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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第220页

等子孙及房亲人等永远不敢言赎言增找洗等情。此系二比允愿,两无迫勒,恐口无凭,立杜卖尽根水田山园屋宇契字一纸,付执上手印契连司单一纸,又丈单一纸,圳路字一纸,共四纸,付为永照。
批明:即日余阿龙等同中实收过契内田价佛银三百六十大员正足讫,批照。
又批明:上手垦契共二纸,因先年龙兄弟等经理失落;倘日后若有寻出,作为废纸,不得照用,滋生枝节等情,批照。
咸丰十一年(辛酉岁)十二月日。
说合中人彭云目
田邻朱阿秀
代笔人邓琼凤
范阿福
知见人
徐玖昌
在场阿长
阿进

阿秋
阿全
侄孙阿从
立杜卖水田山园屋宇契人余阿龙
(二二)
立归管水田屋宇山埔契字人陈标福,情因本年与邱新魁共承买陈肇熙等水田一处,土名下埔庄。首份其界址东至崁唇为界,西至张家田毗连直透坪埔为界,南至大路透大圳直透古家山崁周围倒水为界,北至赖家山崁唇为界。其田原带圳水额七甲通流灌溉,每年纳屯租一十二石正。又带西片田山一处,其界址东至大坜流水为界,西至大岗顶倒水为界,南至山川叶家田毗连为界,北至刘家山崀倒水为界。其田原带本坑塘水灌荫,每年纳吞霄社番租三石正,又带随田份牛埔水甲田等项。此二处共承买价银一千二百大元正。今因福自己乏银,情愿将此水田、屋宇、山埔尽归于邱新魁兄弟掌管,永为己业,日后福子孙不得言增言赎。此系二比甘愿,两无逼勒,恐口无凭,立归管水田山埔屋宇契字一纸,付执永照。
即日批明:共承买契内价银一千二百大元正,俱系邱新魁兄弟备出,批的。
大清同治四年月日。
说合中陈定修
张阿才
在场知见人
陈世伦
代笔人张贤义
立归管水田山埔屋宇契字人陈标福
(二三)
立出典字人黄裕生,情因自置有田埔一份,坐落土名隆兴庄北片大埔。有田埔一处,系第十份,东至公界圳为界,西至崁唇为界,南至吴家田埔为界,北至罗家田埔为界;四至界址即日同中面踏分明;原带大陂圳水通流灌溉。经宪丈明田甲二分三厘正,每年应纳屯租谷一石三斗八升正。又带纳隘丁口粮谷五斗正。今因别创,乏银应用,愿将此田埔出典与人,招得侄孙连来、连接兄弟出首承典,当日凭中三面言定依照时值田埔价佛银一百大员正。即日同中银、契两交明白,中间并无债货准折短少等情。保此田埔委系生等自置之物业,并无包典他人之业,亦无重张典当等弊;倘有上手来历不明,不干承典之事,系出典人一力抵挡。此系二比甘愿,两无逼勒,今欲有凭,立典字一纸,又带上手老契二纸,共三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亲收到典字田埔价佛银一百大员正足讫,立批。
光绪十一年(乙酉)十月日。
东旺
在见男东兴
东宝
宗侄春来
冯德庆
在见戚
彭石生
东喜
在见孙东盛
东顺
说合中人侄东葵
依口代笔侄东萍
立出典田埔字人黄裕生
(二四)
立杜卖尽根园契字人赖桃娘,有承先父赖明贤遗下埔园二段,坐落军功寮庄西北势,东至沟界,西至赖家园界,南至赖家园界,北至车路界。丈报福字第九八八六号瘠则园七分六厘四毫四丝,全年配纳钱粮四钱二分零四毫,又配纳屯租谷一斗八升正。又一段坐落军功寮庄西南势赤涂崎下,东至买主园界,西至车路直透崁下界,南至赖选园界,北至车路沟界。丈报福字第一○五六号瘠则园二分四厘六毫四丝,全年配钱粮一钱三分五厘五毫,又配纳屯租谷三斗正。今因乏银别创,愿将此二段埔园出卖,先尽问房亲人等各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向与林集发出首承买,三面言定时值杜卖尽根园价银一百二十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园随即日同中踏交买主前去掌管贌佃,收租纳课,永为己业。该园并无来历不明,日后自身及子孙不敢异言,恐口无凭,立杜卖尽根园契字一纸,又带分业契字一纸,又带丈单二纸,又带上手契一纸,共五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见桃娘亲收过杜卖尽根契字内园价银一百二十大元正足讫,并照。
光绪二十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游寿三
为中人林坤
在场同收银赖启章
立杜卖尽根园契字人赖桃娘
(二五)
屯政
乾隆五十三年,公中堂福讨平林逆之乱,筹办善后事宜,具奏台湾熟番向化日久,随军打仗出力有功,仿照四川屯练之例,挑募番丁四千名;南北二路分为十二屯,设立屯弁十八员管辖。将内山界外丈溢田园归屯纳租,由地方官征收,按照二、八两月支放仍给未垦埔地以为自耕养赡。彰邑额设屯把总一员,年给饷银八十员,给埔地五甲;屯外委三员,每员年给饷银六十员,各给埔地三甲;屯兵一千名,每名年给饷银八员,各给埔地一甲至一甲二、三分不等。计共彰邑年额应给屯饷银八千二百六十员,共征屯租谷八千六百二十九石一斗二升一合二勺,每石折征番银一员。自乾隆五十七年,改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