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卷二六冯勤传李贤注
冯勤初为太守铫期功曹,有高能称。〔六〕书钞卷七七
魏郡太守范横上疏荐勤。范晔后汉书卷二六冯勤传李贤注
冯勤为郎中,给事尚书。以图议军粮,在事精勤,遂见亲识,由是使典诸侯封事。勤差量功次轻重,〔七〕国土远近,地势丰薄,〔八〕不相逾越,莫不厌服焉。自是封爵之制,非勤不定。御览卷一九八
冯勤迁司徒。〔九〕是时三公多见罪退,上欲令以善自终,〔一0〕乃因宴见从容戒之曰:“朱浮上不忠于君,下陵轹同列,终以中伤,放逐受诛,〔一一〕虽复追加赏赐,不足以偿不訾之身。〔一二〕忠臣孝子,览照前世,〔一三〕以为鉴戒。〔一四〕能尽忠于国,事君无二,则爵赏光乎当世,〔一五〕功名列于不朽,〔一六〕可不勉哉!” 御览卷四五八
中元元年,车驾西幸长安,祠园陵还,勤燕见前殿尽日,归府,因病喘逆,上使太医疗视,赏赐钱帛,遂薨。范晔后汉书卷二六冯勤传李贤注
冯奋弟由,黄门侍郎,尚安平公主。〔一七〕范晔后汉书卷二六冯勤传李贤注
〔一〕 “冯勤”,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
〔二〕 “伟伯”,原误作“卫伯”,聚珍本作“伟伯”,御览卷二五九引同,与范晔后汉书冯勤传相合。
〔三〕 “号‘万石’焉”,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号为冯万石”,类聚卷五0引同。书钞卷七四引作“号曰冯万石”。
〔四〕 “祖偃”,原误作“祖优知”,聚珍本作“祖偃”,今据改正。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云:“勤祖父偃。”
〔五〕 “伉”,原误作“泛”,聚珍本作“伉”,范晔后汉书冯勤传同,今据改正。
〔六〕 “有高能称”,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七〕 “勤差量功次轻重”,此下七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五一亦引,今据增补。
〔八〕 “薄”,原误作“王”,姚本、聚珍本作“薄”,范晔后汉书冯勤传同,今据改正。
〔九〕 “冯勤迁司徒”,建武二十七年冯勤为司徒。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
〔一0〕“上欲令以善自终”,此句姚本、聚珍本作“上贤勤,欲令以善自珍”。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云:“帝贤勤,欲令以善自终。”
〔一一〕“终以中伤,放逐受诛”,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竟以中伤人臣,放逐遭诛”。类聚卷二三引作“竟以中伤人臣,放逐受诛”。按范晔后汉书冯勤传载光武帝言云:“朱浮上不忠于君,下陵轹同列,竟以中伤至今,死生吉凶未可知,岂不惜哉!人臣放逐受诛,虽复追加赏赐赙祭,不足以偿不訾之身。”可见此文有节删。
〔一二〕“不足以偿不訾之身”,范晔后汉书冯勤传李贤注云:“‘訾’,量也。言无量可比之,贵重之极也。‘訾’与‘资’同。”
〔一三〕“览”,原作“鉴”,姚本、聚珍本作“览”,书钞卷一八、类聚卷二三引同,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亦作“览”,今据改。
〔一四〕“鉴”,姚本、聚珍本作“镜”,书钞卷一八、类聚卷二三引同,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亦作“镜”。
〔一五〕“光”,原误作“先”,姚本、聚珍本作“光”,类聚卷二三引同,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亦作“光”,今据改正。
〔一六〕“功”,原脱,姚本、聚珍本有此字,类聚卷二三引同,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一七〕“尚安平公主”,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云:勤中子顺,尚平阳长公主,“建初八年,以顺中子奋袭主爵为平阳侯,薨,无子。永元七年,诏书复封奋兄羽林右监劲为平阳侯,奉公主之祀。奋弟由,黄门侍郎,尚平安公主。”李贤注云:“章帝女也。臣贤按:东观记亦云安平,皇后纪云由尚平邑公主,纪、传不同,未知孰是。”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李贤注引作“安平”,范书作“平安公主”,亦相互有异。
郭贺
郭贺,〔一〕字乔卿,为荆州刺史。明帝到南阳巡守,赐三公之服,去幨帷,使百姓见之,以彰有德。〔二〕书钞卷七二
〔一〕 “郭贺”,范晔后汉书卷二六蔡茂传附载郭贺事迹。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
〔二〕 “以彰有德”,此条文字聚珍本作“郭贺,字乔卿,洛阳人,为荆州刺史,百姓歌之曰:‘厥德文明。’治有殊政。显宗巡狩,赐以三公之服,黻冕之旒”。书钞卷三六引作“郭贺为荆州刺史,百姓歌之曰:‘厥德文明。’”卷三九引作“郭贺为荆州刺史,治有殊政。显宗巡狩,赐以三公之服,鳖冕之旒”。“鳖”,即“黻”字之误。姚本、书钞卷三0引皆较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