彼时正当匪徒滋扰之际,商船被炮,岂不转疑为贼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