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派出,于二十八日即往贡院大门外驻宿。凡运送供给,以及进院夫役人等,概行搜检。砖门外各派参领、守备一员,协同点名给签。皆自乾隆九年甲子科始。是科减直省科额十分之一。
○会试改期乾隆十年乙丑会试,改期于三月举行。因天气寒冷,且各省俱须覆试,士子到京稍迟,特旨改定。
○兄弟、父子同为翰林乾隆九年十月,上幸翰林院,群臣与宴者百六十三人。兄弟同与者,惟满洲观保、德保。嘉庆甲子二月,重举斯典,与宴者二百二人。兄弟翰林,惟贵州张凤枝、本枝;父子则安徽王少宗伯懿、学士宗诚,河南吴侍讲ピ、编修吴其彦。
○会试皮衣乾隆十年会试,奉谕停止皮衣去面、毡衣去里之例。
○太学训饬士子文乾隆五年,钦颁《太学训饬士子文》,止勒石太学。十年,侍郎彭启丰疏请通行天下学宫,同世祖章皇帝《卧碑文》、圣祖仁皇帝《圣谕广训》、世宗宪皇帝《御制明党论》,朔望令教官宣讲。下部议行。
○汉庶吉士汉庶吉士选派讲、读、修撰、编、检数员为小教习例,始于康熙时。乾隆乙丑,仍命掌院暨大教习遵循旧例举行。
○王乔林桂林陈文恭公荐知府王乔林,其考语云:“淡泊自甘,意念中常存民物;风力素著,严正内还寓慈祥”。后在西安任内,以滥用非刑革职。
○舍田造湖福州府长乐县十六都、十七都、二十三都、二十四都四里民田七百余顷,濒海环山,水至则宣泄无余,干旱则灌溉无术。唐天宝间,邑人林<;安鸟>;有田四千余亩,尽舍己田潴而为湖,以资灌溉,四里民田,遂成膏腴。原税四千余亩湖粮,摊入四里民田均输。至今四里民田带纳湖税三分。
○翰林散馆滇南李鹤峰甫散馆授职,遇大考优等擢升阁学,时论荣之。窦东皋散馆之次年,大考四等,奉特旨有坊缺出,开列在前,即升补宫允,尤为异数。
○漕粮岁额糟粮岁额四百万石。顺治六年题定,除旧例永折外,不准改折。惟高淳、溧水二县,淹没田亩,粮多虚额,于顺治十六年题淮永折,以苏民困,他处不得援以为例。
○漕粮蠲免乾隆三十一年、四十三年、五十九年,普免各省应征漕粮。前两次章程,皆分作七年轮免。五十九年,部臣议将粮数较少省分归并一年,其粮数多者仍自为一年。自六十年起,统计五年之内,即普免一周。至漕粮款内,有例征折色,及民户输银,官为办免之项,一体概予蠲免。
○漕粮征收各省漕粮,向系军、民交兑。军强民弱,每多勒索。自顺治九年以后,定为官收官兑。酌定赠贴银米,随漕征收,官为支给。民间交完粮米,即截给印串归农,军民两不相见,一切浮费概行革除。然每遇开征时,劣衤令、蠹役包揽代完,飞派、浮收之弊又起矣。
○漕粮赠贴漕粮赠贴,各省名目不同。江南谓之“漕赠”,浙江谓之“漕截”,山东、河南谓之“润耗”,江西、湖广谓之“贴运”。康熙九年题准:漕粮赠耗银米并刊入易知由单,存给纳户,随漕征给军丁。
○赠贴数目各省漕粮赠贴多寡不同。江、安、山东、河南每米百石征银五两、米五石;苏、松、常、镇四府每米百石征银十两、米五石,浙江每石征漕截银三钱四分七厘;江西每石征赠银三分、赠米三升,又征给副耗米一斗三升;湖广无加赠银米,康熙十年题准,于四耗之外加赠二斗,随粮征给。
○闰月甲米八旗兵丁赏给闰月甲米,乾隆四十年始。嗣后凡遇闰月,照此一体赏给。奉旨永著为令。
○大臣俸米六部尚书、侍郎,每年俱领双俸、双米,大学士之兼管部务者亦如是。其不兼部之大学士,止系双俸、单米。乾隆五十年谕:“亦著加恩给予双俸、双米。
○罚员俸米旧制:在京文武各官,有罚俸处分者,惟罚俸银,仍准支领俸米。降、革、留任之员,因处分较重,是以降级留任者,照所降之级支领俸米。革职留任者,停其支领。乾隆五十一年谕:“嗣后在京文武各员,有降级、革职留任者,止将俸银分别停减,其应得俸米,俱准其照原品支领。”
○提前支俸乾隆五十一年夏间,京城米价稍昂,又遇闰月,特降旨将京员应领秋季俸米移前一月,于闰七月关支。其来年春季俸米并移前于正月开印,决日即行开放。
○运粮军丁民之隶卫籍者,曰“军丁”,又曰“运丁”,专为转运漕粮而设。前明于各卫选都指挥一员,统领官军运粮。后改令把总领运,共有漕运十三把总。其运丁即于各屯伍中拣择,统谓之“官军”,凡十六万余名。挽运漕粮,南自瓜、仪二江口入运河,出河口,由黄河入会通河,出临清,北接卫河至直沽,溯潞河达于京通仓。明邱文庄有云:前代所运之夫,皆是民丁,今则以军丁;前代所运之粟,皆是转递,今则是长运。唐、宋之船,江不入汴,汴不入河,河不入渭;今江湖之船,各远自岭北、湖南直达燕京。唐、宋之漕卒,犹有番休,今则岁岁不易。盖自三代以来,纳秸纳穗,迄于汉、晋、唐、宋,转、漕输粟,虽有运米丁、挽漕夫、漕吏、门丁、牙官、纲户、漕户、漕卒、民户诸名,或应募,或受直,考之,皆民也。至明,乃有军丁之目,于屯伍中抽选,别为一途,不劳民运。我朝因之,惟革卫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