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吴,吴太伯仲雍;札,吴季札。
〔三〕 杨树达曰:“留子,谓留汉之子耳。”按即隗恂字伯春者也。
夏四月,上幸长安,谒园陵。
诸将议,欲“延嚣日月之期,许爵其将帅,以散其谋”。祭遵曰:“嚣奸计久矣。今若案兵引日,则其谋益深,而公孙得固其奸谋,不如遂进。”上从之,遣吴汉、耿弇诸将从陇道击蜀。隗嚣使王元据陇坻,伐树木以塞陇道。诸将与战,不利,还屯三辅。
马援上书曰:“援自念事陛下,本无公辅之荐,左右之助。臣不自陈,陛下何因闻之。故臣不复避瞽言,昧死陈诚。臣与嚣往为知交,今闻与来歙书,深更怨臣,自计无负于嚣。遣臣东,谓臣曰:‘仆北面称臣,加以本欲为汉,足下往观其政,于汝意可,即专心矣。’臣还报以赤心,欲嚣善耳,非欲陷于非义也。嚣自挟奸心,盗憎主人〔一〕,反欲归怨于臣。臣欲遂退不言,则无以报陛下。愿诣行在所,得露心腹,陈灭西州之术,然后退就垄亩,饭蔬饮水,随四民之职〔二〕,死无所恨。
”上报许。援东诣京师,具言击嚣之计,上大悦,谓援曰:“吾方西诛隗嚣,待诏勉卒所志。”
〔一〕 成公十五年左传曰:“初,伯宗每朝,其妻必戒之曰:‘盗憎主人,民恶其上。子好直言,必及于难。’”杨伯峻曰:“意谓盗不能憎恨主人,百姓 不能厌恶统治者。此二语盖当时俗谚,周语中单襄公引谚‘兽恶其网,民恶其上’,说苑敬慎篇引金人铭‘盗怨主人,民害其贵’,孔子家语观周篇亦引金人铭,作 ‘盗憎主人,民怨其上’,大致相同。”
〔二〕 成公元年谷梁传曰:“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此四民乃平民布衣之总称。
是时建威将军耿弇屯漆,征虏将军祭遵屯汧,征西将军冯异屯上林,大司马吴汉在长安,中郎将来歙〔监〕(坚)领众军在安民〔一〕。援始将突骑五千匹,诸将每疑议,更请呼援,咸敬重焉,而来歙深与援善。
〔一〕 坚监形近而讹,故改之。
嚣复上疏曰:“吏民闻大兵卒至,惊恐自救,臣嚣不能禁止。兵虽有大利,不敢废臣子之节,亲自追还。昔虞舜事父,大杖则走,小杖则受〔一〕。臣虽不敏,不敢不勉。今臣之在本朝,如遂蒙恩,更得洗心,死骨不朽。”有司以嚣慢,诛其子恂〔二〕。上不忍,复使歙至汧,赐嚣书曰:“昔柴将军与韩信书云:‘陛下宽仁,虽有亡叛而后归,辄复位号,不诛也。’〔三〕故复赐书。深言则似不逊,略言则事不决。今若束手,复遣恂弟诣阙,有全爵禄之福。
吾年已〔三〕(五)十余〔四〕,在甲兵中十年,厌浮语虚辞。即不欲,勿报。”嚣知世祖筹之明,乃遣使称臣于蜀。公孔述以嚣为朔宁王,数遣兵助嚣。
〔一〕 李贤曰:“家语孔子谓曾子之辞。”
〔二〕 范书隗嚣传“诛”上有“请 ”字,袁纪恐脱。
〔三〕 以上见史记韩信卢绾传。此韩信非淮阴侯,实韩王信也。信音申。
〔四〕 南监本作“五十余”,蒋本从之,而黄本作“三十余”。按范书作“年垂四十”,与黄本略同。光武帝二十八起兵,至此建武六年,实三十七岁,故黄本是,据以改定。
太原人温序,为护羌校尉〔一〕,行〔部〕(步)至襄武〔二〕,为嚣将苟宇所执。欲生降之,谓序曰:“并势力,天下可图也。”序曰:“受国重任,本当效死,义不贪生。”宇复晓喻序,序怒叱之曰:“虏何敢胁汉将!”左右欲杀之,宇止之曰:“义士欲死节,赐剑令自裁。”序受剑,衔须叹曰:“既为贼所迫,无令须污土。”遂伏剑。上闻而怜之,赐洛阳城旁□地,谷千斛,缣五百匹,除序子寿为郎,迁邹平侯相。寿梦序告之曰:“久客思乡里。
”寿即弃官,上书乞将序骸骨葬旧茔,诏许焉。
〔一〕 范书独行传亦作“护羌校尉 ”。而通鉴考异曰:“检西羌传,九年方置此官,牛邯为之。又云:‘邯卒,职省。’则序无缘作‘
护羌’,今但云校尉。”又沈钦韩曰:“案前此叙州为隗嚣窦融,无庸置此官。传在六年误矣。”今按东观记亦同袁纪,然类聚卷二〇引续汉书作“护军校尉”。据考异及沈钦韩之说,此时既不当有 “护羌校尉”一职,则“羌”系“军”之误,无疑焉。
〔二〕 行步,殊不辞。其本意系按行其部,则“步”系“部”之误。
冬十二月癸巳,诏曰:“间者以军旅未解,用度不足,故行十一之税。今往往屯田,其令郡国田租三十税一,如旧制焉。”
冯异在关中久,求还京师,上不听。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