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人愚,可惜枉杀太多。」上曰:「旅拒如此,岂可不杀?」王安石曰:「昏迷不恭,正王诛所宜加,洮河之兵,所谓一月三捷也。」上曰:「泾原人精勇,故虽王宁庸将亦能克获。」安石曰:「人无勇怯,在所措置。洮、陇劲兵处,今羌人乃脆弱如此。李抱真所教潞人才二万,教之非能尽如法,然已能雄视山东。孙武以为『治乱,数也;强弱,形也;勇怯,势也。』治军旅有方,则数无不可使治,形无所不可使强,势无所不可使勇。」上曰:「士但有技艺则勇。」安石曰:「为势所激,则虽无技之人亦可使勇。然所谓王者之兵,则于兵之义理能全之,能尽之,故无敌于天下。」此据日录乃二月十六日,当考。
初,张守约自通远领兵至熙州,而王韶已从间道还。时诸羌三万余犹屯敦巴城,声言欲复旧地。守约径渡洮,按甲挫锐,左右设伏,伺其怠乘之,斩首六百,取窖藏助军食,以其帐舍材木城康乐寨,得地,招弓箭手千五百人。五月二十一日,乃赏康乐之功。
庚子,以才人宋氏为婕妤。二年十一月为才人,今年四月一日生皇子。
枢密院言:「河北等路副都总管以下兵官,衔位上带『驻泊』两字,理有未该,及尽列本路州军名额,尤为冗长。欲令在安抚、经略、钤辖司治所者,更不称『驻泊』,其所统地分职务止依旧。」从之。
诏诸路经略司,其尝立战功蕃官、羌人,引伴赴阙。
又诏熙河路,令所役义勇与免一次上番外,更免本户支移、折变物三石,如户下折变数少,即通于次年敷足。
诏降敕书奖谕权泾原路钤辖黄琮、河北缘边安抚副使刘升卿【一○】,以尝荐苗授可为主兵官,而授将先锋下河州城及救香子城,斩首四千余级故也。三月四日可考。
注 释
【一】案一道「案」字原脱,据宋史卷一五七选举志、宋会要崇儒三之八补。
【二】义三道「三」,上引宋会要及通考卷四二学校考均作「二」。
【三】可累天德长编纪事本末卷八七讨交趾引陈瓘论曰作「何累大德」,疑是。
【四】当私罪流该德音特有是命「流该」二子原倒,据阁本、活字本乙正。
【五】进银百两「百」上原衍「三」字,据阁本及宋会要选举二之一一删。
【六】知泸州「州」原作「江」。按宋史卷八九地理志、九域志卷七,淯井监和江安县都属泸州;又下文及本书卷二四五、二四六均谓李曼知泸州。「江」显为「州」之误,故改。
【七】分往齐徐濠泗等十四州排定保甲「十四州」,阁本作「十二州」。
【八】新旧纪日录都阙按上文有「日录云授华州别驾」句,疑此处「日录」二字衍。
【九】蔡确「确」原作「雄」,据宋史卷一九八兵志、本书卷二六三熙宁八年闰四月乙未条改。
【一○】刘升卿本书卷二四三熙宁六年三月丁未条李焘注作「刘舜卿」。据宋会要职官四一之七九,景德三年置河北沿边安抚使,以雄州知州充,又有副使,以诸司副使以上充。宋史卷三四九刘舜卿传载,刘舜卿曾在神宗时以西上合门使知雄州六年。疑此处「刘升卿」当作「刘舜卿」。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四十五
卷二百四十五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六年五月尽是年六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四十五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六年(癸丑,1073)
全 文
五月癸卯朔,御文德殿。
夔州转运判官曾阜言,播州杨贵迁在夷人中最强盛,以老,遣子光震、光荣献鞍马、牛黄、麝香。诏补光震三班奉职,光荣借职。
甲辰,枢密使陈升之兼髃牧制置使。
诏:「文彦博尝受先朝顾命,今罢枢府,宜依曾公亮罢相例,与子孙推恩。」御集乃十二日事,今从实录。
乙巳,诏诸路察访官,河东、两浙路许奏选举人充京官、职官、县令十二人,余路十人,升陟不限员数。
丙午,东上合门使、河州刺史、知德顺军景思立知河州,西京左藏库使苗授知德顺军,专管辖泾原正兵、弓箭手,策应熙河、泾原路,都监王宁副之。时河州未复,豫除思立知州事兼洮西安抚使,治事于香子城。九月一日,王安石云云。
诏名熙河路阿纳城为定羌城,香子城为宁河寨,康乐城为康乐寨,刘家川堡为当川堡,并隶河州。
诏出常平钱万缗赈贷延州诸县阙乏户。
戊申,分命辅臣祈雨。
诏创水硙、碾、碓有妨灌溉民田者,以违制论,不以去官赦降原减,官司容纵亦如之。
己酉,诏熙河路建定羌、宁河、康乐等城寨及河州兴功防城器甲战具,令永兴军、秦凤两路转运司于近里州军应副。
庚戌,诏诸路经略司:「结队并依李靖法,三人为一小队,九人为一中队,赏罚候成序日取裁。其队伍及器甲之数,依泾原路牙教法。」十二月十一日庚辰、十八日丁亥当考。
又诏河州公使岁赐钱二千缗,仍权增千缗,候有杂收钱止。
诏永兴军等路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