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亲子孙再不敢言增,亦不得言赎言找等情;如有等情,系巳一力抵挡,不干垦人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招垦永耕字一纸,付执永远存照。
即日批明:实领到埔底佛银一十一大员正足讫,照。再批明:北畔界址开筑车路为界,再照。
道光二年十月日。
何如山
说合中人
李玉远
在场人□□□
知见人□□□
代书人刘元达
立招垦永耕字番老仔巳南仔勿
(五三)
立给垦契字竹堑社番廖阿财,先年承祖父遗下有土牛墩外一带青山,任番招垦。今因乏银应用,踏出一处,坐落土名照坑庄,东至纵旷为界,西至大龙岗天水流内为界,南至大岗顶天水流内为界,北至大岗顶天水流内为界;四至界址当日同场面踏分明。今因招得汉人彭登贵前来出首承垦,备出时值山埔价银八大员正,色现交财亲收足讫;随即踏明此业界址,交付彭登贵前去掌管,开辟耕种纳课,永为己业。年配大租钱三百文,每年应纳清楚,给出完单付照。保此业系财承祖父遗下物业,与别番及房亲伯叔兄弟无涉,亦无重垦典当他人为碍;倘有番人阻挡等弊,系财一力抵挡,不干承垦人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后无反悔,今欲有凭,立给垦契字一纸,付执永为照
即日批明:财亲收到此垦契字内佛银八大员正足讫,批照。
道光四年(甲申岁)八月日。
在场代笔人陈河有
立给垦契字竹堑社番廖阿财
(五四)
立招转约字社寮社番马下六班头,承父管下有荒埔地一块,坐落土名社寮角庄前北势崁下,四至界址原有前约载明。兹因自己无工,不能开辟,先年招得汉人曾任俊兄出首前来承贌。即日凭通土之面言定,其埔自贌之后,任俊前去开辟耕种,架造房屋,栽种竹木等项。当日言定其埔架造之后,俊每年应纳地租银一大员正,永为定例,日后不敢争多减少。兹因马下六乏银应用,向得俊手内收过佛面银三员六皮正,即日言定其约内地租将银利对销,日后二人不得反悔。此系两愿,今欲有凭,立招转约字一纸,付为执照。
即日道光乙酉五年,马下六又乏银紧用,向俊兄偕来银四员四毫正,其递年每员银利照社规清算,立批,再照。
道光(乙酉)五年正月日。
场见□□□
代笔□□□
立转约字番马下六班头
(五五)
立招开垦荒埔永耕并典田租银字番赖沙沥大完、马下六古乃四老,承祖父遗管九房厝庄头自开水田毗连三处,又带荒埔厝字地基一块,东至小路止,西至牛路崁面止,南至车路大崁直尾止,北至大田崁直透止。又一处过坑北片,东至刘家田止,西、南俱系坑底圳止,北至崁眉直透坑底圳止,又带东路南片田两坵。其各处界址分明,原带圳水足荫,递年计共额租榖八石。今因乏银应用,愿将此田并埔带租俱一出垦与人,经通向到严辛北头家出首承垦。当日经通三面议定北手内备出埔底银五十大元正,又备出典田租银八十大元正,又备出无利碛底银三十大元正,俱一经通面交番主收讫;其田沿界并荒埔厝字地基,俱一踏交付予北头家前去自备工本、农器等项,开辟成田,掌管永耕。
即日经通三面言明,其田租少银多,无所依例,番主不敢异言,愿将此田埔俱一交于北头家永远管业。保此业委系赖沙沥等承管之业,与别番无涉,亦无上手来历不明;倘有不明,系番主一力抵挡,不干承垦人之事。中间实银实契,并无债货准折。此系人番甘愿,两无迫勒,今欲有凭,立招开垦荒埔永耕并典田租字二纸,各执为照。
即日批明:番主实收到字内埔底银五十大元正,又收到典田租银八十大元正,又收到无利碛底银三十大元正,亲收足讫,批照。
又批明:赖沙沥大完、马下六古乃乏银不敷,经通又向到严辛北头家手内借过佛银母二十五大元正,经通面交番主收讫,每元每年贴利榖照社规依行,所批是实,照。
道光(丁酉)五年十月日。
立招开垦荒埔永耕收过典田租埔底银字番赖沙沥大完
说合中人林石母
在场知见打歪四老
马下六古乃四老
代笔社记
光绪十四年十月批明:番主赖沙沥大完、马下六古乃四老同中前来,向到郭福手内尽根找洗田价银三十五大元正,经中面交番主收讫,后日不敢将此业生端之事。此系一退千休,寸土不留,二比甘愿,所批是实,批照。
批笔社记
(五六)
立给垦单字阿里史社番大渗毛,有承父遗下荒埔一所,址在旱溪庄东北势,土名沙历巴来,东至茅格群乃园为界,西至番仔沟为界,南至沟为界,北至车路为界;四至界址分明。今因乏工本开园,托中招与汉人林风出首承垦永耕,开辟成园,当日凭通事三面言定时值埔底价银三十大员正。同中银、字两相交收足讫;随即踏明荒埔界址,交付风掌管永耕,日后子孙永无取赎,不敢异言生端滋事。保此埔渗毛承父物业,与别社番无涉,亦无重张垦字典借他人财物。若上手来历不明,渗毛等一力抵挡,不干林风之事。此是番汉二比甘愿,各无迫勒反悔,口说无凭,立给垦单字一纸,付执永远存照。
道光六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