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今欲有凭,同立永耕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收过永耕字内佛银一员五毫完足,再照,行。
道光十六年八月。
知见人林永茂
为中人周川
代笔人拔魁
立永耕字通事□□□
番差□□□
(二八)
立阄分约字人彰化县海丰港堡昌南庄陈锦望馆,即陈雍,承祖陈国辉向南社番蛤肉荖、加腊万等明买荒埔草地一所,应份阄分草地界址,东至陈克光草地界,西至海为界,南至虎尾溪;北至陈廷钦草地为界。其草地应的番银七百六十大员,各人就阄业管掌,收租纳课,相安相乐,不可争收。每年应纳正供榖四十石,应纳丁银二两二钱,纳耗银二两,应纳番饷银八两,各执规例。此系各人管理,各无反悔,恐口无凭,立阄分约字,各执一纸永为存照。
道光十七年十二月日。
代书陈云庆
陈锦博
族亲
陈锦英
立阄分约字人陈雍观
陈景福
公人
陈景谟
(二九)
立给永耕田契字大甲西社番东虎豹厘,有明买过妻舅番庆金、季连熟耕水田一所,坐贯土名在名顶店铁砧山脚过大圳下,东至大圳为界,西至王家田为界,南至大圳为界,北至水沟为界;四至界址俱各明白。原带大安溪水通流灌足,每年配纳大租大甲西社番私租粟□斗正。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此田退耕,先尽问房亲及社中人等各不承受,外托中引就向与汉人郑玉磬官出首承耕,当日三面言定时值田价佛银六百六十五大元正。其银、契字即日同中两相交收足讫;遂即将田踏明界地,付银主前去掌管耕作,永为己业。一给千休,价足契清,厘及日后子孙不敢言及找赎生端等语。保此田系厘明买物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不明为碍;如有不明情弊,厘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永耕田契字一纸,并缴李红赎耕字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
批明:即日同中亲收过永耕字内佛银六百六十五大元正足讫,再照。
道光二十一年十月日。
代笔东明哲
为中人郭志成
在场妻舅潘庆秀
立给永耕田契字大甲西社番东虎豹厘
(三○)
立卖杜尽绝根园契字人小竹里三张廍庄黄捷老,有承祖父开垦佃批园一宗,抽出五份,并寮地竹围在内,年配纳三张廍大租,照蔗研硖自桶抽分,坐落土名在陈爷踏头,东至小溪墘,西至黄杯园,南至林日园,北至十九份园;四至明白为界。今因乏银别创,先尽问房亲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向与林仔边街黄进观出首承买,三面言议值时价佛银三百二十大员正。其银、契即日同中两相收讫;其园并寮地竹围随即踏明界址,付与银主前去起耕掌管,招佃耕作,永为己业。一卖千休,日后子孙不敢言及找洗滋事。保此园与寮地竹围系是捷老承祖父应得之业;如有不明,自出手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两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卖杜尽绝根园契字一纸,并缴连上手佃批一纸,合共二纸,付执存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契面银三百二十大员完足,再照。
道光二十三年三月日。
知见人吴氏
立卖杜绝根园契字人黄捷老
为中人廖请
代书人王庆中
(三一)
立杜卖尽根田契字人刘天喜,有承祖父遗下水田一所,坐落土名打那叭二湖东势营盘下。水田三段,经丈三甲,喜应得一甲五分,带大陂圳水通流灌溉。麦田一段,东至李家田,西至清元侄田塍,直透出尾为界,下节东至阴沟出尾为界,南至吴家田塍为界;北至吴家田为界。又一段在水头三分仔,田二大坵,东至沟,西至清元侄田塍崁,南至清元侄田塍,北至圳沟为界。又一段在厝门前水头,田二坵,东至沟侄西至清元田、菜园,南至李家田塍,北至小阴沟为界;四至界址明白。又带茅屋五间,地基一并在内,牛栏地一间半,禾埕一半,每年供纳南社大租粟一十二石正,又水圳税粟一石五斗正。今因乏银凑用,先问亲人等不承受,外托中引就与赵信出首承买,三面言定时值田价银七百七十六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田屋地基等项,即照界踏明,交付赵信前去掌管,永为己业。保此田屋、地基等项系喜阄分应得之业,与别房人等无涉,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交加债项不明情事;倘有不明,系喜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自此一卖千休,寸土不留,永断葛藤,日后子孙人等不敢言找言赎。此系二比甘愿,各不得抑勒滋端,今欲有凭,立杜卖尽根田契字一纸,印契一纸,阄分一纸,共三纸,付执永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内银七百七十六元足讫。
再批明:其田西片中央界址,仍有长孙水额田业毗连隔界,日后俱各不得混占,批照。
又批明:其门前水沟外之余地,原系自己、清元与赵家均容堪用之业,批照。
又批明:上手原印契存带赵信手,又带三清水路田十三份应得半份,批照。
又批明:南至上节吴家田为界,批照。
道光二十四年十一月日。
在场见人兄福五
叔永什任
侄清元
侄昆峰
田李信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