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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光绪朝东华续录选辑-清-蒋良骐-第11页

湾阵亡伤亡员弁、勇丁分别建祠。
己巳(二十五日),调裕宽为广东巡抚,以李明墀为福建巡抚、陈士杰为福建布政使。
——以上见光绪朝「东华续录」卷二十六(光绪二十六)。
三月己酉(初五日),予故阵亡福建提督林文察于漳州建祠。
庚戌(初六日),命沈葆桢入觐,以吴元炳署两江总督并办理通商事务大臣。
壬子(初八日),日本灭琉球,以其王尚泰归,改置冲绳县。
闰三月乙未(二十二日),赏前福建巡抚丁日昌总督衔,专驻南洋,会同沈葆桢及各督、抚实力筹办海防;南洋沿海水师弁兵,统归节制。
——以上见光绪朝「东华续录」卷二十七(光绪二十七)。
夏四月辛亥(初八日),何璟等奏:『福建省台湾府北路地方辽阔,前经奏请添设府、县。准到部议,以台北艋舺地方添设知府一缺,名为台北府;自彰化以北直达后山胥归控制,仍隶于台湾兵备道。其附府添设知县一缺,南画中枥以上至头重溪为界、北画远望坑为界,为淡水县:自头重溪以南至彰化县界之大甲溪止,其间之竹堑地方原设淡水同知应即裁汰,改设新竹县知县一缺;自远望坑迤北而东仍噶玛兰之旧治疆域,添设宜兰县知县;并改噶玛兰通判为台北府分防通判,移驻基隆地方:奉旨允准,转行遵办。嗣于光绪三年,又经奏准将淡水同知一缺裁汰,噶玛兰通判一缺改为台北府通判、移驻基隆;其噶玛兰旧治改为宜兰县,即以原设之通判衙署作为县署,县中公事均由台北府勘转。惟议设之淡水、新竹两县事属草创、头绪纷烦,未能同时并举;请将淡水、新竹两县暂由台北府兼摄,俟艋舺所属之地办有规模,再行分别添设以符原议在案。复查台北淡水厅辖自彰化县北界之大甲溪直抵基隆三貂岭下之远望坑止,计地三百四十五里有奇;其中沪尾、基础均属通商海口,华洋杂处、事务繁多,命、盗等案层见迭出。前因淡水同知不能兼顾,故请区分改设一府三县。旋议将新竹、淡水两县由府兼摄,系出一时权宜;察看情形,必须分设淡水、新竹两县,方足以资治理。刻下艋舺地方考棚,民捐民办,业经告成;学额已分一府三县奏请添设,明春即应考试。台北府衙署年内计可完工,诸务均已次第兴办,设县尤不可缓。其距艋舺十二里新庄地方,原有县丞一员;现艋舺既设府、县,新庄县丞应即裁撤,改为台北府经历,兼管司狱事务。淡水县应添设典史一员,新竹县即将竹堑巡检改为新竹县典史、宜兰县即将噶玛兰罗东巡检改为宜兰县典史。又台湾北路理番同知原驻鹿港,旋因内山开辟日广、番民交涉事件日多,经奏请将北路同知改为「中路」,移扎水沙连,钦奉谕旨允准;现在该同知业已移扎。鹿港亦为巨镇,商贾辐辏,且须稽查海口;距彰化县城二十里,该县不及兼雄。查有彰化县南投社县丞,堪以移扎鹿港。其南投地方逼近内山,亦须佐杂弹压。查台湾县巡检驻扎罗汉门,近来该处安静,以罗汉门巡检移设,即作为彰化县南投巡检;衙署仍旧,毋须另建。似此一为转移,地方实有裨益』。下部议奏。
癸酉(三十日),调李明墀为湖南巡抚,以勒方锜为福建巡抚。
五月庚子(二十七日),谕:『都察院奏:「福建职妇林戴氏以伊子林文明被杀冤抑、京控三次延不讯结,并该氏之侄林文鸾以伊父奠国、伊兄万得均被罗织等词,赴该衙门呈诉」等语。此案前于同治十年七月奉旨交该督讯办,嗣于光绪二年正月、三年十月迭经降旨饬催;何以日久悬宕,尚未奏结?实属延玩!着闽浙总督、福建巡抚亲提人证卷宗,秉公严讯;务得确情,迅速具奏。并着将林文鸾所控情节一并讯结,毋再迟延。抱告民人郑全、林龙,该部均照例解往备质』。
——以上见光绪朝「东华续录」卷二十八(光绪二十八)。
六月癸丑(十一日),谕:『编修何金寿奏「沥陈时弊请分别查饬」一折,详加披览,大率以中外臣工瞻徇情面非止一端,所奏自为破除积习起见。朝廷总理应政,一秉大公;内而部院堂官、外而封疆大吏,皆素所信任。遇有陈奏事件,情形显然者自应随时驳斥;若此事事逆亿,过于吹求,甚非政体。何金寿所奏各节,或应查办、或毋庸议,不可不明白宣示。……福建职妇林戴氏以伊子林文明被杀冤抑、京控三次,前月又遣抱赴都察院呈诉;此案时逾八年之久,延不奏结,殊属不成事体!着勒限三个月,责成该省督、抚即将此案秉公讯结;如仍泄沓,逾限不能结案,必将该抚予以处分。……国家广开言路,原期裨补阙失;若掳摭历定之案,杂以传闻失据之词率臆呈奏,适足以淆朝廷之观听。嗣后言事诸臣,务当于重要事件有关于国计民生者尽言献替;不得毛举细故、信口诋毁,致开攻讦之渐。懔之、慎之』!
己未(十七日),福州将军庆春因病乞休,允之;以穆图善为福州将军。
壬戌(二十日),允沈葆桢请,予故福建台北府知府林达泉、安徽庐州府知府李炳涛事迹交国史馆列入「循史传」。
丁卯(二十五日),以福建绅士候选道林维源捐输巨款助赈;赏三品卿衔并一品封典。
秋七月辛巳(初九日),台湾防务需人,何璟奏调前福建布政使降调道员陈士杰,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