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国语楚语曰:斗且语令尹子常弟曰:“ 吾见令尹,令尹问蓄聚积实,如饿豺狼焉,殆必亡者也!”
〔二〕 沈钦韩曰:“言监司按部,但一过亭传而已,未尝深考其治状也。”
臣愚以为长吏理绩有显效者,可就增秩,勿使移徙,非父母丧不得去官〔一〕。其不从,王制锢之终身,虽赦令不在齿列。必竞修善政,亲抚百姓,率土之民,各宁其所。追配文宣中兴之轨,流光垂祚,永世不刊。”于是复申无故去官之禁〔二〕。
〔一〕赵翼廿二史札记曰:“贾琮为冀州刺史,有司有赃过者,望风解印绶去。朱穆为冀州刺史,令长解印绶去者四十余人。及穆到任,劾奏至有自杀者。李膺为青州刺史,有威政,属城闻风皆自引去。范滂为清诏使,案察贪吏,守令自知赃污,皆望风解印绶。陈寔为太邱长,以沛相赋敛无法,乃解印绶去。宗慈为修武令,太守贪贿,慈遂弃官去。按令长丞尉各有官守,何以欲去即去。据左雄疏云:今之墨绶,拜爵王廷,而齐于匹庶,动辄避负,非所以崇宪明理也。
请自今守相长吏非父母丧,不得去官。其不遵法禁者,锢之终身,若被劾奏,逃亡不就法者,家属徙边,以惩其后。黄巾贼起,诏诸府掾属不得妄有法就。可见平时朝廷无禁人擅去官之令,听其自来自去,而不追问也。法网亦太疏矣。”
〔二〕 胡三省曰:“先已有此禁,今复申严之。”然不详前令之所自出。且范书左雄传亦言因宦者擅权,此令终不能用。故汉末又复申之,亦无实效也。
闰月壬子,恭陵庙灾〔一〕。
〔一〕 闰月癸酉朔,无壬子。范书顺帝纪作“庚子”,是。而续汉志注引古今注又言“十二月,河南郡国火烧庐舍,杀人”,与袁、范书又异。
北海人郎顗上书曰:“臣闻天垂诫,地见灾异,所以谴告人主,克己修德也。故应天以诚而不以言,导下以躬而不以刑。顷者宫殿官府,多所治饰。昔盘庚迁殷,去奢即俭〔一〕;夏后卑宫,尽力以致美〔二〕。愚以为诸所缮治,事可减省,以恤贫民,以赈孤寡,天之意也,人之愿也。陛下躬亲庶事,诏书每下,广开不讳之路,以天下为忧,百姓为念,而不数见公卿,责以政事,诚优游养德之道也。然三公者,调和阴阳,仪刑百寮。今水旱连年,五谷不登,不能忧也。
官失其序,庶事不治,不能正也。但迟回偃仰,称病自逸,忘天下之忧,甘宴安之乐,岂不谬哉!”尚书问状,顗对多言术数、占候之事〔三〕,大旨以三公非其人,将有饥馑、水旱、地震、盗贼之变。其后海贼攻会稽,而青、徐盗贼起,西羌反,明年四月京师地震,其夏大旱,略如其言〔四〕。
〔一〕 李贤引帝王纪曰:“盘庚以耿在河北,迫近山川,自祖辛以来,奢淫不绝,乃渡河,将徙都亳之殷地。人咨绝相怨,不欲徙,盘庚乃作书三篇以告喻之。”
〔二〕 论语泰伯曰:“子曰:‘禹,吾无间然矣。菲饮食而至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疑袁纪“尽力以致美 ”句有讹。
〔三〕 “术数”原误倒,迳改。
〔四〕 范书系郎顗上此书于二年正月。
华峤曰:汉之十叶,王莽篡位,闻道术之士西门君惠、李守等多称谶云“刘秀为天子”〔一〕。自光武为布衣时,数言此,及后终为天子,故甚信其书。郑兴以忤意见疏,桓谭以远斥忧死。及明、章二帝祖述此意,故后世争为图纬之学,以矫世取资。是以通儒贾逵、马融、张衡、朱穆、崔寔、荀爽之徒,忿其若此,奏皆以为虚妄不经,宜悉收藏之。惟斯事深奥,善言古者必有验于今,善言天者必有验于人,而托云天之历数、阴阳、占候,今所宜急也。占候、术数,能仰瞻俯察,参诸人事,祸福吉凶既应,引之教义,亦有着明。
此盖道术之有益于后世,为后人所尚也。
〔一〕 按汉书王莽传曰:“卫将军王涉素养道士西门君惠。君惠好天文谶记,为涉言:‘ 星孛扫宫室,刘氏当复兴,国师公姓名是也。’”又范书及袁纪载李守谶曰:“刘氏复兴,李氏为辅”。而直言“
刘秀当为天子”者,蔡少公也。见袁纪卷一。
二年(癸酉、一三三)
夏四月丁丑,封虎贲中郎将冀为襄邑侯。执金吾商上书陈让,辞意恻至,书十余上,上遂听许。
爵阿母 〔宋〕(宗)娥为山阳君〔一〕。尚书左雄谏曰:“臣闻高祖约,非刘氏不王,非功臣不封。孝安皇帝封江京、王圣等,皆有地震之异。永建二年,封阴谋之功 〔二〕,又有日蚀之变。通道术之士,或归于封爵不时之咎。方今青、徐饥馑,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