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6-史藏 -15-志存记录

367-得一录-清-余治-第150页

下效理有固然。然则正巳率人。化成美俗。端有赖于在位之君子。有道仁人主持世教。毋视为迂阔之常谈。世俗之俚语也。
○高子宪约
卷十五之三
  高子宪约。今已世远年湮。只将当格言看。然而字字箴规言言药石可云立言不朽。体此言而行诸事。即立德立功之不朽。吾知民命既立。帝心白简指日荣升跻身显爵。血食享以千秋。簪缨绵于数代矣。尚祈实心仿行。当作座右铭可也。
  一课农桑。须中心诚恳。欲开民衣食之源。赏勤警惰。使民兴起毌得徒事虚文。差人下乡。反滋民害。
  一兴教化。教化自身而出。非以虚文。故曰民不从其令而从其好。为人上者。敬以持身。廉以励操。肃以御下。民自观而化之。更须彰善瘅恶。树之风声。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必表扬之。乡绅耆德必尊礼之。邑中经明行修。令誉着闻者。必稽考其实。闻之巡抚御史。疏荐于朝以补乡举里选之废典而不孝不悌及一切关人伦伤风俗者则必置之法。如是久之。而教化自兴。
  一育人才。朔望临学宫必以圣贤明训为诸生谆切教诲俊秀之士必令读四书五经小学近思录性理纲目。以端其心术。正其识见。为 国家有用之才。
  一乡约为教化内一要事。但县官不以诚心行之。徒成虚文。而约正约副等。反为民害。果有力行者。必敦请邑中德行乡绅。或孝廉贡士。为民钦服者主其事。而约正副等以供奔走。乡约行则一乡之善恶无所逃盗息民安。风移俗易。皆得之于此。有记善簿记恶簿。又须有改过簿。许令自新。
  一乡饮巨典。不得滥及匪人。
  一义学务选读书端人。
  一学宫敝坏。即申详修理。境内凡有古先圣贤。及祀典所载山川祠宇敝坏者实时修理。完好者仍要扫除洁净。关锁祠门。不得容人堆积杂物。坐卧作践。
  一积贮民之大命丰无所储。荒无所赈。尚可称民父母乎。必须随宜设法。使一县积谷。足备一县赈济。岂独活民。即以弭乱州县之功在苍赤。庆流子孙。端系于此。【原注罚锾原为积谷】
  一社仓是救民良法。各乡劝缙绅及各家自造仓廒。自放自收。不可以官府与之。其法量人户种田多少人口多少以二分息。于青黄不接时借贷。又必二三十户连名保借。欠者即同保内人户摊赔。小荒减利。中荒捐利大荒连本米下熟征催。官府给与印信文簿。为究治奸顽使之可久。
  一境内有荒芜田土。宜竭力开垦。流移人民。宜竭力招抚。
  一境内有陂池宜浚者。及时开浚。圩岸宜筑者及时修筑。城垣颓塌桥梁毁坏者。及时整理。高原污下。所宜树木。及时种植。
  一仓谷主守。须择殷富谨厚者。量以礼待。每年交盘更换。勿令偏累倾家但令接管者照数交收。勿令吏书参与。以滋需索。及时敛散。出陈易新。皆县官躬亲。
  一养济院近来竟成弊薮茕独不沾实惠。皆由吏胥添捏诡名。混冒。须是州县官据其陈告者。审实给以面貌本牌。仍不时查核。分别革留。凡男妇犯重罪。或游荡倾家。及有子孙子侄可养者不得混收以妨无告。
  一州县极贫待毙之民。大约可计每岁动支预备仓谷城中四门择寺观宽绰者煮粥。每人米五合。即可苟延残喘自十月十五日起。正月十五日止。孤老有粮不许混冒。约费百余石耳。设诚行之。利济不少。当委任得人稽查出纳。无成虚文。
  一佐贰不得令擅受民词。擅出牌票。衙役尤宜箝朿。佐贰之害民。即令之害民也。
  一勾摄止差里长非真正强盗人命巨恶不得滥差皂快下乡以滋诈扰。是造福小民第一义。【原注原被各差一证似便妥】
  一吏书门皂嫟之纵之皆县令也众胥役分其利一县令受其名愚者不知往往迷而不悟何也。所当猛省。
  一善人者一方元气民间有孝子悌弟其上也。次则仗义好施者次则终身自守。不作非为者必须访实各书所长匾额表其门免其杂泛差役以为民劝。
  一恶人者良民蟊贼蟊贼去而良民始安凡天罡地煞打行把棍之类访其首恶重治。仍籍之于官。使禁其党类。一有党类诈害良民者。并其首治之。
  一讼师教唆起灭。破民家。坏民俗。一段机械变诈。无识者竞以为能。浸淫入于其术而不觉。不复顾天理人心为何物矣。所当访实悉榜其名于申明亭。审出刁诬词状之人。并拏重治。【原注状上写代书人某自不敢欺】
  一刑杖竹篦。不得重一斤。务要削平棱节。不许打在一处。不许打腿湾桚指不得过两时。非强盗人命。不轻用夹棍。夹不得过两时。
  一堂上须要肃清。不得容吏书皂快门役拥立左右。致奸弊出于意外。
  一每日所行事。须立一簿。逐件登记。完者勾之。一月内事必于三月内了。使吏书不得延挨索诈。上司事亦不至沉阁取咎。
  一私衙要关防严密多有清谨官为妻子僮仆亲戚所坏。交通衙役私出官票。暗骗民财。时宜觉察。
  一保甲所以弭盗安民。今本县开报保长时。既餍饱吏胥一番。而棍徒充当保长。又诈害良民无已。竟使善法皆成厉政团练乡兵亦然徒滋扰害而已。既不可惩噎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