讳胡,庄王之子名胡。”(意林)
周广业意林注曰:“三国志:‘ 张昭字子布,彭城人,弱冠为孝廉,与王朗共论旧君讳事。’裴松之注云:‘时汝南主簿应劭议,宜为旧君讳,论者皆互有异同,事在风俗通。昭着论略曰:周穆王讳满,至定王时,有王孙满者为大夫,是臣协君也。厉王讳胡,庄王之子名胡,其比众多。’”器案:左传成公十年疏:“汉末有汝南应劭作旧君讳议云:‘昔者,周穆王名满,晋厉公名寿满,又有王孙满,是同名不讳。’”“寿满”,史记晋世家作“寿曼”,王劭读书志、史通五行志杂驳篇作“州满”,“州”“寿”、“曼 ”“满”,音近相通。左传成公十年,经、传及杜注作 “州蒲”,释文云:“本或作‘
州满’。”案作“蒲”者,“蒲” “满”形近之误。
茂才,旧言秀才,避光武讳称茂才。(汉书武纪元封五年诏注引应劭)
○释忌
不举并生三子。俗说:生子至于三,似六畜,言其妨父母,故不举之也。谨案:春秋国语:“越王句践,令民生二子者,与之饩;生三子者,与之乳母。”三子不能独养,故与乳母,所以人民繁息,卒灭强吴,雪会稽之耻,行霸于中国也。古陆终氏娶于鬼方,谓之女嬇,是生六子,皆为诸侯。今人多生三子,子悉成长,父母完安,岂有天所孕育而害其父母兄弟者哉?(意林、御览三六一)
器案:“卒灭强吴”,道藏本意林作“遂灭强吴,何害之有”。本书正失篇:“今俗间多有禁忌,生三子者……以为妨害父母。”与此可以互证。开元占经一一三引天镜:“妇女一时生三男,不出三年,外国来伐;生三女,国有阴私。”与此文所载俗说,正复一脉相承。
不举寤生子。俗说:儿堕地便能开目视者,谓之寤生;举寤生子,妨父母。谨案:春秋左氏传:“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因名寤生。”武公老终天年,姜氏亦然,安有妨其父母乎?(御览三六一、西溪丛话上、困学纪闻六、群碎录)
不举父同月子。俗说:妨父也。谨案:左氏传: “桓公之子,与父同月生,因名子同。”汉明帝亦与光武同月生。(意林、御览三六一)
周广业意林注曰:“后汉书张奂传:‘武威郡俗多妖忌,凡二月五日生子,及与父母同月生者,悉杀之。’”器案:东观汉记:“光武皇帝建平元年十二月甲子夜,帝生。”又:“建武四年夏五月甲申,帝(明帝)生。”据此,则“十二月”、“五月 ”,必有一误,非“十二”误分“五”为二,即“五” 误合“十二”为一也。
俗说:五月五日生子,男害父,女害母。故田文生而婴告其母勿举,且曰:“长与户齐,将不利其父母。”(史记孟尝君传索隐、芦浦笔记一)
器案:本书正失篇:“今俗间多有禁忌,……五月生者,以为妨害父母。”论衡四讳篇:“四曰讳举正月、五月子。以为正月、五月子,杀父与母;不得已举之,父母祸死。”通典六九引田琼四孤议:“有俗人五月生子妨忌之,不举者。”此俱东汉时之言不举五月子者。至具事例,则有如正失篇言田文事者,又有西京杂记言:“王凤以五月五日生,其父欲不举,其叔曰:‘以田文推之,非不祥也。’遂举之。” 又有世说新语言:“胡广本姓黄,五月五日生,父母恶之,置之瓮中,投于江。胡公闻瓮中有儿啼,取之,养为己子,遂登三司。”(御览二一、三一引)
不举生鬓须子。俗说:人十四五,乃当生鬓须,今生而有之,妨害父母也。谨案:周书:“灵王生而有髭,王甚神圣,克修其职,诸侯服享,二世休和。”安在其有害乎?(御览三七四、天中记二二)
不宜归生。俗云:令入衰。案:妇人好以女易他男,故不许归。(意林)
卢文弨曰:“案句末疑脱一‘生 ’字。”周广业注曰:“出嫁女不宜归母家生子。”
宅不西益。俗说:西者为上,上益宅者,妨家长也。原其所以西上者,礼记:“南向北向,西方为上。 ”尔雅曰:“西南隅谓之隩。”尊长之处也。不西益者,难(一作“恐”)动摇之耳。审西益有害,增广三面,岂能独吉乎?(类聚六四、御览一八0、天中记一四)
器案:淮南人间篇:“鲁哀公欲西益宅,史争之,以为西益宅不祥。”许注:“西益宅,筑旧居之西,更为田宅。”论衡四讳篇:“
俗有大讳四:一曰讳西益宅。西益宅谓之不祥,不祥必有死亡。相惧如此,故世莫敢西益宅。”案:新序杂事五、家语正论解又有“东益宅不祥 ”之说。
祝、阿不食生鱼。俗说:祝、阿凡有宾婚吉凶大会,有异馔,饭食自极至蒸鱼也。(书钞一五一)
俗说:临日月薄蚀而饮,令人蚀口。谨案:日,太阳之精,君之象也,日有蚀之,天子不举乐。里语: “不救蚀者,出行遇雨。”恐有安坐饮食,重惧也。(御览八四九)
俗说:雷鸣不得作酱,雷已发声作酱,令人腹内雷鸣。谨案:子路感雷精而生,尚刚好勇,死,卫人醢之,孔子覆醢,每闻雷,心恻怛耳。(书钞一四六、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