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6-史藏 -15-志存记录

526-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第77页

社番亲人等无干,亦不敢重给他人为碍;如番重给他人,益等出首一力抵挡,不干佃人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给开垦山批字一纸,付执存照。
再批明:收过山批礼银四大员正足讫,再照。
乾隆五十年八月日。
甲头绍远
代笔女婿观生
知见男阳生
巴族力
斗仅
立给山批字里族社土目咾目番咾林
虎厨
(四六)
立给佃批竹堑社通事什班,土目斗限、比抵,同众番等,今有员山仔溪北犁头山隘边草地一所,未经开垦。兹蒙大宪奏明委官勘丈,划入界内,准番开垦,业经呈明分府给示垦种在案。兹番等乏力开垦,愿招得汉人林拱寰自备牛只、工本,前来认垦犁份半张,第□分即当丈明,每张五甲,分定界址;其丈篙系东兴庄裁缝尺一丈四尺七寸为一篙。议定三年内不得抽的;三年之外,圳水到田,每甲纳租八石,旱园纳租四石。其榖车运至社仓,租斗量纳,不得少欠。如佃人要别创退卖顶耕,务须向社对佃过名,不得私相接受。如要开筑坡圳,议定工资银两四六均出,业出四,佃人出六。至于分灌小圳,系佃人之事。其坡圳田后或有崩坏,亦系四六均出。其佃人务要安分守法,不得窝容匪类;如有窝匪及抛荒拖租累课情事,即将田取回另招别佃承耕。此系两愿,各无异言,立给佃批付照。
批明:应纳大租自乾隆五十二年,每甲纳一石;五十三年,每甲一石;五十四年,每甲供纳大租八石为定例,立批。再批明:此系佃批内犁份,共二甲五分,立批。
乾隆五十年十二月日立给佃批。
批明:道光二十九年,当众阄分与衡山公子孙六段二分五厘,执垦管业,批照。
(四七)
立垦单字人阿里山社正通事阿邑里,有山场一所,址在石垄崎脚寮,东至社寮,西至礅墘,南至礅顶,北至溪墘;四至明白为界。兹有佃人刘攀前来给垦为业,年一九抽得,贴纳本社番外,其业永付刘攀执掌管业,一垦无二。诚恐将来混耕侵越,合立垦单付执为照。
乾隆五十三年四月日。
代书郑秉衷
在见社丁陈邦
(四八)
立给垦批字小圭笼社土目马眉,同番耆等,今有本社界内土名小圭笼横山顶,东至老梅溪为界,西至崁唇为界,南至蔡家仑顶分水为界,北至崁唇为界;四至界址经踏分明。先向本社番不能垦耕,招得佃人李坎前来向给,备出垦底银六员正,付土目收讫。带大、小坑四处水源,任从灌溉充足,开成田园,照庄例抽的。口粮大租完纳,不得少欠;如若积欠口粮,将业底变卖,抵还租额,佃人不得异言。亦不得窝藏匪类赌博情弊;如若情弊,革逐外境,不得踞耕。此系业佃两相甘愿,今欲有凭,立给垦批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垦批字内银六员正足讫,照。
代笔人潘裕琴
老卯抵
知见人
老婆
乾隆五十四年八月日立给垦批字
(四九)
立山批字有明,承祖父遗下社后坑林内一处,东至小坑为界,西至小坑尾合口石壁为界,南至□□为界,北至钟宅隔界;四至面踏分明。时佃人詹头、詹郎同前来而给,备出山批银七两六钱正,两相交收足讫;其山埔林即付佃人前来开垦成田,永远为乐,配纳口粮二钱正。此系业无重批不明等情。此系两相喜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立山批字一纸,付执永远存照。
即日同中收过山批字佛银七两六钱正完足,再照。
乾隆五十四年十二月日。
业主。
为中人并代笔
立山批字有明
(五○)
立给招垦字人里族社番土目珍凛益,有承祖遗下山埔林地一所,座贯土名四份内,东至隔仔,西至山脚,南至坑尾,北至候吉;四至界址明白为界。今因公项无资,托中引就与潘果候出首承垦,时收起山底银十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收讫;其山林地付果候去任从开垦成田,永远为业,不敢阻挡。三年以后,历年约纳口粮租粟一石,拆银一大员正。保此山林地系承祖遗下物业,与别番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为碍;如有不明,益自己一力抵挡,不干佃人之事,日后不敢异言生端等情。此系两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给招垦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内银完足,再照。
乾隆五十五年八月日。
知见人老林
立给招垦字人番土目珍凛益
依口代书中人辜世清
(五一)
立给垦山批字里族社土目珍凛益,同众耆番等,有承祖遗下荒埔山一所,坐落土名贯在四份内山顶石壁脚,东至潘弼田为界,西至曾贺为界,南至郭头家风水边为界,北至周参为界;四至踏明界址。今因口粮公项无资,情愿将自己荒埔林托中送与汉人潘益壮前来出首承垦,当日议约荒埔地值时佛银二大元正。银即日同中收讫;其荒林地随即踏付潘益壮前来掌管,起盖居住及栽种杂子,听从其便,断不敢阻挡。其历年贴纳山税口粮银五分正。保此荒埔系珍自己承祖遗下物业,与别无干,并无上手重张典挂他人及来历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等情,系珍自己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迫勒反悔,口恐无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