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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风俗通义校注-汉-应劭-第127页

复其位,客亦有何面目复见文乎?如复见文者,必唾其面而大辱之。’冯欢结辔下拜,孟尝君下车接之曰:‘先生为客谢乎?’冯欢曰:‘非为客谢也,为君之言失。夫物有必至,事有固然,君知之乎?’孟尝君曰:‘愚不知所谓也。’曰:‘生者必有死,物之必至也;富贵多士,贫贱寡友,事之固然也。君独不见夫朝趋市者乎?平明侧肩争门而入,日暮之后,过市朝者,掉臂而不顾,非好朝而恶暮,所期物亡其中。今君失位,宾客皆去,不足以怨士,而徒绝宾客之路,愿君遇客如故。’孟尝君再拜曰:‘敬从命矣。闻先生之言,敢不奉教焉! ’”案:史记廉颇传:“廉颇之免长平归也,失势之时,故客尽去,及复用为将,客又复至。廉颇曰:‘客退矣!’客曰:‘吁,君何见之晚也。夫天下以市道交,君有势,我则从君,君无势则去,此固其理也,有何怨乎?’”以市道相交,即谭子之所谓“以市论”也,本篇按语,已慨乎言之矣。
    韩信常从南昌亭长食〔一〕,数月〔二〕,亭长妻患之〔三〕,乃晨早食〔四〕,食时,信往,不为具食。信亦知〔五〕意,遂〔六〕绝去,钓城下〔七〕,有一漂母见信饥〔八〕,饭之,竟漂数十日。信曰:“ 吾必重报母。”母怒曰:“大丈夫不能自食,吾哀王孙耳〔九〕,岂望报乎!”淮阴少年有〔一0〕侮信者〔一一〕,曰:“ 君虽姣丽,好带长剑,怯耳,能死,刺我,不能,则出我跨下。〔一二〕”于是信熟视之,俛出跨下,匍匐〔一三〕;一市人皆笑,以为信怯。后佐命大汉,功冠天下,封为楚王;赐所食母千金,及亭长与百钱〔一四〕,曰:“公〔一五〕,小人也,为德不竟。〔一六〕 ”召辱信〔一七〕之少年,以为中尉〔一八〕,告诸侯〔一九〕将相曰:“此人〔二0〕壮士也,方辱我时,岂不能杀之,杀之无名〔二一〕,故忍至于此也。〔二二〕”
  〔一〕 史记淮阴侯列传索隐引楚汉春秋作新昌亭长。
  〔二〕 史记有,汉书韩信传无。王先慎曰:“下文‘信谓亭长曰:公,小人,为德不竟。 ’明从食之日久矣,若无‘数月’二字,则与下语不合,史有,班氏删之,非也。”
  〔三〕 “患”,史记同,汉书作“ 苦”。
  〔四〕 史、汉俱作“乃晨炊蓐食” 。
  〔五〕 “知”下,史、汉俱有“其 ”字。
  〔六〕 汉书“遂”作“自”。
  〔七〕 汉书作“至城下钓”。
  〔八〕 “见信饥”,史记同,汉书作“哀之”,应氏此文盖杂采史、汉而成。
  〔九〕 史、汉俱作“吾哀王孙而进食”,索隐:“刘德曰:‘秦末多失国,言王孙、公子,尊之也。’”
  〔一0〕“有”,史记同,汉书作“ 又”,古通。
  〔一一〕“者”,史记有,汉书无。
  〔一二〕史记作“若虽长大,好带刀剑,中情怯耳。众辱之,曰,信能死,刺我,不能死,出我葱下”,汉书同,其“葱下”作“跨下”,与应氏同。
  〔一三〕“匍匐”,史记作“蒲伏” ,案左传昭公十二年:“奉壶饮冰以蒲伏焉。”释文: “本又作‘匍匐’。”盖轻唇音古皆读为重唇音也。汉书无此二字。
  〔一四〕“钱”下原无“曰”字,史、汉俱有,今据补。
  〔一五〕战国以来,诸侯相王,秦、汉之际,人与人间之称谓,遂打破从前等级之束缚,争以公、卿相称,即对卑贱者亦然,下条韩安国称狱吏田甲为公,与此正是一例。
  〔一六〕师古曰:“言晨炊蓐食。”
  〔一七〕“信”,史、汉作“己”。
  〔一八〕续汉书百官志五:“王国中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职如郡都尉,主盗贼。”御览二四八引汉旧仪:“王国置太傅、相公、尉各一人,秩二千石,以辅王。”
  〔一九〕史、汉俱无“侯”字,此误衍。
  〔二0〕史、汉俱无“人”字。
  〔二一〕史记文同,汉书两“杀”字皆作“死”,周寿昌曰:“杀者专就少年言,死者兼己身言也。”
  〔二二〕史记作“故忍而就于此”,汉书作“故忍而就此”,师古曰:“就,成也,成今日之功。”此文“忍”下,亦得据补“而”字。
    韩安国为梁中大夫〔一〕,坐法抵罪,蒙狱吏田甲辱安国〔二〕,安国曰:“死灰独不复燃乎?〔三〕 ”田甲曰:“燃则溺之。”居无几〔四〕,梁内史〔五〕缺,孝景皇帝遣使者即拜安国为内史,起徒中为二千石。田甲亡〔六〕。安国曰:“甲不就官,我灭乃宗。〔 七〕”甲肉袒谢〔八〕。安国笑曰〔九〕:“公等可与治乎!〔一0〕”卒善遇之。
  〔一〕 续汉书百官志五:“王国大夫,比六百石。”本注曰:“无员,掌奉王使至京都奉璧贺正月,及使诸国,本皆持节,后去节。”中大夫即王国大夫,李祖楙曰:“中大夫见宗室四王三侯、光武十王、章八王传。”
  〔二〕 史记韩长孺列传索隐:“蒙,县名,属梁国也。”顾炎武曰:“史记万石君传:‘ 长子建,次子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