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不得已,尚可喜愤死,尚之信遂降贼。及其归正,仍怀两端。上数命进兵潮州、湖南,尚之信不行;永兴危急,亦坐视不救。后虽出师,辄自引退。总兵官时应运、水师游击张瑜出剿贼,尚之信俱密止之,令顿兵不进。及尚之信协剿广西,复与尚之璋等谋,令以计调还广州。冒兵饷、擅杀无罪人,甚至希邀异数、毁讪乘舆;于是藩下人张永祥、张士选来京告其诸不法事,尚之信母舒氏、胡氏、都统王国栋、广东广西总督金光祖、广东巡抚金俊亦相继疏列其罪。上遣刑部侍郎宜昌阿与王国栋等谋,密檄总督金光祖、提督哲尔肯、总兵官班际盛、副都统金榜选等执之于武宣,尚之信具疏辨。上不忍遽置于法,命至京对簿。尚之信谋益急,令其弟尚之节等阴纠党与诱杀王国栋,欲为乱。将军赖塔急率兵围之,尚之节就擒;赖塔等讯鞫,悉得其状,而舒氏、胡氏复饰言尚之信无谋叛迹,前告变疏,皆王国栋等伪为也。事闻,下议政王大臣等集议。于是议政王大臣等议覆:『尚之信依谋反律,母、母弟凡同谋者俱弃市,家产籍没;其诸弟尚之孙、尚之璋、尚之隆等虽不同谋,法应革职枷责』。得旨:『平南王尚可喜航海归诚,效力行间,镇守粤东,着有劳绩。及吴逆叛,坚守臣节,不肯从逆;为逆子尚之信所迫,愤恨殒命。朕每念及,深为悯恻!其妻舒氏、胡氏从宽免死,并免籍没;尚之孝、尚之璋、尚之隆等,俱从宽免革职枷责。尚之信不忠不孝,罪大恶极,法应立斩;姑念曾授亲王,从宽赐死。其余逆党尚之节、李天植等,悉按律正法。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九十一。
九月丙辰朔,江南总督阿席熙疏报:『伪副将沈茂等联■〈舟宗〉海上。历有年所。今率领伪官兵投诚』。下部知之。
初四日(己未),调福建提督杨捷为江南提督。
二十二日(丁丑),升江南狼山总兵官诺迈为福建提督。
冬十月十三日(戊戌),浙江提督石调声疏报海逆伪都督刘敏、伪总兵魏国柱等带领伪官兵七百余人登岸投诚。下部知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九十二。
十二月二十三日(丁未),以海上投诚总兵官朱天贵为浙江平阳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九十三。
●康熙二十年
康熙二十年(一六八一、辛酉)春二月初六日(庚寅),兵部题:『恢复海坛及厦门、金门地方,系提督万正色密遣人至伪总督朱天贵处豫定投诚,然后率兵进取,以致各岛败遁,恢复空地,并无杀贼攻克之处。应俟提督万正色、巡抚吴兴祚明白回奏之日再议』。得旨进剿海贼一案,原系吴兴祚、万正色会同定议,不俟荷兰国船只,即奋勇前往,志靖海氛。万正色领水师先行出洋,吴兴祚率陆兵互为声援,驱除海逆,克奏肤功。尔部乃称万正色与朱天贵密约投诚,任意妄奏,以为滥冒军功,殊属不合!着遵前旨,即行议叙』。
初七日(辛卯),福建总督姚启圣、巡抚吴兴祚先后具疏请开边界,俾沿海人民复业。得旨:『厦门、金门诸处已设官兵防守,应如所题,照旧展界。如有奸民借此通贼者,仍令严行察缉』。
二十三日(丁未),叙克复海坛、厦门、金门功,给福建巡抚吴兴祚拜他喇布勒哈番又一拖沙喇哈番,水师提督、太子少保、左都督万正色拜他喇在勒哈番;授援剿左镇总兵官林贤、右镇总兵官陈龙、前镇总兵官黄镐、后镇总兵官杨嘉瑞为左都督,参将以下各给世职有差。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九十四。
夏六月初七日(戊子),福建总督姚启圣等疏报:『逆贼郑锦已于正月二十七日死。其长子为众所杀,伪侍卫冯锡范立郑锦次子郑克塽(郑克塽,即冯锡范婿也)』。得旨:『郑锦既伏冥诛,贼中必乖离扰乱;宜乖机规定澎湖、台湾。总督姚启圣、巡抚吴兴祚、提督诺迈、万正色等,其与将军喇哈达、侍郎吴努春同心合志,将绿旗舟师分领前进,务期剿抚并用,底定海疆,毋误事机』!
秋七月二十八日(己卯),谕议政王大臣等曰:『今诸路逆贼,俱已歼除,应以见在舟师破灭海贼。原任右都督施琅系海上投诚,且曾任福建水师提督,熟悉彼处地利、海寇情形,可仍以右都督充福建水师提督总兵官加太子少保,前往福建。到日,即与将军、总督、巡抚、提督商酌,克期统领舟师进取澎湖、台湾。其万正色改为陆路提督,诺迈还京候补』。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九十六。
八月初八日(戊子),福建总督姚启圣疏言:『臣军所辖舟师,乃平阳总兵官朱天贵旧部;若令他人统辖,恐一时未能驯习。且朱天贵声名素为海寇所惮,来归之时已与贼相攻成仇;今若令将原军,必能竭力图报。请敕下浙江总督速发朱天贵并原带部下精兵三百人至福建,同臣等协力进剿』。从之。
十四日(甲午),福建水师提督施琅请训旨。上谕之曰:『尔至地方,当与文武各官同心协力,以靖海疆。寇氛一日不靖,则民生一日不宁;尔当相机进取,以副朕委任至意』。
二十八日(戊申),以原任福建巡海道陈启泰全家殉难,其子陈汝器赴漳扶榇,被劫下海,幽囚两载,冒险逃归,父子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