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亦脱“子”字。
〔五〕 “不能言”,此三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三三,御览卷四0七、卷四八一引同,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郅恽传亦有此三字。
〔六〕 “子张但目击而已”,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0七引同,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郅恽传亦有此句。
〔七〕 “子张□,气因绝”,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子张见而气绝”,类聚卷三三,御览卷四0七、卷四八一引同,范晔后汉书郅恽传亦同。御览卷五一二引作“子张见之,悲喜,因绝”。
〔八〕 “恽”,聚珍本作“之”。
〔九〕 “汝南太守欧阳歙”,光武帝建武七年继寇恂任汝南太守,见范晔后汉书欧阳歙传。
〔一0〕“教”,谕告之词,其义与“令”同。文选傅亮为宋公修张良庙教李善注:“秦法,诸公王称教。教者,教示于人也。”汉代郡中下令谓之“教”。
〔一一〕“西部督邮”,督邮为郡之佐吏,掌管监察属县,考课殿最,分东、南、西、北、中部,统称五部督邮。
〔一二〕“朝”,汉代郡守府寺亦可称“朝”。范晔后汉书法真传云:真“性恬静寡欲,不交人间事。太守请见之,真乃幅巾诣谒。太守曰:‘……太守虚薄,欲以功曹相屈,光赞本朝,何如?’风俗通义十反篇安定太守胡伊条云:“郡以伊为主薄,迎新太守,曰:‘我是宰士,何可委质于二朝乎!’”皆称郡守治所为“朝”。
〔一三〕“明府”,范晔后汉书张湛传李贤注:“郡守所居四府。明府者,尊高之称。”汉人又有明公、明使君、明太子之称,加“明”字,以示尊崇。
〔一四〕“此既无君,又复无臣”,汉代制度,郡县可以自辟属吏,地位与古代的陪臣相类似,所以太守于功曹,得蒙君父之称。
〔一五〕“许、巢”,“许”指许由,庄子让王篇云:“尧以天下让许田,许由不受。”潜夫论交际篇云:“许由让其帝位。”“巢”,指“巢父”,皇甫谧高士传卷上云:“巢父者,尧时隐人也。山居不营世利,年老,以树为巢而寝其上,故时人号曰巢父。”尧以天下相让,不受。
〔一六〕“郡举孝廉为郎”,此条文选卷六0任昉齐竟陵文宣王行状李善注亦引,文字极简。
〔一七〕“上东城门”,洛阳伽蓝记序云:洛阳“东面有三门,北头第一门曰建春门,汉曰上东门,阮籍诗曰‘步出上东门’是也。”太平寰宇记卷三云:“上东门,洛阳东面门也。”
〔一八〕“上尝夜出,还”,此二句水经注卷一六引作“光武尝出夜还”。太平寰宇记卷三引作“光武夜还”。
〔一九〕“恽曰:‘火明辽远’”,此二句原无,水经注卷一六引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郅恽传云:恽“为上东城门候。帝尝出猎,车驾夜还,恽拒关不开。帝令从者见面于门间。恽曰:‘火明辽远。’遂不受诏。”
〔二0〕“恽遂不开”,此句水经注卷一六引作“遂拒不开”,太平寰宇记卷三引作“恽不纳”。
〔二一〕“郅恽为长沙”,此句原无,类聚卷八0、合璧事类外集卷五五引有,今据增补。“为长沙”,即为长沙太守。
〔二二〕“会火灭”,此句姚本作“俄而火灭”,类聚卷二0引同。聚珍本作“会火灭”,合璧事类外集卷五五引同。此句下聚珍本又有“以为孝感所致云”一句。御览卷八六八、记纂渊海卷五引作“火乃灭”。姚本、聚珍本皆立有“古初”一目,只收录此条文字。范晔后汉书郅恽传载:“恽再迁长沙太守。先是长沙有孝子古初,遭父丧未葬,邻人失火,初匍匐柩上,以身扞火,火为之灭。恽甄异之,以为首举。”可见此条文字当入郅恽传,今依范书编次。
〔二三〕“坐前长沙太守张禁多受遗送千万”,此承上文郅恽为长沙太守为言。
〔二四〕“芒长”,原无此二字,聚珍本有,与范晔后汉书郅恽传相合,今据增补。
苏竟
苏竟与刘歆子恭书曰:〔一〕“前世以磨研编简之才,与国师公从事出入者砚耳。”〔二〕书钞卷一0四
〔一〕 “苏竟”,范晔后汉书卷三0有传。“子恭”,此二字上聚珍本有“兄”字,当据增补。按汉书董仲舒传赞云:“向曾孙龚。”恭与龚为一人。范晔后汉书苏竟传云:“初,延岑护军邓仲况拥兵据南阳阴县为寇,而刘歆兄子龚为其谋主。竟时在南阳,与龚书晓之。”李贤注:“前书及三辅决录并云向曾孙,今言歆兄子,则不同也。”
〔二〕 “与国师公从事出入者砚耳”,此句聚珍本作“与国右史公从事出者惟砚也”,类聚卷五八引作“与国右史公从事出入”。按王莽时刘歆为国师,“国右史公”即“国师公”之误。“者砚耳”三字当系衍文,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