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辅各奔出城。”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二六〕“以京师水旱疫病”,此下四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五年载:“八月庚子,诏减虎贲、羽林住寺不任事者半奉,勿与冬衣。”其下李贤即引此下四句作注,今据增补。
〔二七〕“时贼乘刺史车”,此下五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五年八月载:“艾县贼焚烧长沙郡县,寇益阳,杀令。”其下李贤引此下五句作注,今据增补。
〔二八〕“七年冬十月”,此句至“其二绝者祠之”诸句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姚本亦辑有此段文字,惟“七年冬十月”句作“延寿七年十月”,余与聚珍本同。姚本“延寿”二字乃“延熹”之讹。此段文字不知二本从何书辑录。
〔二九〕“至新野公主、寿张敬侯庙”,新野公主即光武帝姊刘元。光武即位前,为乱兵所杀。光武即位,追封谥元为新野节义长公主,立庙于新野县西,见范晔后汉书邓晨传。寿张敬侯即樊重,光武帝之舅。建武十八年,光武南祠章陵,过湖阳,祠重墓,追爵谥为寿张敬侯,立庙于湖阳,见范书樊宏传。
〔三0〕“五国并建”,范晔后汉书樊宏传亦云“樊氏侯者凡五国”。据樊宏传,宏建武五年封长罗侯,十三年封宏弟丹为射阳侯,兄子寻玄乡侯,族兄忠更父侯,十五年定封宏寿张侯,二十七年封宏少子茂为平望侯。
〔三一〕“其二绝者祠之”,聚珍本注云:“新野公主,光武姊元也,嫁邓晨,韶中不及祠之之意,当有阙文。”
〔三二〕“八年”,此句至“后伏诛”诸句原无,御览卷五九八引,今据增补。此句上原有“桓帝延熹”四字,因与上重出,今删去。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八年十月载:“勃海妖贼盖登等称‘太上皇帝’,有玉印、珪、璧、铁券,相署置,皆伏诛。”李贤注引续汉书云:“时登等有玉印五,皆如白石,文曰‘皇帝信玺’、‘皇帝行玺’,其三无文字。璧二十二,珪五,铁券十一。开王庙,带王绶,衣绛衣,相署置也。”袁宏后汉纪卷二二延熹八年十月载:“勃海盗贼盖登,自称‘太上皇帝’,伏诛。”
〔三三〕“九年”,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九年正月载:“沛国戴异得黄金印,无文字,遂与广陵人龙尚等共祭井,作符书,称‘太上皇’,伏诛。”其下李贤引“戴异锄田得金印,到广陵以与龙尚”二句作注。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此下三句。
〔三四〕“七月”,此句至“以求福祥”诸句原无,书钞券八八引云:“皇帝九年七月,祀黄老于濯龙中,以文罽为坛,饰金钿器,祠用三牲,作倡乐。”御览券五二六引云:“桓帝初,立黄老祠北宫濯龙中,以文罽为坛,饰淳金釦器,采色眩耀,祠用三牲,太官设珍馔,作倡乐,以求福祥。”今综合二书所引增补。书钞所引“九年七月”,即指延熹九年七月。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九年七月载:“庚午,祠黄老于濯龙宫。”司马彪续汉书祭祀中载:“延熹……九年,亲祠老子于濯龙,文罽为坛,饰淳金釦器,设华盖之坐,用郊天乐也。”皆可证。初学记卷一三、类聚卷三八,万花谷后集卷一七亦引桓帝于濯龙宫中祀黄老事,然文字甚简。聚珍本据御览所引辑录,系于永康元年,不可据。
〔三五〕“下狱死”,延熹九年,李膺等被诬为党人,并坐下狱。李膺之死在灵帝建宁二年。事见范晔后汉书桓帝纪、灵帝纪。
〔三六〕“永康元年,西河言白兔见”,此二句原无,类聚卷九九引,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桓帝纪永康元年载:“十一月,西河言白兔见。”
〔三七〕“善琴笙”,范晔后汉书桓帝纪论云:“前史称桓帝好音乐,善琴笙。”李贤注云:“前史谓东观记。”疑此条文字为东观汉记序中语。六帖卷六二、合璧事类外集卷一六亦引此条,字句较略。
孝灵皇帝〔一〕
到夏门外万寿亭,群臣谒见。〔二〕范晔后汉书卷八灵帝纪李贤注 灵帝时,故大仆杜密、故长乐少府李膺各为钩党。〔三〕尚书曰下本州考治。时上年十三,问诸常侍曰:“何钩党?”诸常侍对曰:“钩党人即党人也。”即可其奏。〔四〕文选卷五0范晔宦者传论李善注
会稽许昭聚众自称大将军,立父生为越王,〔五〕攻破郡县。范晔后汉书卷八灵帝纪李贤注
陈行相师迁奏,〔六〕沛相魏愔,前为陈相,与陈王宠交通。范晔后汉书卷八灵帝纪李贤注
使中郎将堂溪典请雨,因上言改崇高山名为嵩高山。〔七〕范晔后汉书卷八灵帝纪李贤注
有白衣人入德阳殿门,白衣人言“梁伯夏教我上殿”,与中黄门桓贤语,因忽不见。〔八〕范晔后汉书卷八灵帝纪李贤注
有黑气墯所御温明殿庭中,如车盖隆起,奋迅,五色,有头,体长十余丈,形貌似龙。〔九〕范晔后汉书卷八灵帝纪李贤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