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史院检阅官袁桷进十议。曰:“天无二日,天既不得有二,五帝不得谓之天,作《昊天五帝议》;祭天岁或为九,或为二,作《祭天名数议》;圜丘不见于《五经》,郊不见于《周官》,作《圜丘非郊议》;后土,社也,作《后土即社议》;三岁一郊,非古也,作《祭天无间岁议》;燔柴见于古经,《周官》以禋祀为天,其义各有旨,作《燔柴泰坛议》;祭天之牛角茧栗,用牲于郊,牛二,合配而言之,增郡祀而合祠,非周公之制矣,作《郊不当立从祀议》;郊质而尊之义也,明堂文而亲之义也,作《郊明堂礼仪异制议》;郊用辛,鲁礼也,卜不得常为辛,作《郊非辛日议》;北郊不见于《三礼》,尊地而遵北郊,郑玄之说也,作《北郊议》。”礼官推其博,多采用之。桷。庆元人也。
云南民岁输金银,近中庆城邑户口,则诡称逃亡。甸寨远者,季秋例遣官领兵往征,人马、刍粮,往返之费,岁以万计。所差官必重赂省臣乃得遣,征收金银之数必十加二,而折阅之数又如之。其送迎,馈赆,亦如纳官之数,所遣者又以铜杂银中纳官。云南行省左丞刘正,首疏其弊,给官称,俾土官身诣官输纳,其弊始革。
时有献西域称法者,左司都事张思明斥其惑众,不用。
◎大德二年
春,正月,壬辰,诏以水旱减郡县田租十分之三,伤甚者尽免之,老病单弱者,差税并免三年。
禁诸王、公主、驸马受人呈献公私田地及擅招户者。
辛丑,御史台言:“诸转运司案牍,例以岁终检覆。金谷事繁,稽照难尽,其未终者,宜听宪司于明年检覆。”从之。
己酉,遣所俘琉球人归,谕其国使之效顺。
以翰林王恽、阎复、王构、赵与{票灬}、王之纲、杨文郁、王德渊,集贤王容、宋渤、卢挚、耶律有尚、李泰、郝采、杨麟,皆耆德旧臣,清贫守职,特赐钞二千馀锭。
二月,乙丑,立浙西都水营田司,专主水利。
以中书右丞张九思为平章政事,与中书省事。
丁卯,改泉州为泉宁府。
丙子,帝谕中书省臣曰:“每岁天下金银钞币,所入几何?诸王、驸马赐与及一切营建,所出几何?其会计以闻。”鄂勒哲言:“岁入之数,金一万九千两,银六万两,钞三百六十万锭,然犹不足于用,又于至元钞本中借二十万锭。自今敢以节用为请。”帝嘉纳焉,罢中外土木之役。
癸未,诏:“诸王、驸马毋擅祀岳、镇、海、渎。”
乙酉,帝如上都。
罢建康金银铜冶转运司;还淘金户于元籍,岁办金专责有司。
诏廉访司作成人材以备选举。
中书平章政事崔彧与御史大夫图齐言:“世祖圣训,凡在籍儒人,皆复其家。今岁月滋久,老者已矣,少者不学。宜遵先制,俾廉访司常加勉励。”帝深然之,命彧与博果密、鄂尔根萨里同翰林、集贤议降条例,故有是诏。
减行省平章为二员。
丙戌,以梁德珪为中书平章政事,杨炎龙为中书右丞。
三月,戊子,诏:“僧人犯奸盗、诈伪,听有司专决,轻者与僧官约断,约不至者罪之。”
庚寅,命:“各万户出征者,其印命副贰掌之,不得付其子弟,违法行事。”
壬辰,御史台言:“道州路达噜噶齐阿林布哈、总管周克敬,虚申麦熟,不赈饥民,虽经赦宥,宜降职一等。”从之。
壬子,诏:“加封东镇沂山为‘元德东安王’,南镇会稽山为‘昭德顺应王’,西镇吴山为‘成德永靖王’,北镇医巫闾山为‘贞德广宁王’,岁时与岳渎同祀,著为令。”
夏,四月,江南、山东、浙江、两淮、燕南属县多蝗。
帝欲开铁幡竿渠,召知太史院事郭守敬议之,守敬奏山水频年暴下,非大为渠堰,广五七十步不可,时议不尽以为然。守敬尝起水浑莲、浑天漏,大小机轮凡二十有五,皆以刻木为冲牙,转人拨击,上为浑象,点画周天星度,日月二环,斜络其上,象则随天左旋,日月二环各依行度,退而右转。见者服其精。
五月,壬辰,以中书右丞何荣祖为平章政事,与中书省事;湖广左丞巴图玛逊为中书右丞。
己酉,抚州崇仁县星陨为石。
六月,庚申,御史台言:“江南宋时行两税法,自阿尔哈雅改为门搜摊,增课钱至五万锭。今宣慰张国纪请复科夏税,与门摊并征,以图升进,湖、湘重罹其害。”帝命中书趣罢之。
南台侍御史托欢,以受赂不法罢。
禁诸王擅行令旨,其越礼开读者,并所遣使拘执以闻。
秋,七月,癸巳,汴梁等处大雨;河决,坏堤防,漂没归德数县禾稼庐舍,免其田租一年。遣尚书那瓖、御史刘赓等塞之,自蒲口首事,凡筑九十六所。
壬寅,诏:“诸王、驸马及诸近侍,自今奏事不经中书,辄传旨付外省,罪之。”
诏遣中书右丞杨炎龙、签枢密院事洪君祥召高丽国王王謜入侍。时有言謜僭设司空、司徒等官,而又擅杀其臣金吕者,故召謜入侍,因留不遣,复以其父逸寿王昛为高丽国王。
九月,己丑,交趾、爪哇、金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