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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台湾私法人事编---第30页

卷不满十者,人民卷通校;文不充数者,以民官卷补中。
回避
凡回避,会试及顺天乡试,考官、同考官、知贡举、提调、监试及外帘、执事官之子弟宗族,有服姻娅,皆令回避,不得与试。
磨勘
凡磨勘,乡试以取中朱墨卷解部,由部奏请以京堂三品以下、翰詹六品以上官,暨给事中御史,集天安门朝房,各分卷磨勘。会试出榜后,由部请旨简员磨勘,有违式干禁者皆论如法。
赐燕
凡赐燕,乡、会试赐考官、知贡举、监临、提调、监试、同考执事各官燕。乡试初入闱,顺天燕于府署,各省燕于布政使司;会试入闱出闱,均燕于礼部。及乡试揭晓,赐考官以下至中式诸生燕,曰鹿鸣燕。殿试传胪,赐一甲进士三人燕于顺天府,府尹暨丞造归第,翌日,赐读卷官以下至诸进士燕于礼部,命内大臣一人主席,曰恩荣燕。与燕者皆礼(仪见精膳司)。
恩赐冠服金帛
凡官员诸生中式,各赐冠服及白金二十两。会试给公事费。既成进士,赐白金三十两,一甲三名外加五十两。第一名朝冠朝衣,二名以下表里各一端。
科场条例
凡科场条例;据屡科沿革及现行事宜,纂辑成编,每三年续编,颁发直省遵行。
(三)特典
博学鸿词
康熙十六年奉旨举行,与试者一百四十三人,取列一等者二十人,二等三十人;已仕者授翰林院侍读侍讲至编修,未仕者授检讨。其试前告病者,未取而年老者,授内阁中书,听其回籍。雍正十一年奉旨举行,至乾隆元年与试者二百七十六人,取列一等授编修者五人,二等授检讨者五人,授庶吉士者五人。二年绩考,取列一等授检讨者一人,二等授检讨者一人,授庶吉士者二人(会典)。
保举经学
乾隆十四年奉旨举行,至十六年应举者四十余人,取列高等,以国子监司业用者二人,年老不能供职授司业衔者二人(会典)。
召试
凡巡幸所至,除现任京堂及翰詹科道,外官府道以上之亲兄弟子侄,准其迎銮献册,不准应试外,其进士、举人,取列一等者以内阁中书补用,贡、监生特赐举人,授内阁中书,学习行走,或赏给举人。一体会试,列二等者给缎,或令充各馆誊录。康熙四十二年、四十四年两次南巡,江浙考取士子共七十三人。乾隆十六年南巡,考取进士一人,贡、监生八人。二十二年南巡,考取进士一人,贡、监生十人。二十七年南巡,考取进士四人,举人一人,贡监生七人。三十年南巡,考取进士二人,举人三人,贡监生十人。三十六年巡幸山东,考取贡监生二人。三十八年巡幸天津,考取举人一人,贡监生四人。四十一年巡幸山东及天津,考取进士、举人共七人,贡监生六人。四十五年南巡,考取举人、贡监生十六人。四十九年南巡,考取进士一人,贡监生二十人。五十三年巡幸天津,考取举人一人,贡监生三人。五十五年巡幸山东,考取贡监生二人。五十九年巡幸天津,考取举人一人。嘉庆十三年巡幸天津,考取贡监生六人。十六年巡幸五台,考取举人三人,贡监生六人。以上皆取列一等,授内阁中书及赏给举人(大清会典)。
钦赐举人
有以勋旧子孙而赐者,有以办公出力而赐者,皆与本科举人一体会试。有以年登耄耋而赐者,于乡试三场完毕,未经中式,年届九十,与年届八十教职,及恩、拔、副、优贡生,均请旨赏给举人。年届八十之廪、增、附、贡、监生,赏给副榜;如前科已给副榜者,毋庸再行加恩。会试后年届八十以上之举人,赏给学正衔者,准其会试,给检讨衔者,不必会试;如前科已有赏衔,下科仍在八十以上,亦毋庸再行加恩。其九十五岁以上者,给编修衔。百岁以上者,给司业衔(会典)。
钦赐进士
有以勋旧子孙而赐者,有以学问优长而赐者,皆与本科进士一体殿试(会典)。
世袭博士
圣贤后裔,惟孔氏设太常博士一人;其设五经博士者,孔氏二人,东野氏、姬氏、颜氏、孟氏、闵氏、仲氏、有氏、端木氏、卜氏、言氏、冉氏耕、冉氏雍、颛孙氏各一人,关氏三人,韩氏、周氏、邵氏、二程氏、张氏各一人,宋氏二人,伏氏一人。其山东孔氏五经博士,主子思子祀,以衍圣公次子袭。大常博士主圣泽书院祀,以衍圣公第三子袭。浙江西安孔氏博士与各氏博士,均由嫡长子孙袭;有故,准以嫡次子孙继袭。其承袭博士在山东者,由衍圣公咨送;在各省者,由督抚咨送(会典)。
孝廉方正
直省督抚转饬府、州、县、卫保举孝廉方正,所举或系生员,会同学政教官考察,督抚核实具题。其朴实拘谨无他技能者。给以六品顶戴;有才德兼优,逾格保荐者,送部考试,请旨简用(会典)。
山林隐逸
直省地方有才品优长,山林隐逸之士,着该督抚具奏,酌与录用(会典)。
(四)训条
学校门训士条教
直省、府、州、县学明伦堂之左,刊立顺治元年钦定卧碑,晓示生员,文曰:「朝廷建立学校,选取生员,免其丁粮,厚以廪膳。设学院学道,学以教之,各衙门官以礼相待,全要养成贤才,以供朝廷之用。诸生皆当上报国恩,下立人品,所有条教,开列于后:一、生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