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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爝火录-清-李天根-第134页

。左兵东下,登相率其黑旗军殿;舟行不近岸,有纪略。而前锋中军大乱,梦庚不能制。
命阮大铖、刘孔昭率师御左良玉兵。
刘泽清疏请提兵入卫;谕以防边为急,止之。
初五日(丁巳)
左梦庚陷建德。
福王恤「逆案」刘廷元等二十二人。
吏部尚书张捷题覆杨维垣请恤「三案」议,应予赠荫祭葬。〔应予〕谥者:霍维华、刘廷元、吕纯如、杨所修、徐绍吉、徐景濂等六人;应予赠荫祭葬者:徐大化、范济世等二人;应予祭葬者:徐惕先、刘廷宣、岳骏声等三人;应复原官者:王绍徽、徐兆魁、乔应甲等三人。他若王德完、黄克缵、王永光、章光岳、许鼎臣、徐卿伯、陆澄源等虽名不丽「逆案」而为清议所抑者,亦应赐恤有差。从之。
初六日(戊午)
左梦庚兵陷彭泽。
梁云构请召黄得功、刘泽清统兵入卫。
初七日(己未)
左梦庚兵陷东流,命阮大铖会同黄得功堵剿。
马士英遣阮大铖、朱大典、黄得功、刘孔昭等御良玉兵,并撤江北刘良佐兵从之西。
太监高起潜奏:『左兵东下,闯贼尾其后、我兵击其前,自当指日授首,不须过虑』。
王永吉疏言:『徐州既不能守,何以保全江北?李成栋弃徐南奔,万分可惜!乞敕刘泽清固守淮安,勿托名勤王移镇』。
初八日(庚申)
光时亨、周锺、武愫伏诛。
「北略」云:甲申正月初三,上召左中允李明睿陛见德政殿,问御寇急策。明睿请屏左右密陈,趋近御案言:『臣探听贼氛颇恶,今且近逼畿甸,此诚危急存亡之秋。只有南迁一策,可缓目前之急』。上曰:『此事重大,未可易言』!以手指天,言『上边未知何』!明睿曰:『天命微密,当内断圣心,勿致噬脐之忧』!上四顾无人,云:『此事我已久欲行,因无人赞襄,故迟至今。汝意与朕合,但外廷诸臣不从,奈何?尔且密之,不可轻泄;泄则罪汝』!上还宫,赐宴文昭阁。及太原陷,明睿复上疏劝;上深许,下部速议。而兵科给事中光时亨首参为邪说,言『不杀明睿,不足以安众心』!上曰:『光时亨沮朕南行,本应处斩;姑饶这遭』!然而南迁之议寝矣。
「谈往」云:总宪李邦华与明睿私议南迁:『上亲行与东宫孰便』?明睿谓『亲行便』。以太子少不更事,禀命与专命有碍也。
「睹记」云:时请上南迁者五人:李邦华、李国桢、李明睿、李建泰及项煜也。
「核真略」云:甲申二月十八日,工命阁臣传五府六部、詹翰科道各官入,授以手札,俾条具战守事宜,汇集送览;上候于文华殿。各札既入,内言南迁及以东宫监抚南京者,李邦华、李明睿、项煜也。上敛邦华等札置一处,反复观之,色甚怒;稍间,渐平:阁臣于文书房侦得云然。上意不在南迁,故骤见之而怒;既而思贼势披猖,则以为可备一说,故不复介意耳。然诸札亦竟未发出而罢。邦华等未尝具本、亦未尝奉有明旨,他人何由而阻之?坊刻皆称光时亨阻之。爰书以此而成,时亨以此被诛。
按时亨为贼伪官,一死不枉。若坐以谏止南迁,无论邦华等无疏可据;假使有之,先帝果意在必行,岂一给事中所能谏阻乎?
锺将诛,以土篑■〈扌舁〉之;过大忠桥,叹曰:『青天白日之下,乃有如此之事乎』!
升王国宾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周文光禄寺少卿。
徐允爵袭封魏国公。
补刘呈瑞御史。
田仰撤回另用,卫胤文事定再议。
赠凌駉兵部侍郎、润生河南道御史。
赐周镳、雷演祚自尽。崇祯九年,贵池吴应箕、无锡顾杲、桐城左国材(一作棅)、芜湖沈士柱、余姚黄宗羲、长洲杨廷枢等为「留都防乱公揭」讨阮大铖,列名百四十余人,皆复社诸生也;而主之者周镳。大铖以故恨镳;及得志,谋杀镳。应箕独入狱护视;大铖闻,急遣人(一作骑)捕之,应箕夜亡去。国材、士柱避大铖,客左良玉所。大铖谓镳召良玉兵,王乃赐镳自尽;演祚亦赐自尽。故事,小臣无赐自尽者;因左兵东下,故大铖辈急杀之。镳以锺故,被戮;而时敏、黄国琦身污伪命,复其故秩:其刑赏倒乱如此。大铖复捕杲及宗羲诸人,将兴大狱;会国亡而止。
初,少詹事吴伟业奉差出京,与阮大铖别;阮曰:『上仁主,一初生杀与夺,惟予与马公为政。归语声气诸君:猿鹤梦稳定,不起同文之狱也』。又言:『周锺、光时亨自有公论,周镳无死法;惟雷演祚当正大法耳』!御史张孙振必欲杀镳,曾言之刑科钱曾;曾讶曰:『镳非从逆者』!孙振曰:『当以门户诛之耳』。曾心不平,故以乞差行;朝行而暮及难矣。周、雷临命时,互书「先帝遗臣」于腹(一作四字于腹)。
按周锺等三人,从贼者也;肆诸市朝,与众同弃,深得讨逆之义矣。若镳与演祚,非贼也;不过为大铖之修郄耳。夫拥戴逆闯者是贼、见迕大铖者非贼;今从贼昭著之时敏、黄国琦皆优以原官,周锺胞兄周铨亦超然局外,何独于镳与演祚是问乎!
先是,王实鼎有「复社巨魁聚敛」一疏。大铖语士英曰:『孔门弟子三千,而维斗聚徒至万,不反何待』!至欲陈兵于江以为防御;心知无是事,而意在尽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