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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台湾南部碑文集成---第203页

。计二份共大小口口坵,计亩共一甲六分三厘,价银七十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榖一十四石正。
一、买吴世忠田一份,坐落南畔万安庄,东至李文忠田,西至刘天生田,南至李秀田,北至水圳为界。计共大小一十五坵,计亩共四分五厘六毫六丝二忽。价银四十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榖八石正。
一、买张得胜田一份,坐落新开园北畔,东至潘寿田,西至水圳,南至潘寿田,北至杨阿二田为界。计共大小十三坵,计亩共二甲三分八厘九毫六丝,价银八十元。批田承种,每年应收租榖一十六石正。
一、买陈生田一份,坐落新开园北畔,东至吴清旺田,西圭水圳,南至陈皎田,北至杨阿二田为界。计共大小五坵,计亩共一甲二分七厘二毫。价银七十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榖一十四石正。.
一、买潘旺(田)二份:一份坐落大浮溪脚,东至草埔小溪,西至陈其和园,南至王阿径田,北至大溪为界;一份坐落大浮溪南势,东至陈其和田,西至刘鼎安田,南至陈其和田,北至王文受田为界。计两份,共大小二十四坵,计亩共二甲六分七厘六毫。价银一百三十五元。批田承种,每年应收租榖二十七石正。
一、买帝阿偕、帝阿风田一份,坐落新开园东旁,东至帝阿偕园,西至刘文园,南至吴文旺田,北至刘添丁田为界。计共大小十坵,计亩共一甲五分正。价银七十五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稿榖一十五石正。
一、买潘仔添田一份,坐落大埤庄种,东至水圳,西至车路,南至车路,北至横圳为界。计共大小二十三坵,计亩共一甲三分。价银七十五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榖一十五石正。
一、买张珠明田一份,坐落大埤山脚,东至山脚,西至大路,南至竹脚福星园地,北至大埤旧营盘为界。计共大小五十六坵,计亩共二甲。价银一百一十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榖二十二石正。
以上田契凡九张,计亩共一十五甲零六毫二丝二忽。每年应收租榖一百四十八石正。至应完钱粮,按照台东定则,合补水平余一并在内,每年共应完库平银七两零一分七厘八毫零六忽,由庙主在于所收稿榖项下按年开销,合并声明。
具包承甘结字人埤南都总管张新才、区达生、宋梅芳、黄来成、苏明标、郑清贵、朱紫贵等,今当天上圣母座前,承领六八洋银七百四十元,买得新开园大埤庄田产一坐,计共一十五甲零六毫二丝二忽。其田仍由包承人交与各卖主承佃耕种。庙主不认佃户,只认包承。宫定租课每田价洋一百元,每年纳租榖二十石。计共田价洋七百四十元,每年纳租榖一百四十八石,每年收获之后限十月底由佃户雇车,一律运送天后宫交纳;倘或遇有实在天干水患,验田收租。其租榖务要干□洁净,年清年数,不得借口拖欠,短少颗粒;如有拖欠短少,即惟包承人是问,限包承人张新才等如数缴出。恐口无凭,立此包承甘结字,永远为据。凭中保人王笔文、刘阿来、朱紫贵。
佃户姓名列后:
一、佃户赵添丁、赵添水种田一份,计亩一甲六分九厘二毫,每年纳榖十七石
一、佃户刘添丁种田二份,计亩一甲六分二厘,每年纳榖十四石。
一、佃户吴世忠种田一份,计亩四分五厘六毫六丝二忽,每年纳榖八石。
一、佃户张得胜种田一份,计亩二甲二分八厘九毫六丝,每年纳榖十六石。
一、佃户陈主种田一份,计亩一二分七厘二毫,每年纳榖十四石。
一、佃户潘旺种田二份,计亩二甲六分七厘六毫,每年纳榖二十七石。
一、佃户帝仔偕、帝仔风种田一份,计田一甲五分,每年纳榖十五石。
一、佃户潘阿添种田一份,计亩一甲五分,每年纳榖十五石。
一、佃户张珠明种田一份,计亩二甲,每年纳榖二十二石。
以上各佃户每年共应完租榖一百四十八石,合并声明。
彝陵陈鸿江敬书。
光绪十八年五月(缺)日勒。
按:碑存台东县台东镇仁爱里天后宫院内地下,分镌二石,俱砂岩。第一石高一三三公分,宽六五公分;第二石高一三一公分,宽六五公分。写碑人陈鸿江,职居蓝翎千总。此碑碑文,「台湾私法物权编」录之,但省略若干字。
附录二 重要简碑纪录表
纪年
碑文
碑址
存失
备考
明万历三十二年以后(至迟在天启四年以前)
沈有容谕退红毛番韦麻郎等。
澎湖县马公镇天后宫。

是碑高约丈余,为台湾现存最古之碑碣。考「明史」,荷人至澎湖在万历三十二年(公元一六0四);沈有容亲莅澎湖谕退之,时在其后。有容,宣城人,万历三十年(一五七九)平倭至大员(今台南市安平区),为近古信史有征始至台湾之第一人。
明崇祯十五年
皇明澄邑振旸曾公墓。崇祯十五年,孝子若龙、凤、同泣立。
台南市南区大南门外公共墓地(俗称管事园)。

墓碑高七六公分,宽五三.五公分,花冈岩。为已见现存最古之明代墓碑,是以文献重之。立碑之年,早于郑成功复台(公元一六六一)者十九载。「澄邑」,系福建漳州府海澄县。
明永历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