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荀子大略篇曰:“汤旱而祷曰:‘政不节与?使民疾与?何以不雨至斯极也!宫室荣与?妇谒盛与?何以不雨至斯极也!苞苴行与?谗夫兴与?何以不雨至斯极也!”苞苴,贿赂也。
〔二〕 出小雅大田之章。
时诏赐降胡子缣。尚书〔案〕(素)事〔一〕,误以十为百,上大怒,诏郎欲鞭之〔二〕。意曰:“过误者,人所有也。若以懈慢为罪,臣居大官,皆在 臣,臣请先受坐。”解衣就挞。上意解,皆原之。上性急,好以小察为明,公卿大臣数被诬毁,尚书近臣尤甚。由是朝廷悚栗,事为多苟且,以避诛责。意独犯颜论 事,数封还诏书。群臣获怒者,辄救请之。
〔一〕 据东观记、范书改。
〔二〕 郎原作“即”,亦据东观记、范书迳改。
意荐彭城刘平,征为议郎,上数引见,迁侍中、宗正。平荐举承宫、郇恁,皆名士也。以老病乞骸骨,归乡里。
平字公子,始以孝行称。为郡吏,守灾丘长,政教大行。每属县贼,辄令平守之,所至皆治。更始时,天下乱,平弟仲为贼所害,平抱仲女,弃己子而走。母欲还取之,平曰:“力不能两全,仲不可以绝类也〔一〕。”遂去,不顾。平尝出,为母求食。贼得平,将食之,平叩头涕泣曰:“今旦为老母采莒〔二〕,母饥,待平为命,愿得反食母而还就死。”贼见其至诚,哀而遣之。平还,既食母,即白曰:“属与贼期,义不可欺。”遂复还。贼皆大惊,相谓曰:“常闻烈士,今乃见之矣。
吾不忍食子!”建武初,平狄将军庞萌反,攻太守孙萌。平为主簿,冒白刃伏萌上,身被匕创,嗥泣曰:“愿以身代明府。”贼乃相顾曰:“义士也,勿杀。”遂解去。萌绝而复苏,因涕泣相抱。后数日,萌竟死。后太守嘉其节义,举孝廉,为全椒长。使掾、吏、卒五日一来治所,余日令各就农桑,官闲事简,民人怀感,盗贼屏息,资赋增益,为诸邑最。刺史、太守行部狱,无囚徒,民各自以得职,不知所问。
〔一〕 绝类,谓胤嗣绝灭也。
〔二〕 范书“莒”作“菜”,黄本作“苕”。
沛人赵孝,亦以义行,获宠。孝字长平。初天下乱,人相食。孝弟礼为贼所得,孝闻之,则自缚诣贼,曰:“礼久饿羸瘦,不如孝肥饱。”贼大惊,不忍食,两放之,谓曰:“归持米粮来。”孝不能得,即复往,愿就烹。贼义之,不害。建武初,天下新定,民皆乏食。孝每炊待熟,辄使礼夫妇出有所役,自在后与妻共疏菜食。及礼还,告以食,而以粮饭食之。如此者久,礼心怪之,微察,怅恨独然,遂不肯复出。兄弟怡怡,乡党服其义。州郡召,进退必以礼。
天子素闻其行,诏拜为谏议大夫、长乐卫尉。后复征弟为御史中丞。礼亦以恭谦,有礼让。上嘉孝兄弟笃行,欲宠异之,率常十日,使礼至卫尉府,太官供食,令其相对尽欢,其见优若此。数年,礼卒,赠赙甚厚,令孝以长乐卫尉从官属送丧,葬于家。
壬申〔一〕,日有食之。是时刑法严峻,人怀忧惧,因是变也。
〔一〕 晦日也。疑袁纪脱“晦”字。
钟离意上疏曰:“陛下躬行孝道,修明经术,敬畏天地之礼,劳恤黎元之恩。然而天气未和,日月不明,水泉涌溢,漂杀人民。咎在群臣不能宣化理职,人怀恐急。故百官不亲,吏民不和,至于骨肉相残,以逆和气,虽加杀罚,犹不能止。故百姓可以德胜,不可以刑服。愿陛下缓刑罚,顺时气,以调阴阳,垂之无极。”上虽不能用,然知其忠直,故不得久留中。出为鲁国相,为治存大体,不求细过,百姓爱之。将终遗言,上书陈刑法太峻,宜少宽假。上感其言,赐钱二十万。
意之出也,遂就北宫。及德阳殿成,会百官,上曰:“钟离尚书在,不得成此殿也。”
意字子阿,会稽山阴人。少为督邮,亭长有受民酒礼者,府下记案治。意答曰:“诗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一〕’明政化之本,由近及远。今宜明府内以及诸外,且阙略远县细微事。”太守甚贤之,遂任以属县事。会稽大疾疫,死者以万数,独身自隐视,经给医药,全济者甚多。辟司徒府〔二〕,为(耿宪)堂邑令〔三〕,视民如子,百姓怀之。邑民防广,遗腹子也,为父报雠,系狱。其母病死,广哭泣,不饮食。意怜伤之,解遣广归家,使得殡敛。
丞掾皆以为不可,意曰:“自令,罪非丞掾也。”广殓母讫,即还入狱,意以状闻,竟得以减死论。
〔一〕 出大雅思齐章。笺云:“寡妻,寡有之妻,言贤也。御,治也。文王以礼法接待其妻,至于宗族,以此又能为政,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