晔为天水太守,政严猛,好申、韩法,善恶立断。”
〔五〕 “道路不敢相盗”,此句下聚珍本有“人有犯其禁者,率不生出狱,吏人及羌胡畏之。道不拾遗”诸句,与范晔后汉书樊晔传全同。
〔六〕 “商人行旅以钱物聚于大道旁”,原脱“聚”字,今据文义增补。此句姚本、聚珍本作“行旅至夜,聚衣装道旁”,与范晔后汉书樊晔传同。
〔七〕 “樊父”,姚本、聚珍本作“樊公”,与范晔后汉书樊晔传同。
〔八〕 “道不拾遗”,姚本、聚珍本无此句。
〔九〕 “语”,姚本、聚珍本作“歌”,书钞卷七五引同,范晔后汉书樊晔传亦作“歌”。
〔一0〕“游子常苦贫,力子天所富”,姚本、聚珍本无此二句,范晔后汉书樊晔传有。“力子”,李贤注云:“勤力之子。”
〔一一〕“乳虎”,产乳之虎。虎产乳育子时期,为护其子,搏噬更加凶猛,故以“乳虎”为喻。
〔一二〕“冀”,天水郡治所。樊晔为天水太守,居此县。“府”,原误作“城”,姚本、聚珍本作“府”,范晔后汉书樊晔传亦作“府”,今据改正。
〔一三〕“大笑期必死”,此下二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七五引亦有,范晔后汉书樊晔传同,今据增补。
〔一四〕“安可再遭值”,此条书钞卷三六亦引,文字极疏略。
李章
李章为千乘太守,〔一〕坐诛斩盗贼过滥,征下狱免。〔二〕聚珍本
〔一〕 “李章”,范晔后汉书卷七七有传。
〔二〕 “征下狱免”,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字句与范晔后汉书李章传同。
周纡
周纡迁齐相,〔一〕政治严酷,专任刑法。〔二〕书钞卷七五 周纡为渤海太守,赦令诏书到门不出,夜遣吏到属县尽决罪行刑。〔三〕坐征诣廷尉,系狱数日,免归。家贫,无以自赈赡,〔四〕身筑□以自给食。〔五〕章帝知,怜之,后以为郎。御览卷四八四
周纡,字文通,迁召陵侯相。廷掾擅行威杀人,〔六〕断手足,立寺门。〔七〕纡便往察。〔八〕书钞卷七八
周纡为洛阳令,见吏问大姓。吏曰:“南许里诸李。”纡厉声曰:“本问贵戚放横若马、窦等。”〔九〕书钞卷三六
〔一〕 “周纡”,范晔后汉书卷七七有传。
〔二〕 “专任刑法”,此条姚本、聚珍本均未辑录。
〔三〕 “尽”,原误作“书”,聚珍本作“尽”。按范晔后汉书周纡传云:“建初中,为勃海太守。每赦令到郡,辄隐闭不出,先遣使属县尽决刑罪,乃出诏书。坐征诣廷尉,免归。”可证“尽”字是,今据改。
〔四〕 “赈”,聚珍本无此字。
〔五〕 “□”,聚珍本作“墼”,御览卷七六七引作“堑”。按“墼”字是,范晔后汉书周纡传作“墼”。“墼”,砖坯。“自”,原无此字,聚珍本有,御览卷七六七引同,今据增补。
〔六〕 “廷掾”,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云:县“诸曹略如郡员,五官为廷掾,监乡五部,春夏为劝农掾,秋冬为制度掾”。
〔七〕 “寺”,左传隐公七年孔颖达疏引风俗通义云:“寺,司也,庭有法度,令官所止,皆曰寺。”范晔后汉书张湛传李贤注:“寺者,嗣也,理事之吏嗣续于其中也。”通鉴卷四三胡三省注:“寺,司也。诸官府所止皆曰寺。”
〔八〕 “便往察”,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范晔后汉书周纡传载此事云:纡“迁召陵侯相,廷掾惮纡严明,欲损其威,乃晨取死人断手足,立寺门。纡闻,便往至死人边,若与死人共语状。阴察视口眼有稻芒,乃密问守门人曰:‘悉谁载□入城者?’门者对:‘唯有廷掾耳。’又问铃下:‘外颇有疑令与死人语者不?’对曰:‘廷掾疑君。’乃收廷掾考问,具服‘不杀人,取道边死人’。后人莫敢欺者”。
〔九〕 “本问贵戚放横若马、窦等”,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范晔后汉书周纡传载此事云:纡“征拜洛阳令,下车,先问大姓主名,吏数闾里豪彊以对。纡厉声怒曰:‘本问贵戚若马、窦等辈,岂能知如此卖菜佣乎?’”
阳球
阳球,〔一〕字方正,为司隶校尉,〔二〕诣阙谢恩,表言常侍王甫罪过,奔车收送诏狱,自临考之,父子皆死于杖下。乃磔甫尸,署曰“贼臣王甫”。于是权门惶怖,莫不雀目鼠步,京师肃然。曹节见甫尸,乃收泪入言球罪,帝徙为卫尉。球叩头曰:“愿假臣一月,必令豺狼鸱枭,悉服其辜。”〔三〕唐类函卷五六
〔一〕 “阳球”,渔阳泉州人,范晔后汉书卷七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