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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曾公遗录-宋-曾布-第50页

坚请太后同听政,不然,谁冀与为助者?」太母云:「诚如此。非皇太后谁助之者?上拜却无数,至泪下,以至勉从他所请。」余云:「皇太后勉同听览,然未一月间两降手书,遂决以祔庙后还政,颁告中外,此自古所无。臣非敢面谀,自昔母后临朝,常悉迁延,不肯还政,诚未有此比,皇太后甚盛之德,中外之所叹诵。」余又云:「适所进呈文字,取圣旨。」太母云:「这里也不争,却是他朝廷事体,既合改正须改正。」余遂退,三省于内东门伺候久之。是日,宣九公主麻。上是日又问子开云:「他只是为人所嫌忌,故久在外。」余云:「臣兄弟立朝粗有本末,不敢自叙,然肇昨以修《实录》得罪,然末进书时已去,故初得修撰;陆佃书成乃去,又在元佑中除学士,尚书却云『情实稍异』,先复职移藩,中外深以为不平。臣亦尝陈于先帝,亦有悯怜之意。今既被收用,陛下自可察之,其用心如何?」
庚戌,同呈陇拶等引见仪注。
又圣瑞增崇仪数,除六龙舆依旧,只进龙凤舆外,并依太常寺所定。
又惠卿放罪,当上表谢,而用札子。已经大赦,札与惠卿知。
又同呈改「覆奏事于皇太后」为「同奏事」,太常云:「门下相公指挥,及不当以福宁奏事为例。」余云:「未论事理是非,然改故事岂可不禀陛下及皇太后旨。」上顾余云:「皇太后圣旨云何?」余云:「太后云:『这里也不争,然事干朝廷体,合改正须改正。』」上云:「须依故事。」余云:「三省、密院各有职事,未闻三省同呈密院文字,密院同呈三省文字,然此事臣等本不与议,又不曾奏禀,臣等皆罪人。」小凤云:「失于点检,只作熟事押过。」左辖亦云:「实失于详览。」夔云:「曾签书否?」余云:「适已奏,失于点检,皆是有罪之人。」左辖云:「章惇岂止此事不商量,于定宗庙社稷大计,亦不与众人商量便启口。」众莫敢对。上云:「依故事改正。」再对,上问:「今日便独奏事?」余云:「虽已得旨,而文字未下,恐且须同奏。」
是日,除王恩知镇戎军,姚古知会州。因言:「军班有条,不得知州军,然祖宗以来例甚多,如狄青、和斌辈皆是。」上许之。余因言:「陛下践祚以来,收用韩忠彦等,中外翕然慰悦。及三省除范镗作给事中,赵挺之为工侍,外议皆以为不平。自官制以来,中书舍人、给事中皆耳目之地,差除号令一有不当,皆得以缴驳,其事任不在言事官之下,今以镗处之,实未允众论。然天子者一日万几,陛下深居九重之中,小大之务何缘一一亲省,但耳目之地得人,则上下官司孰敢为奸欺者。今日先务,莫如言事官最为切要。臣录到台谏官阙,台官六员阙四员,谏官六员阙五员。」上矍然,令留下。余因言:「董敦逸、陈次升、孙谔、龚夬皆尝为言事官,可取用。」上云:「邹浩亦是。」又云:「言事官岂可置之死地,新州乃必死之所。」余云:「不独浩,次升得南安,亦死地,近瘴疠,一军官吏死者大半。」上又叹息云:「岂可置之死地。」余云:「敦逸敢言气节,昨录问瑶华狱,先帝欲贬斥,臣以谓狱出于掖庭,以侍御史录问,欲以取信天下后世。今乃贬,何以取信。」上云:「瑶华狱本亦无事。」余又云:「叶涛乃臣甥壻,然在朝廷击章惇无所假借,与蔡卞友壻,然排击卞尤甚,臣虽亲,可以无嫌,况曾作舍人,与敦逸皆可在谏议大夫之选。其它士论所称,如陈瓘、王涣之、张庭坚之徒,皆可用,恐未可遽,则已试之人,不可不收召。」上云:「安惇作中丞。」盖言其不称职。余云:「凡今日言官,皆可见,非独惇也。」上云:「昨日谏官王祖道上殿,所陈殊无伦理,又掉下笏,取得一札子,却掉下图子。山野可怪!」余云:「非独山野,其不称职皆此类也。」
前一日,批付中书,向氏三叔各迁一官,三妹封国夫人,白身二十一人与恩泽,宗回、宗良建节。遂同呈,以是夕鏁院。
再对覆奏事,余更不欲喋喋,但略陈改正而已,左辖云:「元不曾商量。」帘中默然。
是日,再对,上云:「蔡卞便如此说。」盖言其斥惇定策事。余云:「臣奉不敢言,卞本与惇为死党,今相失,故讦扬如此。」上云:「惇全无颜色。」上及太母呼余,但云「枢密院」。以上及卞所言,遂具陈昨日帘前坚请同听政之语,上亦然之。
辛亥,聚都堂,差湟州职官、曹官毕。
夔赴文德,宣二白麻。
壬子,月望,福宁临慰、进名如常仪。
癸丑,五七,临慰、造名如仪。退,御紫宸殿,朔参官皆赴,余并垂拱班,并如仪。退,赴启圣院起道场,三省相国寺。
甲寅,寒食节,临慰、进名如前。是日,师朴、安中亦入乞。
乙卯,诣普照鼓所致祭,食罢,至余氏女舟中,日昃乃归。
丙辰,永定忌,西合进名退,赴熙文行香。
丁巳,旬休。
戊午,朝垂拱,百官四拜起居。
同呈胡宗回奏鄯州利害。诏令王瞻以心白首领分治青唐讫,引兵归湟州。陇拶今依旧主管青唐,当议与河西留后。又令相度遣王愍、姚雄往鄯州同共措置,令王瞻受王愍节制,依军法施行。
韩粹彦等奏,使回至白沟,闻国哀,易衣、乘、从人,过界举哀成服。不曾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