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将军侯丹守句水关,任满据扞关。蜀地肥饶,民彊兵实,远方多归之。邛人长贵杀王莽越嶲太守,自立为邛谷王〔五〕,称臣于术。 塞外君长皆贡述。
〔一〕 述之弟,乃公孙恢也。
〔二〕 李贤曰:“枚乘谏吴王曰: ‘汤武之土,不过百里。’述据地千里,故曰“十汤武 ”。
〔三〕 列子说符篇曰:“施氏曰: ‘凡得时者昌,失时者亡。投隙抵时,应事无方,属乎智。’”
〔四〕 据范书公孙述传补。
〔五〕 范书西南夷传与袁纪同。而公孙述传作“越嶲任贵”。按汉书西南夷传亦作“粤嶲蛮夷任贵”,袁纪卷七同,此作长贵”,恐误。
更始武阴王李轶据洛阳,尚书谢躬据邺,各十余万,王患焉,将取河内以迫之。谓邓禹曰:“卿言吾之有河内,犹高祖之有关中。关中人非萧何谁能 (之)使一方晏然〔一〕,高祖无西顾之忧者矣!吴汉之能,卿之举矣,复为吾举萧何。”禹曰:“寇恂才兼文武,有御众才,非恂莫可安河内也〔二〕。”
〔一〕 “之”字系衍文,涉“吴汉之能”而误,故删。
〔二〕 按通鉴考异曰:“袁纪:‘ 邓禹初见王于邺,即言欲据河内’;至此又曰‘王患焉,将取河内以迫之,谓邓禹’云云按世祖既贰更始,先得河内、魏郡,因欲守之,以比关中,非本心造谋即欲指取河内也。今依范书为定。”今按续汉书所载,与袁纪略同,恐别有所据。
王至河内,太守韩歆谋将城守。〔脩〕(备)武人卫文多奇计,〔一〕冯异素知之。异言于王,使卫文说歆令降。岑彭亦劝歆,遂从之。王以歆不即降,置之鼓下〔二〕,将斩之。彭在城内,使人召彭。初,彭赖伯升获免,因以兵属。伯升被害,更为朱鲔校尉。后为颖川太守,将之官,道不通,乃将麾下数百人,从邑人韩歆于河内。彭见王曰:“赤眉入关,更始危殆,四方蜂起,群雄竞逐。窃闻大王开拓河北,此诚皇天佑汉,士民之福也。彭赖司徒公得全济〔三〕,今复遇大王,诚愿出身自效,以报恩施。
”王深纳之。因言歆南阳人,〔四〕可以为用。乃赦之。
〔一〕 两汉志无备武县,地理志河内郡有脩武县,“脩”,“备”形近而讹。
〔二〕 李贤曰:“中军将最尊,自执旗鼓。若置营,则立旗以为军门,并设鼓,戮人必于其下。”
〔三〕 司徒公,伯升也。更始初立,以伯升为司徒。
〔四〕 范书岑彭传作“南阳大人” ,注曰:“大人谓大家豪右。”袁纪恐脱“大”字。
于是以冯异为孟津将军,寇恂为河内太守。王谓恂曰:“河内富实,带河为固,北通上党,南迫洛阳,吾将因是以济。高祖留萧何守关中,吾〔今〕(令)委卿以河内〔一〕。”恂乃伐汉园竹以为兵矢,收其租赋以给军粮,养马二千匹以供军用。
〔一〕 据范书寇恂传改。
刘隆字元伯,王之宗人〔一〕。更始初,为偏将军,预于昆阳之战。更始入关,请迎妻子,至洛阳。闻王在河北,隆单身归王,王以为骑都尉,使与冯异守洛阳。李轶闻隆归王,乃尽杀隆妻子。
〔一〕 隆:南阳安众侯宗室也。
河北既定,遣吴汉、岑彭击谢躬。〔躬〕时拒五校于隆虑〔一〕,令大将军刘庆守邺城。汉说魏郡太守陈康曰:“上智处危以求安,中智因危以为功,下愚安危以自亡。危亡之至,在人所由,不可不察。今京都败乱,四方云扰,刘公所向辄平之,公所见也。谢尚书不量力,内与萧王违戾,外失河北之心,公所知也。公据孤危之城,坚守自安,以待灭亡。义无所立,节无所成。不若开门内军,转祸为福,免下愚之危,收中智之功,此计之至者也。”于是陈康乃收刘庆及躬妻子,开门内汉军。
躬闻汉等至,将轻骑归,不知汉已得其城,与数百骑夜至邺。时汉在城外,彭在城中,开门内躬,胁将诣传斩之〔二〕。
〔一〕 陈璞曰:“时上尚脱‘躬’ 字。”据以补。
〔二〕 传,传舍,客馆也。
初,更始遣躬将马武等六将军,与世祖俱定河北。及王郎平,躬与世祖复俱(共)在邯郸中,〔分〕(不)居城内〔一〕。躬所领诸将多放纵,为百姓所 苦,躬不能整;又数与王违戾,常欲袭之,以为兵彊故止。然躬勤于吏事,每至所在,理冤结,决词讼,王常称之曰:“谢尚书,真吏也。”躬由此不自疑。躬妻子 尝诫之曰:“终为刘公所制焉!”
〔一〕 据范书吴汉传改。
马武字子张,南阳湖阳人。少时避怨绿林中,起随击甄阜、二公兵,故王常观引之。邯郸既平,王登台从容谓武曰:“吾得渔阳、上谷突骑,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