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取朽者,曰:“我服之久,身所安也。”征拜侍中。苞性恬虚,以死自乞,有诏听焉,礼如毛义。
〔一〕 范书作“薛包”。东观记与袁纪同。惠栋曰:“先贤传云西平人。”按西平属汝南郡。
华峤曰:孔子称:“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一〕子路曰:“伤哉贫也!生无以养,死无以葬。”子曰:“啜菽饮水,孝也。”〔二〕钟鼓非乐云之本,而器不可去;〔三〕三牲非孝养之主〔四〕,而养不可废。夫务器而忘本〔五〕,乐之过也〔六〕;崇养以伤行,养之累也〔七〕。故〔言〕(定)以道养,周公之礼〔八〕,致四海之祭;〔言〕(定)以义养,则仲由之粥,无骄慢之性〔九〕。夫患啜菽粥之粗〔十〕,干禄以求养,是以〔耻〕禄亲也〔十一〕。
孜孜于致孝,孝成而禄厚者〔十二〕,此能以义养也。孔子称:“孝哉闵子骞,人不间于其父母兄弟之言。”〔十三〕言其孝皆合于道,莫可复间也。先代石氏父子称孝,子庆相齐,人慕其孝而治〔十四〕。此殆所谓‘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也〔十五〕。若二子者,推至诚以为行,行信于心而感于人,以成名受禄,可谓能孝养也。
〔一〕 出孝经圣治章。
〔二〕 礼记檀弓下曰:“子路曰: ‘伤哉贫也!生无以为养,死无以为礼也。’孔子曰: ‘啜菽饮水,尽其欢,斯之谓孝。敛手足形,还葬而无樽,称其财,斯之谓礼。’”
〔三〕 “乐云”,典出论语阳货,其文曰:“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马融曰:“乐之所贵者,移风易俗,非谓钟鼓而已。”
〔四〕 范书孝义传所录华峤序,“ 孝养”作“致孝”。按孝经纪孝行章曰:“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故华峤言“三牲非孝养之主”。
〔五〕 “务”,范引华峤序作“存 ”。
〔六〕 “过”,范引华峤序作“遁 ”。
〔七〕 范引华峤序,“养”作“孝 ”。
〔八〕 范引华峤序,此句作“脩己以致禄,养之大也。故言能道养”云云。袁纪恐有脱文。且“定”系“言”之误。陈璞曰:“‘言’,草书似 ‘定’也。”故据以改,下句同。又“礼”,范引华峤序作“祀”。
〔九〕 范引华峤序作“则仲由之菽,甘于东邻之牲”。
〔十〕 范引华峤序作“患小菽之薄 ”。
〔十一〕据范引华峤序补。
〔十二〕范引华峤序作“存诚以尽行,孝积而禄厚者”。
〔十三〕语出论语先进。陈群曰:“ 言闵子骞上事父母,下顺兄弟,动静尽善,故人不得有非间之言。”疏曰:“间,谓非毁间厕。”
〔十四〕汉书石奋传曰:石奋“无文学,恭谨,举无与比”。“奋长子建,次甲,次乙,次庆,皆以驯行孝谨,官至二千石”,于是“号奋为万石君”。又曰:“庆于兄弟最为简易。出为齐相,齐国慕其家行,不治而齐国大治,为立石相祠。”又汪文台辑华峤书,末句作“
人慕其言而治”,黄本亦作“言” ,然按汉书作“慕其家行”,仍当以蒋本为是。
〔十五〕语出论语为政孔子之言。按尚书君陈曰:“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孔子之言,盖本于此。
二年(丁丑、七七)
夏四月,徙羌降者于河东。
封汝南王舅阴堂为西陵侯。楚王英子五人为列侯,勿置相臣吏人。
戊子,有司依旧典奏封诸舅〔一〕,太后诏曰:“有旧典,舅氏一人封也。吾非谦而不为,诚昧所可耳。今水旱连年,民流满道,至有饿馁者,而欲施封爵,上行之为失政,臣受之为丧躯,不可明矣。先帝尝言:‘诸王财令半楚、淮阳〔二〕,吾子不当与光武帝子等。’〔三〕今何以马氏比阴氏乎?且阴卫尉天下称之,省中御者出,不及履而至门,此蘧伯玉之敬也〔四〕。又有好贤下士吐握之名〔五〕。〔新〕(亲)阳侯虽刚强〔六〕,微失理,然有方略,据地谈论,一朝无双。
原鹿贞侯勇猛诚信〔七〕,此三人者天下选臣,岂可及哉,马氏不及阴氏远矣!吾不才,夙夜累息,常恐亏先后之法,有毛发之罪,吾不释也,言之不舍昼夜,而亲属犯之不止,治丧起坟,又不时觉,是吾言之不立,耳目之塞也。
〔一〕 初学记卷二四引袁纪,“奏封”作“请封”。太平御览卷一八二引袁纪,同今本。
〔二〕 范书皇后纪“财”作“裁” ,二字古通用。
〔三〕 明帝永平十五年夏四月封诸皇子诏文。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