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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台湾番事物产与商务---第9页

运煤到发售地方之费。所载中国担数,折计西国磅数,每担折一百三十三磅三三。
甲矿五十二担,在山费共番二元,折计每百担应番三元八角四尖;运到奎隆发售埠头,运费十元,共十三元八角四尖。若以西国吨数计之,折计每吨应在山费六角四尖,运费二元三角,共二元九角四尖。
乙矿二百六十担,在山费共番七元八角,折计每百担应番三元,运费七元四角,共十元四角;折计每吨应在山费五角,运费一元二角三尖,共一元七角三尖。
丙矿三十九担,在山费共番一元七角八尖,折计每百担应番四元五角六尖,运到淡水江边,运费一元,共五元五角六尖;折计每吨应在山费七角六尖,运费一角六尖,共九角六尖。
丁矿一百六十八担,在山费共番六元六角,折计每百担应番三元九角二尖,运到内河,运费一元,共四元九角二尖;折计每吨应在山费六角五尖,运费一角六尖共费八角一尖。
合观以上两单,便见开煤及运煤两费之较数。可知北路一带运煤之縻费反巨。若据都逢本意,拟请中国亦照西法,以小车运煤,利器开煤,则甲矿煤炭每百担只须用番二元至三元为止。
就现今一千八百六十八年计之,奎隆一带,全年开矿所得煤炭,不能至三万六千二百一十八吨一二,复在本地销磨去四分之一。以后若株守此法开掘,据都逢所算,一矿之产,数百年后开掘不尽也。
高山诸水,伏流地中,顺注于奎隆以南各煤光,灌入煤矿,故漉水工费颇繁。
●论开煤之险
据某所揣,近奎隆数座火山,与煤矿恐有窒碍。虽现在各煤矿尚是照旧无事,若经一番地震,恐火山之火,或迸出于煤矿穴中也。倘地震时矿内人站立不定,事势亦极危险。但开矿者总不灰心,因煤矿在奎隆缘山以上,地极旷阔,足偿其愿也(谓煤多利厚,死亦甘心也)。
●论中国开煤阻挠等情
某见中国工商欲阻开煤之事者,议论甚妄。因华人与各国人风气相类,但思利己,不愿利人;甚至于己有利,无论何项人品,皆与纳交。惟官府绅士尚少此习。其议阻开煤之说,谓于栽种有碍。且矿役现在麇集,倘煤矿或竭,则若辈旧业已荒,无可觅食,势必聚众妄为,不畏官府法纪也。此等鄙见,蓄积不化,即领事亦无如之何。除非日与往来,缓缓劝导,余无他法。
●论火山
今另附一纸报单,详论火山,似亦有裨益之处。
彼地所谓火山,非火山也,不过于山脚近水处,因煤气郁蒸于内,乃时从山罅透出煤烟。此火系煤光,非火光。计天下此境最多,是名光煤。「厄伯呢」山(在意大利国北境)迤北一带,尤多见之。「识星里」岛(在地中海中)内之「麦气哪把」地方,光煤气蔽地甚远。白来士在「库里美亚」(在黑海)海关,亦曾见过。或说有一种杂色石中,亦含煤气,其气却似「加士邦」(即里海,在黑海之东)海边之「伯尔欬」火山之煤气,惟彼山除煤气外有石脑油之气蒸出耳。光煤气在「亚墨里驾」部洲亦有之。
据门顺先生云:渠在打狗地方,约离府城之东四十里,亲见有火山一座,名「非素亚」,亦系光煤气所成。某于屈茭之北,亦曾见过。屈茭地方在「淡水乌兰」之东,彼山石罅所流,有一种石油泉。有时煤气与石油泉一迸涌出,有时层递而出,其泉源时亦枯涸,需数月或数年后又发。初发时,泉水先流,次发煤气,次涌石油。若煤气同泉水迸流,则煤气甚冷,不闻其臭。又屈茭之煤气迸出,甚为有力,声亦甚洪,能自发燃,或燃至数年方灭。若所谓真火山者,景象与此颇异。
凡煤气不能自涌,或因地震时陷入数寸,或地上枯草熏灼日久,因而发燃,乃引出其气为光,既燃后,亦不自灭,须遇甚狂海风,扑之方烬。
火山在一带群山之顶。计自屈茭各山起,至「施噜美哑」各山止,又自台湾南澳迤东各山起,至迤南各山止,所在多有。某于屈茭及南澳等处,见过大石,曾经测验知之。即驻札打狗之们顺先生在「麦库里」地方,毕客淋先生在「毛里逊山」及近山一带,皆曾见过。
凡近煤气地方,其砂石、砖灰、黄土、红土,皆与别处较异。
煤气初发时,远在山颠,人或未觉。直待草木皆燃,融化石油,流到附近地方,见者方知此煤气与地气相合则能发火。彼时草木皆燃,土石并灼,遥望各峰顶皆有火光,故在地人亦概指为火山也。
中国所论台湾火山诸书,想必不能细辨,但载明此火能燃耳。其实上文所论之火山,皆非有汤泉气(谓山产硫磺,涌成汤泉者)。
若某在淡水及在奎隆之西,金包里、大有港与近艋舺地方所见真火山,皆有汤泉气。汤泉气与煤泉气各异。汤泉气,在真火山常有之。火山高者至三千尺,中多蓝色土及青色水晶料,暨土内数种如飞甘石灰咸硫磺等类,兼有红黄两色赭石,并融出之石汁粉石。
山有汤泉气者,皆属火山种类。此气于未经开凿之先,或伏流而注于山根,或郁积日久乃迸裂山根而出。又另有一种硫磺色之轻气,被地气冲散后,余质乃凝结为硫磺色,如五金之类(外国以磺为流质,伏流矿内,其凝结者乃轻气已散也)。
以上所论各种,看似细微,无关紧要,其实可以测知台地出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