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日,单衔拜折第三次。
十八日以后,北路贼渐穷蹙分窜。连日报获首从逆犯多名,由郡局及两路军前正法。各庄民皆立义旗助剿,获戕害高知县之首犯李石、从犯张添、李知仔,先后委员押往该故员柩前凌迟,令其子高人镜监视行刑,剖心致祭。获戕害王知县之从犯黄汶从,令其属立该故员牌位于高故令之右,亦剖心祭之。
七月初一日,镇军起营往嘉义,贼匪将逃入内山。有义首叶占春、叶阳春居山前隘口截之,贼首以千金并马匹假道入山,不许;同各庄民围捕,拏获伪大元帅、伪军师、伪先锋多人解营内。要犯槛送郡城,审明正法。
初十日,单衔拜折第四次。
十二日,镇军军营单衔拜折第五次。
十四日,镇军凯旋回郡,凤山县营报获伪元师、伪军师等犯。督兵赴东港一带追剿逸匪,贼复纠众拒敌,击败之,歼擒多人。
获洋盗首犯纪猫生,系与内地会匪纠约来台滋扰之犯;并获其伙匪二十余人,分别正法。
十五日以后,获伪总军师施神助等凌迟正法。伪军师为统辖各伪帅者,坐居中,各伪帅皆拜之,唯令是从。有公案,签筒、笔架、刑杖毕具。乘官轿,鸣锣开道。掳获官人,请伪令发黑旗杀之。黄纸封条写「大昌国去清复明天德王大元帅」。或云:「镇东、镇南大元帅」,旗帜亦大约相同。伪印皆是木戳,刻「某路元帅」等字。贼皆以红绸束之腰间,乡民进鸡鸭,不许缚,不去其首,盖自避忌讳云。贼有伪令,杀何项官职,即以其官封之;故必取首领以献功。自五月初至七月中旬,太守裕铎佩刀夜宿城上小楼,大风雨不止,以手擎盖蔽之;四围皆藏火器,不敢设灯烛,蚊蚋啮其身殆遍,计七十余日。贼扑城时,手燃自制竹炮击之。
八月初一日以后,洋面匪船出没无定。
澎湖营拿获匪船三只、盗匪三十余人,犁沉船一只,起出内地小刀会匪伪印布及夺获炮械多件;各犯即令就地正法。获犯供攻郡城时,见城上人马无数,有女兵、有孩子军,重迭如山。城外天后庙、太子庙显灵,云贼初至,有白发老者叩人门户,催令上城,妇孺皆运砖石,纷纷击贼。内宄持刀,从巡城各官后,临时皆入鞘,拔之不能出。有见黄旗立城上,伟然丈夫,俯临堞间;皆谓开台王出现云。自五月朔起、至七月初旬止,城堞灯火如星列,义民壮丁以数千计,刀枪密如栉,昼夜出入其中;夜半偶下城,各巷口亦刀械林立,不至为奸宄所害,亦幸矣。
署中衣物无多,皆不顾。惟书籍卷册三十年心血所存,不忍付之兵燹,始而埋瓮于地以藏之;继移至军工厂神龛内,并语绅士门人:万一有变,请寄之家。事定取出,皆为白蚁所蚀,尽为虀粉。爱之适以害之,过于求成而反败者,类如此。然民间谣传皆金叶云。衣箱止六只,端午发赏各书役,皆不肯领。
署幕皆挈眷不知所之;事定,稍稍复返。誓守不去者,侄毓桂、苏人王礼堂二人而已。毓恒侄持戈从行,尚不至退怯耳。通州人张九金,扣佩刀相从,带壮丁巡行。
七月间,天西北一星光芒上射数尺,其形似戈,想即欃枪也。数日而没。
顾开泰,如皋人,向游幕凤署,不及于难,孑身外窜。事平至署,言凤山事甚详。乱将作前数日,夜闻鬼斗声,俗云阴兵造反。此劫数之不可逃欤!
日居郡局附近之鸿指园,夜间巡城。儿病沉,不能顾,惟属家丁妥寄其骨于故土;自以落齿二及手足指甲封寄于弟,如事不可为,以此附劫先茔。
五月十九日,有旨令带弁兵内渡剿贼,制军复奏以台匪滋事,不果行。
内地会匪黄得美,富豪也。武生林俊,为永春州逆首,世代皆绅衿望族。台郡内应者,皆谓廪生许廷道(即许大炮)。其人平日结交奸匪,为游惰之士,有立旗写其名为伪帅。其叔闻之,灌以毒而毙之,报官存案。日久,闻其仍在城厢藏匿未死。八月十八日鞫其母并妾妇等,始获案;验其埋葬处,委员开棺视之,止存衣履,无尸身。盖死后夜间复抽棺底升出救苏,吞烟后,有伍姓以药治活。该犯自毙奏疏已具,幸而中止。海外与内地不同,万一疏失,内地有事之秋,难以复全,密请制军遴镇道人员以备瓜代。重洋迢递,文报往返,不能以时日计,接替尚不知何时。一日在官,一日责无旁贷;然未可仅持「城存与存」之见,而不为远虑。制军乃疑其与镇军意见不合,且以「意存推诿取巧」揭参请处。原禀内有「病躯力竭计穷、万难支持」之语,两年以来告病已四次矣,非临时巧避也。镇军精力委顿,迟迟进兵,亦未能因私废公也。
高鸿飞阵亡后,有人见其夜间制梃往来郊原,传说贼匪攻城亦见之。数旬后,归其元,面如生,奏闻。曾任彰、凤等邑绅士有代备讣文于书院设奠者。
台地储备空虚,逸安无事,已支持不下。今本年军饷尚未解到,全恃向绅商筹借苟延,此必不得已而去兵、去食之时矣。梦拟一联:精力已竭、计虑已穷,留文章、功名、事业于人间,呕血救民、舍身报国;解官不能、请饷不得,置贫富、贵贱、死生于度外;丹心照海,赤手擎天。作劝民歌云:莫做总大哥,一身留首祸。派饭众人饱,分钱众人多。一朝打败了,拿你当奇货。领赏又请功,多半系同伙。二百余年来,饶了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