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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后汉纪-晋-袁宏*导航地图-第117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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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励节竭忠庶几之心, 检敕宾客,未尝犯法。闻王政有三宥之义〔二〕,故蔡叔流言,周公原本而诛〔三〕。臣愚以为可黜瑰爵关内侯,还京师,竭忠供养比阳主,以优属重示厚德。”上 感酺言,徙瑰为长沙侯。
〔一〕李贤曰:“按邓夫人,即穣侯邓叠母元。张酺论宪兼及其党,称邓夫人,犹如前书霍光妻称霍显,祁大伯母号祁夫人之类。”按文母,文王之妃太姒也。诗周颂雝曰:“既右烈考,亦右文母。”又王引之经义述闻曰:“列女传母仪传:‘太姒仁而明道,号曰文母。’然则文母之称,专美太姒之文德明矣。汉书元后传:‘太皇太后,当为新室文母太皇太后。’后书邓骘传:‘伏帷和熹皇后圣善之德,为汉文母。’何敞传:‘伏惟皇太后秉文母之操。
’皆本周颂为义。”可知文母乃汉代褒美皇后文德之雅称。时邓夫人贵盛,故宪党皆争以文母谀媚之。
〔二〕 礼记文王世子曰:“公族其有死罪,则磬于甸人,其刑罪,则纤剸,亦告于甸人。公族无宫刑。狱成,有司谳于公,其死罪,则曰‘某之罪在大辟 ’。其刑罪,则曰‘某之罪在小辟’。公曰: ‘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公又曰:‘宥之。’ 有司又曰:‘在辟。’及三宥不对,走出,致刑于甸人。公又使人追之,曰:‘虽然,必赦之。’有司对曰: ‘无及也。’反命于公。公素服不举,为之变,如其伦之丧,无服,亲哭之。”
〔三〕 书蔡仲之命曰:“惟周公位冢宰,正百工。群叔流言,乃致辟管叔于商;囚蔡叔于郭邻,以车七乘;降霍叔于庶人,三年不齿。”据此则袁纪“蔡叔”恐系“管叔”之误。
  于是何敞、班固免归家,敞子与瑰善,固党于窦氏也。
  初,固不教儿子,儿子负固势不遵法度,吏民苦之。洛阳令种竞尝出〔一〕,固奴干车,诃奴,醉骂辱竞〔二〕,竞大怒,畏宪不敢发,心衔之。及宪宾客皆被系,竞因此捕系固,遂死狱中。诏谴责竞,而主者极罪〔三〕。固字孟坚,彪之子也。
〔一〕 范书班固传作“种竞”。按说文曰:“竞,从二兄,二兄竞意,从丰声,读若矜。一曰竞,敬也。”二字通。
〔二〕 “醉”原作阙文,黄本作“ 辞”,此据陈澧校而补。龙溪精舍本亦作“醉”。
〔三〕 极罪,范书作“抵罪”。
初,世祖问窦融,在西州时每所上章奏,谁与参之,融对曰“皆班彪所为也。”世祖雅闻彪名,将召之,会彪举茂才,〔为徐〕(除)令,以病免〔一〕。后应三公之命,辄谢病去,复以司徙掾望都长〔二〕,所历二县,皆为吏民所爱。彪既才高,而专心文史之间。司马迁着史记,自太初已后阙而不录。其后好事者或颇缀录其时事〔三〕,然多鄙俗,不足以继其书。彪乃采前人遗事,旁贯异闻,作后传数十篇〔四〕。因斟酌前史,而讥正其失。略曰:
唐虞三代,诗书所及,世有史官,以司典籍。至于诸侯,国自有史,故孟子曰:‘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其事一也。’定、哀之间,鲁君子左丘明论集其文,作左传三十篇,又撰异同,号曰国语二十篇〔五〕。由是乘、梼杌之事遂闇,而左氏、国语独彰。又有记录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号世本十五篇。春秋之后,七国并争,秦并诸侯,则有战国策三十二篇〔六〕。汉定天下,大夫陆贾记录时功,作楚汉春秋九篇。
孝武之世,太史令司马迁采左氏、国语,删世本、战国策,据楚汉列国时事,上自黄帝,下讫获麟,作本纪、世家、列传、书、表凡百三十篇,而十篇缺焉〔七〕。
    迁之所记,从汉元至武帝,则纪其功〔八〕,至其〔采〕摭经传,分散数家之事〔九〕,甚多疏略,务欲以多闻广博为功,论议浅而不笃。其论术 学,则崇黄老而薄五经;序货殖,则轻仁义而羞贫穷;尊游侠,则贱守节而贵俗功。此其大弊伤道,所以遇极刑之咎也。然善述事〔理〕〔十〕,辩而不华,质而不 野,文质相称,盖良史之才也。诚令迁依五经之法言,同圣人之是非,意亦庶几矣。
    夫百家之书,犹可法也。若左氏、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太史公书,今之所以知古,后之所由观前,圣人之耳目也,焉可阙哉!
〔一〕 据范书叙传改补。又举将,范书作“司隶”。按万斯同东汉九卿年表,时司隶乃鲍永也。
〔二〕 范书班彪传作“后察司徒廉为望都长”,袁纪此必有脱误。
〔三〕 李贤曰:“好事者谓扬雄、刘歆、阳城衡、褚少孙、史孝山之徒也。”沈钦韩曰: “史通五史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