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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风俗通义校注-汉-应劭-第178页

不相应。切以‘虎’为‘黄’讹,后汉之黄,当先汉之睡,与长广近矣。”
  〔一四〕拾补曰:“考汉志奚养在琅邪长广县。周礼注同。此云虒,当即续汉郡国志之傂奚县,属渔阳,前志作●奚,●音题,疑形近而误。”器案:班志●奚下、刘志傂奚下本文及注,俱未出奚养薮名,周礼注及汉志俱云:“奚养幽州薮,在琅邪长广县西。”则此仍当在长广县西,他书亦未有言奚养在渔阳之傂奚者,拾补说未安。
  〔一五〕汉书地理志钜鹿郡钜鹿下注云:“禹贡大陆泽在北。”又引应劭曰:“鹿,林之大者也。”续汉书郡国志二钜鹿郡钜鹿云:“故大鹿,有大陆泽。”
  〔一六〕“邬”原作“鄢”,今据拾补校改。汉书地理志太原郡邬县本注云:“九泽在北,是为昭余祁,并州薮也。”
  〔一七〕器案:寻应氏上文,此当指周之焦濩,尔雅释地:“周有焦濩。”郭注:“今扶风池阳县瓠中是也。”汉书地理志左冯翊池阳注引应劭曰:“在池水之阳。”未及薮名。续汉书郡国志一左冯翊池阳下注云:“尔雅十薮,周有焦濩。郭璞曰:‘县瓠中是也。’”小雅六月:“整居焦濩。”正义引孙炎云:“周,岐周,并此及弦蒲,是雍州有二薮也。”仲远言“推求未得其处”,何也?晋书地理志:“
扶风郡池阳县,今为西安府三原县,焦濩泽在泾阳县界。”元和郡县志:“焦濩薮,亦名瓠口即所谓郑、白二渠是也。”
  〔一八〕引书今佚,又见左传昭公七年。段玉裁古文尚书撰异云:“
此亦今文尚书袭故语为说,与左氏合。”
  〔一九〕宣公十五年文。
  〔二0〕昭公二十年文。
○泽
    谨按:尚书:“雷夏既泽。〔一〕”诗云:“彼泽之陂,有蒲与荷。〔二〕”传曰:“水草交厝,名之为泽。〔三〕”泽者,言其润泽万物,以阜民用也〔四〕。春秋左氏传曰:“泽之莞蒲,舟鲛守之。〔五〕”韩诗内传:“舜渔雷泽。〔六〕”雷泽在济阴城阳县〔七〕。
  〔一〕 禹贡文。
  〔二〕 陈风泽陂文。叶抱崧说叩引风俗通“有蒲与荷”,“蒲”作“薮”,谓为鲁诗,不知所据为何本也。
  〔三〕 尔雅释水:“水草交为湄。 ”疏引李巡注:“水中有草木交会曰湄。”“湄”亦作 “麋”,诗巧言:“居河之麋。”毛传:“水草交谓之麋。”释文:“‘麋’本作‘湄’。”尔雅释水注即作 “湄”。左传襄公十四年注:“居河之麋。”释文:“ ‘麋’本作‘湄’。”又僖公二十八年:“吾赐汝孟诸之麋。”杜注:“孟诸,宋薮泽。水草之交曰麋。”是河泽皆得言湄,自其水草之交言之则曰湄,自其水之所居者言之则为泽也。
  〔四〕 释名释地:“下而有水曰泽,言润泽也。”
  〔五〕 昭公二十年文。
  〔六〕 玉函山房●佚书、宋绵初内传征俱未收此文。
  〔七〕 续汉书郡国志三:“济阴郡成阳有雷泽。”案:舜又有渔于濩泽之说,水经沁水注:“东迳濩泽,墨子曰:‘舜渔濩泽。’(今尚贤篇作 “雷泽”)应劭曰:‘泽在县西北。’”县谓阳阿县,汉书地理志河东郡阳阿县濩泽注引应劭同。元和郡县志:“濩泽在阳城县西北十二里。”则舜渔之地,应亦两主之。
○沆〔一〕
    谨按:传曰:“沆者,莽也〔二〕,言其平望莽莽〔三〕无涯〔
四〕际也。〔五〕”沆,泽之无水,斥卤之类〔六〕也〔七〕。今俗语亦曰沆泽〔八〕。
  〔一〕 “沆”原作“沈”,拾补曰:“当从说文作‘沆’,下并同。”今据改正。
  〔二〕 拾补曰:“水经巨马水注引作‘沆漭’,无‘者’字。”器案:天中记十八引亦作 “漭”,文选西京赋薛琮注:“沆漭,犹洸潒,亦宽大也。”后汉书马融传:“瀇瀁沆漭。”注:“并水貌也。”
  〔三〕 拾补曰:“水经注作‘言乎淫淫漭漭’。”案:天中记引同水经注。
  〔四〕 拾补曰:“‘涯’,水经注 ‘崖’。”案:天中记亦作“崖”。
  〔五〕 史记燕世家正义引作“亢,莽也,言平望漭漭,无涯际也”,(据日本会注考证本)御览七0引作“言其平望泛莽,无崖际也”。器案:涯、崖字通,说文有□无涯,尔雅释水:“浒,水□。 ”字或作涯,淮南原道篇高注:“浔,□也。”文选谢希逸宋孝武宣贵妃诔注、沈休文应诏乐游苑诗注引许慎注作“浔,涯也”,江赋注引作“浔,水涯也”。庄子天道篇:“而积敛无崖。”成玄英疏云:“略无涯峙。 ”俱其证。
  〔六〕 “类”,拾补云:“水经注 ‘谓’。”器案:史记会注考证本正义、天中记引亦作 “谓”。
  〔七〕 说文:“沆,大水也,从水,亢声。一曰:大泽貌。”徐锴系传引博物志:“停水,东方曰都,一名沆。”御览七0引述征记:“齐人谓湖曰沆。”汉书刑法志:“除山川沈斥城池邑居园囿术路三千六百井。”汉纪孝文纪“沈斥”作“沆斥”,王制正义引异义:“
左氏说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