勋、刘光斗,皆得罪先朝,复置言路为爪牙:朝政浊乱,贿赂公行。四方警报狎至,士英身掌中枢,一无筹划;日以筹正人、引凶党为务。大僚降贼者贿至,辄复其官;诸白丁隶役输重赂,立跻大帅。都人为语曰:「职方贱如狗,都督满街走」。刑赏倒乱,以迄于亡。
时人语曰:『金刀(刘孔昭)莫试割,长弓(张捷)早上弦;求田(田成)方得禄,买马(马士英)即为官』。
南京童谣云:『一匹马,走天下;骑马谁?大耳儿』。又一对联云:『闯贼无门,匹马横行天下;元凶有耳,一兀坐扰中元』。
禁宗室不得入京。
起升邹之驎为应天府丞、马思理左通政添注、张时畅尚宝司丞。
十六日(庚子)
府部等官俱集中府会审大悲。提到不跪,四人扼之使跪;口供同前。一夹三十扛,惟念「观音、韦■〈马犬〉」数声。审毕,随收监。法司拟大悲妖言律,决不待时;月光杖责释放。奉旨:『依拟』。
阮大铖与张孙振谋诛东林及素所不合者,令大悲引诸臣拥立潞王,可一网尽也。因造十八罗汉、五十三参之目,书史可法、高弘图、姜曰广、吴甡等名,纳大悲袖中;海内人望,无不备列。钱谦益先已上疏颂士英、且为大铖讼冤修好矣,大铖恨不释,亦列焉。将穷治其事,狱词诡秘,朝士皆自危;而士英不欲兴大狱,乃第当大悲妖言律斩而止。
是时,阮大铖辈日夜为罗织之谋;大悲事起,正中其机。招内所供「议保潞王」及看语「或为目前之报答、或为日后之居功」,「又倘妖僧所闻不虚,关乎国运」及「不共戴天」等语,其包藏祸心,不可窥测。况大铖及李沾、杨维垣、袁弘勋等朋比密谋,捏造十八罗汉、五十三参、七十二菩萨等名,编粘街衢,以耸动朝端。原旨所有云「被擒之日,即有匿名之帖、与相照应」;盖即指此也。幸会审日经无扳招,其谋始沮。
十八罗汉,则指史可法、高弘图、姜曰广、吴甡、张慎言、徐石麒、郑三俊、黄道周、解学龙、吕大器、练国事、路振飞、袁继咸、易应昌、徐汧、金光宸、郭维经、侯峒曾;五十三参,则指许誉卿、詹兆恒、姚思孝、华允诚、叶廷秀、章正宸、王重、熊维典、陈子龙、熊汝霖、游有伦、成勇、黄澍等;七十二菩萨,则指王志道、刘同升、赵士春、姜采、金声、沈正宗、张采、熊开元、张有誉、马嘉植、沈宸荃、乔可聘、郭贞一、刘宗周、吴嘉允、黄端伯、祁彪佳、张国维、何刚、钱柟、王孙蕃等:凡海内人望,搜罗无遗。
张孙振具疏,特纠中书文震亨,直欲以之为汪文言矣。缮写竟,呈马士英;士英谪官时,与震亨曾以诗文往来,遂力止之。文即休致归里。
「五小史」云:大悲非真大悲,乃吴僧大悲之行童,从大悲往来钱谦益、申绍芳家者。故质对时,但知有牧斋、青门而已。
侯方域与阮大铖书云:『执事忮机一动,常伏草莽则已;万一得志,必至杀尽天下正人君子,以酬其宿所不快』。至是,其言果验。
传内竖五十三人进宫演剧。
帝饮酒,醉后淫死童女二人,抬出北安门。嗣后屡屡有之,亦不复抬出矣。
原任漕运总督路振飞,自明守淮之功;有旨:『切责』。
起升原任庶吉士陈于鼎为詹事府正詹事,掌翰林院事。于鼎,宜兴人,戊辰进士。父一□、兄于泰,暴横里中,民不堪其毒;癸酉民变,首遭焚掠。抚按疏闻,乱民正法,于鼎、于泰削籍为民;时于鼎尚未散馆。至是,起擢掌院。
松江知府陈亨为苏松督粮道副使。
升唐良悫徽宁兵备。
主事李尔育奉旨宣谕刘洪起、李际遇;遇张缙彦于睢阳,不见二人而还。
以御史彭遇颽巡按浙江。
十九日(癸卯)
以吏部左侍郎蔡奕琛兼东阁大学士。入阁办事。
荫故登莱巡抚陈印元一子入监。印元,由布政使升巡抚,以布政事被劾去任。侨寓南京,与马士英善,故荫。
赠故参政杨师孔礼部右侍郎。师孔,与陈尧言皆曾侍福恭。师孔系马士英姻戚,得赠;尧言无援,部寝其奏。
工科给事中李清为祖李思诚辨冤(思诚由翰林例转福建副使,与吕纯如比而媚税监高寀。逆贤用事,仍复原官,历升礼部尚书。颂美逆贤,有「纯忠体国,大业匡时」等语;故入「逆案」)。
按「酌中志」云:河南右布政使仰志完辇三千金馈崔呈秀,谋升京卿,为逻卒所获。思诚寓,呈秀比邻;乃卸罪于思诚,因革职为民。原其事,各有由也。李清欲辨三千金之诬则可,欲辨入「逆案」之冤则不可。「纯忠体国,大业匡时」是何等语?尚以为不当入「逆案」耶?
二十日(甲辰)
命删定「三朝要典」。
袁弘勋请追究三案诸臣得罪孝宁太后者,又请追论焚「要典」诸臣罪。袁继咸因奏:『「要典」不必重陈』。马士英票旨:『皇祖妣、皇考无妄之诬,岂可不雪?事关青史,非存宿憾,群臣当体朕意』!左良玉亦奏:『「要典」治乱所关,勿听邪言,致兴大狱』。士英票旨:『此系朕家事,不必疑揣』。而吴孔(?)又奏:『「三朝要典」须备列当日奏议,以存其实』。允之,遂有是命。
诏谕太监田成责成嘉兴、杭州二府遴选淑女。自田成入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