厝林永固田界;四至界址分明。林添庆自备工本起盖茅屋一座五间,逐年配纳福德爷地基银五角,永远认纳,不敢抗延。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给垦单圹地字一纸,付执永远为照,行。
光绪二年五月日。
立给垦单字福德爷庙祝炉主□□□
(四八)
同立招永赁荒埔盖造瓦屋约字人李清油、李家昌,缘油承祖父遗下应得埔业一段,址在桃涧保八座厝更寮下庄。今有昌奉公征收该地课租,要筑课馆。油念及竹林之情,喜于自己埔业内抽出荒埔一段,东至栽竹外路,西至栽竹外,南至栽竹外,北至栽竹外为界;四址面踏,永远赁与昌盖造瓦屋,安立课馆,栽种风围、竹木、菜园、果子等件。当日言定昌备出埔底佛银二十大员正,每年应纳埔主地基银二员正,限晚季交清,不得拖欠分文。即日同立字约,昌备足字内埔底银项,交油亲收足讫,并无少欠;油即将抽出荒埔踏明,交昌前去开筑栽种,盖造瓦屋。此系油承祖父遗下之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来历不明等弊;如有此情,系埔主出首抵挡,并不干承赁人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同立招永赁荒埔盖造瓦屋约字一样二纸,各执为照。
即日批明:油同母亲实收字内埔底佛银二十大员正足讫,批照,行。光绪三年(岁次丁酉)十月日。
代笔人张庆清
在场族亲祖喜
在场母亲林氏
清油
同立招永赁荒埔盖屋约字人李
家昌
(四九)
立给出现消地基单字人吴生记,有承祖父遗下地基一所,址在奎府聚街尾土地公后街,坐东向西,长五丈,阔一丈六尺,东至田,西至车路,南至许家,北至黄家;四至界址明白。议定现消银九大员,每年配约业主地基租银一员五角正,逐年完纳,割单执照。于是托中引就与周张李氏仅凉前来承给地基一坎,时同中生记亲收过现消银九大员正足讫;其地随即踏明界址,立字交付仅凉前去兴工起盖瓦店一坎,永为己业,日后各无反悔异言。口恐无凭,立给现消地基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生记亲收过现消字内银九大员足讫完足,再照。
光绪六年八月日。
为中人陈振源
立给出现消地基单字人吴生记
(五○)
立给出地基字人锺元宝,承先父遗下有埔地一所,坐落土名铜锣圈横岗下,东至大路为界,西至钟盛连埔毗连为界,南至元宝自己菜园壆为界,北至钟盛传门前相思树,直透东片园壆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即托中招得黄鹤翔、钟茂兴前来架造营谋,即日三面言定黄鹤翔、钟茂兴逐年应纳大小地租银一员,务必年清年款,不得少欠分文。随即同中踏明界址,交于二人掌管,任其自行主裁成业,永远居住,异日就出万金,亦是各安天命,不得异言。保此物业明系元宝承父遗下之业,与房亲人等毫无干涉,并无包写他人界址,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为碍;倘有上手来历不明,系元宝一力抵挡,不干承给人之事。此系二比甘愿,两无迫勒,恐口无凭;立给出地基字一纸,付执为照。
批明:字内四址内物业,逐年应纳地租银一元,丰荒两无加减,批照。
光绪六年(庚辰岁)十月日。
为中代笔兄纉义
在场叔阿增
立给出地基字人锺元宝
(五一)
立给地基字人温尚,有承祖父遗下空地一所,址在建宁井妈祖厅口,东至吴家壁为界,西至杨家壁为界,南至吴、陈二家壁为界,北至□□□为界;四至界址分明。因自己住宅甚宽,未及筑造,时有蔡音乏宅居住,即与尚相识,求将此空地付与自备工料,起盖成屋居住。尚即许允,将四界内所有之地踏明,付音前去起筑。约定造成瓦屋一座二间,排一灶房,年纳地基租银一圆五角,年纳年清,不得少欠。自起盖成业,听音居住相承,永为己业,尚及日后子孙断不敢言讨言赎,生端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给地基字一纸,付执为照。
批明:此屋一座二间,排一灶房,系音自备工料起盖之业,年仅纳地基租银一圆五角,立批,再照。
光绪七年正月日。
代笔人陈福
知见子温清海
立给地基字人温尚
(五二)
立出地基字人吴生记,有承祖父遗下旱田一所,土名大加蚋堡奎府聚庄。吴德官向与生给出店地一坎,现消银九员正,坐东向西,长五丈,阔一丈六尺,南至巷路陈家为界,北至许家为界;四至明白。每年应纳地基租银一元五角正,随即交德官前出起盖掌管,不得推诿。现给地基单一纸,付执永远存照。
一、批明:即日收过现消地基银九大员正足讫,再照。
一、批明:每年应纳地基租银一元五角正,以冬至前交清;如是短欠,每年加五升利。
光绪七年八月日。
立给出地基单字人吴生记
(五三)
同立给起盖字人张广福,有地基一坎,在兴直堡新庄公馆口街,坐北向南,东至陈家壁为界,西至水老为界,南至车路中为界,北至过水为界;四至界址俱各明白。本街杨彭有向张广福贌出地基一所,托同中三面言约,备出现销银二大元正。年限未定,每年应纳地基主佛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