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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得一录-清-余治-第63页

弃许报明局中每月助米一斗钱二百文以 月为止此查
  年  月    日局查第      号
  存根
  今有   乡   图   村   里   之妻
  氏现于  月  日生产  孩一名系
  作保准给  月为止此存【该氏现有儿女  名】
  年   月      日局存
恤产保婴票
凡灾乡各图饥户中。如有怀孕妇女。烦图董先行注册。一遇生产。凡在邻里。务必劝他好为留养。即日报明。该图董即领向局中给白米一斗五升钱二一百文。以后准每月给钱三五百文。以
  月为止。如离城路远。即由图董垫付。许到总局划算。如有假冐。经手赔罚。各修阴德。切勿忽略。此启。
  如经费不敷。准在饥册中填明。加给产妇婴孩口粮亦可。
  今查得   乡   图  村  里   之妻
  氏于  月  日新产男女孩一名照例准给  月此照
  月付      月付
  月付      月付
  年   月      日局给
  第      号
○蚕桑局章程
卷六之二
  古圣王利民之道。首重农桑。蚕桑之利甚溥且厚。可佐耕农之不足。地有旷土。而不知倡种桑之举。非所以厚民生也。因民所利而利之是所望于彼都人士矣述蚕桑章程
□江劝课□桑局规条
  蚕桑局事宜
△□江劝课□桑局规条
清河砖圩门西。设立劝课蚕桑局。并分局。公举董事。管理出入帐目。照料两局树株。公议事宜十条。开列于后。
  一局地十二亩余现每亩栽桑五十株。二年后长成。每株好者。可摘叶三十斤。每亩只留四五十株。余拣出移栽他处。以五株百五十斤之叶。养蚕出丝一斤。计一亩出丝八斤。除去人工饭食一半颇有赢余。
  一养蚕俟接桑长成之后。就近雇觅江南蚕妇来局。教十五岁以下女子养蚕。
  一筹款由绅士。分单各向亲友写捐。无论多寡若干。均由局中给与收票。俟三年成熟按每年一分起息。统共加三连本归清。其妇女养赡银两。情愿借入局中者。加给经折。按月付分半利。亦俟三年归本。官捐者。任满日如数完缴。
  一局中每年春秋二季种椹后。小桑甚多。如民间有愿领回桑秧自行栽种。悉听其赴局领取多寡。随到随付。局中桑匠一名。每年照料桑树外。定准接桑千余株。以资配搭本秧。给散俾各户均有湖桑。可接本桑。
  一局中散给民间桑秧。树本微小。移栽者见效在二年之后。为日迟久。种者畏难。拟每年买备仙女庙两年后。大桑秧二三万株。配搭本局小桑秧。普散给民。见效甚速。惟每万须价五十千文。现局中无力购办。俟捐项稍有存积。即为买备。倘遇好善乐捐美举定必有成。
  一民间种有大桑秧。四五十株至一百株。不知接条者。许其到局。邀请桑匠赴乡代接。但需年前具禀到局。临期方不致悞。
  一局中每年种买桑叶。俾贫民知有桑树即可易钱。自必多栽桑树局中每年种桑秧普散。并收备桑子施散。
  一局中制造江南丝车二辆。铁锅二口。年年缫丝。如民间来卖茧妇女愿学缫者。令其自缫。买丝照买茧价酌加。总期于民有利。
  一局中每年。刷印简明种桑养蚕缫丝法三单张。随时普为散给。有领桑秧者。必设立号簿注明集镇以便知其散放多寡以便桑匠分接。
△蚕桑局事宜
一规条既定。亟须妥速料理。所有一切应办事宜。择其尤为简要者开单于后。
一编篱
  一窖粪
  一接果
  一蓄菜
  一采药
  一取料
  一养竹
  一喂羊
  一分局
一编篱
一编篱 查照古农书法。冬月夹杂密栽榆柳大长条。俟生活后。两边扳倒编为十字篱。用棕朿紧。此外仍多栽酸枣枸橘木槿五加皮之类。总以有剌者为佳。
一窖粪
一窖粪 冬日培根用缸盛鱼腥水。百草水亦好。
一接果
一接果 五月畦间种桑。冬月将土研齐浇过春发新条除次年接桑外。多余可接果树不论杨梅石榴梅杏梨皆可接。
一蓄菜
一蓄菜 桑下种葱韮瓜菜。及芋苗山药取其频频浇灌。桑叶愈茂蝗不食桑。芋故宜多栽。
一采药
一采药 霜桑叶桑寄生白皮及殭蚕之类。皆可入药用。惟桑虫多蜗牛者。须勤捕之。方不伤叶。
一取料
一取料 养蚕须矮桑。多留大者长成材料。制一切器具皆好桑梓桑麻桑枣并称。亦不妨连类。及之。
一养竹
一养竹 局中需用。桑梯桑儿。及桑箔之类大约竹器居多。
一喂羊
一喂羊 老桑叶。喂羊肥美。羊矢兼可饲鱼。
一分局
一分局 捐项充余。可陆续添设分局。以期广栽。
○伐蛟事宜
卷六之三
  月令季夏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