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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台湾私法人事编---第93页

盖闻人生处世,应递传子孙,继承祖宗香烟,永远勿替,斯足嘉也;至投入宝门,则不可以概论。惟我本里兴隆寺住持偕荣,自嘉庆三年间落发为僧,迩来三十有一年,所有兴隆寺香灯及田业,在于本城南门外瓦磘后硫磺水埤墘以及东门外田尾庄湾仔角等处,共十甲,经前代僧长典借俗家银费用,至于将尽,荣不惟克勤克俭赎回寺业,而且复募建天后宫于龟丽垍平县城,初徒香灯请复归管。我等悯荣之苦,念荣之功,兹历其始终,纪其功绩,爰勒之于石,以示勿忘云尔。
道光七年葭月日阖里衿耆同立。
(九)家屋奉献充足寺庙财产例
让与契约书
一、台南厅台南市街第二区东辕门街四十七番户家屋一栋,坐东向西,东至后路出入口;西至街路;南至魏慈公壁;北至王珍重公壁为界。
一、前记家屋愿献作为总赶宫庙永远公共祀业。
一、该家屋许可年收家屋赁金,不得典卖贷借等事。
一、年收赁金开消恭奉黄化鲤禄位、生辰演戏、敬品、酒席、宴会诸费外,其余剩之项作为公共香烟祀费。
右之契约二通,各执一通,无相违候也。
光绪二十九年五月日右台南二区总赶宫街八十七番户
让与者黄修甫
同街九十七番户
让受者总赶宫庙
管理人协敬堂徐梁廷
一、追约元买契卷五纸,送交徐梁廷保管存照。
(一○)天公坛炉下同人规约书
议捐天公坛,恭祝圣诞生息序
天公坛事迹,前序详言之矣!斯坛何以成,激于义愤而成者也。曩者每逢圣寿,捐缘恭祝,人事木齐,盛衰因之靡定。一来外侮偏及,同人激愤鼓舞,而斯坛以成,既成之于始,则不可不成之于终。诗曰:「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言终之实难也。兹幸前、中二进,庙貌初成,既已巍乎、焕乎昭然在人耳目间,每逢圣寿及诸神诞日,即仍复捐题恭祝,亦无致受人訾议。然安知夫迟之久、迟之又久,至于代远年湮,时异势殊,不又有外侮之来之一日乎!是斯坛虽兴,以之矫一时之外侮,则又有余,以之绝永远之外侮则不足。语云:「树德务滋,除恶务尽」,兴言及此,是用隐忧,不得已集聚同人,公同商议,计唯鸠集公项,建置产业,以资生息,使逐年每逢恭祝圣寿,及诸神诞日,费有从出,免事捐缘,庶几如取。如致临时迟疑,罔敢掷筶轮值,不揣固陋,敬告四方善信,仰戴高履厚之恩,答复载生成之德,幸各称量鸠金,勉勷盛举,苟有同志,不妨引为同人,异日掷筶值东,即增鸠金名字。量入为出,历久弥坚,人无冒滥,事务纷华,不识訾议之何所从来耶!是天坛中之第一义举也,是所厚望于仁人君子也。至于为善福报,自有昭昭,并惟木赘,谨序。
本坛总理林上青敬序
咸丰捌年元月日本坛公同谨启
议捐公份建业原由:
天公坛建自咸丰甲寅年,诸同人举议捐成。前中二进,外而庭余方广;内则器椇略备,虽未得盛壮之观,亦足以便于酬祷。继则梁章怀、叶庆禄、薛呈仪、卢崇献、梁昆荣等复募捐塑诸圣像,每逢庆祝,设醮演戏,必事捐缘于四方,不然费无由出。然则捐无定制,用不限规,终久之事能无难乎!惟恐将来誉而成毁,望则反怨,其所患乎在此耳!是以本坛总理黄邦杰倡议,邀同总理梁章怀、薛呈仪帮捐乡人郭春晖等出头竭力,欢捐绅商士庶公份银员,将五百金之左右建业收税,以为庙中全年应费之资,酌定章程,细分条目,定规公约壹本,贮在坛中,以垂永远,今后免事捐费之劳,莫敢言乎不朽之事,惟祈来者赞护之诚,是所厚谢也已。咸丰捌年肆月日,本坛总理梁章怀等谨识。
本坛公约开列于左:
一、公约议定:每年轮拔炉主、头家,先拔天公,后拔福德爷;既拔值天公炉主、头家,自不得兼拔福德爷炉主、头家。至明年,一切头家可以泡拔炉主,惟有经当过炉主者,不得再拔炉主,必待至齐当轮透,然后重新起元。天公炉主、头家定四人;福德爷炉主、头家亦定四人。
一、公约议定:天公、福德爷每年炉主、头家各定四人,同办公事,公贴使费有剩不敷,炉主、头家四人公分公摊,不得推诿,炉主一人不干公数之事。
一、公约议定:原底出头办事中人每年应请轮拔炉主、头家,又再加捐公份银项建业;系共成美事,不得多拔炉主一份。
一、公约议定:炉主遂月支收店税,备用公事;如被挨延短欠,不干公数内之事,亦不得与下年炉主争收店税。其修理及完地租,掌公数之人支理;如税被抗欠,本坛公同出较讨;倘有事端,为费开公。
一、公约议定:值年炉主、头家各款应用条目,宜就本年看店税收成如何,即于中打算,因时抽添酌用,不得多开不敷;如有不敷,系归炉主、头家等诚敬,不得向公数内当人支取,滋生事端。预先重复批明,以上五条系在坛议约公定,永远为照。
凡有粠事,炉主于三日前先分单,请三位头家到坛拈香办事。
凡有粠棹,炉主分四碗,头家各二碗,坛祝各壹碗。
福德爷炉主应办条规列左:
二月初二日,应办福德爷千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