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使当时用丁中丞之言,琉球当不至蓼六之不祀,而重烦庙堂之上为之踌躇而审顾也。
呜呼!国家何尝无人,患在不用其言耳。观于成斋之说,不禁拍案三叹(选录香港「循环日报」)。
十二月二十六日(公历二月初六日——礼拜五)
日使来华续闻
自琉球为日本夷灭后,中、日两国啧有烦言;文牍往来,迄无成说。前报记日本将遣使来华一节,略而未详;今闻日廷特遣仁艾懿嘉温为中、俄两国使臣,先至中国京师而后至俄京圣彼得罗堡。闻已束装就道,不日前来;日本民人于其启行之日,额手相祝曰:『惟愿中、日自此辑和,勿坏升平之局;是固国家之福而生民之望也』!按琉球之事,日民时为关心;但我朝所重者,在反其地、释其王,俾重立为国耳。岂能以一介之空言,即调停于无事哉!
清季申报台湾纪事辑录九
光绪六年(庚辰)
大官过境
广储军火
纪论辨琉球事
台湾近事
台湾邮报
闽浙督何(璟)奏为遵旨覆陈折(六月初二日京报)
琉球琐记
闽水师彭(楚汉)奏出洋督缉日期并督操轮船缘由(六月十三日京报)
淡水地震
六月分教职单(六月二十六日京报)
恭录上谕
恭录上谕
闽浙督何(璟)奏拣员请钦定升补折(八月初一日京报)
闽浙督何(璟)奏委署知县片
发抄旨一道(八月十五日京报)
发抄旨一道(九月初七日京报)
闽浙督何(璟)奏报京控未结各案片(补录九月初六日京报)
发抄旨一道(九月十七日京报)
闽浙督何(璟)奏请建专祠片(九月三十日京报)
台番劫客
日使言旋
闽浙督何(璟)奏请改奖片(十月二十九日京报)
闽抚渡台
闽军近状
台北烟瘴说
调兵赴台
正月初九日(公历二月十八日——礼拜三)
大官过境
新任福州将军穆,昨午由苏来沪,暂驻于法大马路吉星公栈,所带随从甚众。沪地文武印官,俱至行辕禀谒。闻不日即由轮船赴闽云。
正月二十五日(公历三月初五日——礼拜五)
广储军火
日本横滨西报云:今观日本制造局赶造洋鎗及各项军器,似与大局有关。查东京制造局每日成鎗八十杆,他处尚不在内;而日本犹以为未足,又向花旗国购买:一似为琉球一役也者。中国正不得不为留意也。
纪论辨琉球事
美国西字新闻,抄录日本、中国论及琉球之事。公历去年七月二十三日,日本匿高埠来信云:日本近与中国不协,其端则在于琉球。琉球乃中国洋面海岛,由数岛相连而成一国者也;日本则谓属于彼、中国又谓属于此,两国相持,未知孰是。兹录往还论辨之语,以供众览。
美国前任总统赫兰之游亚洲也,恭邸与之接见,于礼有加;又恳总统于到日本时,劝日本国家善行其交邻之政,以保亚洲升平之局。逮总统至日本江都时,中国驻扎日本钦使往谒总统,声言承恭邸命,求为居间;乃将日本与中国不协之端,陈于总统。总统答言:『此乃美国公使分中事也。然在中国时,曾允恭亲王、李中堂之请,将此事告知美国公使;如以为合,则又当告之日本官宪』。乃请毕言其前后情节,俾知其详。中国钦使乃言曰:『中朝谓琉球为属国,历历有据。琉球王初即位,即请中国册封,呈书闽浙总督转达朝廷;皇帝乃诏礼部以该其事,定夺琉球所立嗣君,可否称为中山王?可否准其颁发谕旨?可否准以二使臣携往?——盖一正使、一副使也。若中朝新皇帝登极,琉球遣大官来贺;我国家每有喜庆事,遣使来贺亦如之。琉球入贡,中国俱有定期,两年一次;贡物由福建而达京师,其物则有硫磺、铜、白铁及铅。其随从琉球使臣入京之年少人员,均准留在京师国子监肄业。如琉球船舰遭风,中国官抚恤保护,为修理其船,给以船费回国。以上规条,自公历一千六百四十九年至今,行之不改;载在「大清会典」,在礼部规条之内。又,日本人所撰「琉球史记」一书,亦有明文可考。琉球与中国通,盖自宋朝始——时公历五百八十九年。明洪武年间,琉球入贡中国,然后群岛合为一国,而名之曰「琉球」,称其君为「中山王」,中国赐其君为尚姓;又遣闽人三十六家住居其地,以兴教化。自大清立国以来至于今日,此规例未尝有所变易。琉球自明迄今,皆从中国纪年以奉正朔,月数、日数无不悉依;至文字,亦尚华文。前者,一千八百五十四年琉球与美国立约、一千八百五十五年与法国立约、一千八百五十九年与荷兰立约,皆用中国文字,年月日悉依中国纪年』。已上系中朝星使对前任总统赫兰之言也。钦使言毕,又以今时日本所为,诉之总统;其言曰:『一千八百七十二年,日本行文与中山王,令其遣子入侍——中山王,即琉球君也。日本自发此文后四阅月,即改琉球为日本名号,而称之曰「汉」。琉球回书不欲称「汉」,而请复中山王号。一千八百七十三年,日本传令琉球须将前与合众国、法国及荷兰国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