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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台湾私法债权编---第32页


一票差吴定
光绪八年六月十七日
正堂蔡行
第三口供
据洪天供:澎湖人,来恒打铜度日。去年冬月,张光进在头沟起盖房一厅五间,来雇小的做土工:大工每工四百文;小工系张光进自雇。自八月十六日起,至十二月二十六日停工,小的当日做工系与包工议明工银九十元;除支外,尚欠工银三十余元,屡向取讨回家,骗延不完。今蒙断令张光进酌返银二十四元,限五日缴案,给交小的承领了案,小的甘愿遵断就是。
据张光进供:年六十岁,住头沟庄,兄弟三人,儿子三个。去年小的起盖房屋,雇洪天做土工:大工三工估银一元。自八月十六日起工,至十二月十一日停工,皆系算工,并非洪天包工,有账簿可据。今蒙断令小的返洪天工银二十四元,限五日内缴案给领了案,小的遵断就是。
六月二十五日供
第四判决文
名单
计开:
原告洪天
被告张光进
讯得洪天控张光进侥吞工银一案:查洪天系张光进雇为盖屋工匠,因洪天则称当日系议明包工;张光进称系点工,彼此各执,是以致控。提讯洪天所供:当日与张光进包盖瓦屋五间,议明大工包价九十元,曾经收过五十二元;察阅所登账簿,稍有未符。又据张光进称:系点工,并非包工,议定三工银一元。无论点工、包工,当日完竣,应当会算明白,为何隔至半载始行控追?其中情节恐未尽实;两造若各存天良,最易会算,何至鸣官言之,实深可恨!既经在外公亲处过银二十元,当堂酌令张光进多备银四元,共凑足二十四元,还洪天工资,限五天缴交承领可也。两造遵依结附,此谕。
六月二十五日讯
第六节运送
第一配单
兹付戆舵竹筏运去
福员肉壹百担,每篓五十斤,
至船收下,回示来知,此奉。
金捷发宝船
出海印顺舵照
丙午十一月二十八日单顺成
第二配单
第三收货单
刻收付戆舵竹筏运来
福元肉壹百担,每五十斤
到船,经已如示覆收下,此复。

顺成宝号台照丙午十一月二十九日单金捷发
第四传单
窃谓贸易之道,利在权衡;创立章程,贵乎一律,我台南唱设三郊,历今二百余年,郊中交接均有公议条约,遵循定章办理。近因五谷物件腾贵,筏驳唱昂,以致生意日见支绌;现粮食降贱,工脚当酌减,爰集同人,共商妥议,再申规约,凡有由外埠运到货物,该筏驳工应给工价列左,冀我郊户确遵定章,毋违斯约,是所厚望焉!
请将新订各埠筏驳运赁至郡每车工价,缮录备览:
濑顶加拔、内庄、后堀、山顶、新庄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一元五角。
濑下石仔濑、二坎仔、埤尾、厂尾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一元四角、一元三角。
渡仔头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一元二角。
西社六份藔、五十堀、北仔店、东势仔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二元。
曾文溪总爷庄、藔仔廍、九间厝、胡厝店、小新营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一元。
坎仔庄、东溪洲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九角。
加弄头苏厝、檨仔林、后营、打铁店、东竹林、下面厝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八角。
梢楠、七十二分、大竹林、海尾、刘厝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七角二分。
海藔、承裕藔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五角六分。
芦竹沟、北美藔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一元二角、一元四角。
光绪二十七年一月十四日,旧历庚十一月二十四日传单
第五竹筏儎工章程
公订竹筏儎工章程:
一、自光绪三十二年旧历丙午四月十四日起,凡竹筏儎工照左开等级银额开发,以归划一。其开给筏工之银,概用台票;如金票,照官定价格的算。
一、海尾每车定银八角五占
一、西庄荫廍仔一元二角五占
一、东竹林一元
一、蚵壳港九角
一、溪底藔一元二角
一、乌厝藔一元一角
一、海藔九角五占
一、东势藔一元三角
一、谢厝藔一元一角
一、芋藔九角五占
一、二崁一元三角
一、下面厝一元
一、檨仔林一元五占
一、拔仔林一元三角半
一、濑脚一元四角
一、加弄苏厝一元一角
一、渡仔头一元三角半
一、七股藔一元三角
一、曾文一元一角半
一、濑顶一元六角半
一、芦竹沟、湾头一元六角
以上,愿我同人确守成约,是所深望;如违约者闻众议罚,此布。
光绪丙午旧历四月十二日台南三郊组合事务所
第六安平内港及外港输出货物工资表
一、苎仔一担(百斤)付外港担夫工资六十文
内港担夫工资三十文
一、麻粒(胡麻)一石付外港担夫工资三十文
内港担夫工资十五文
一、生麻■〈米凡〉(落花生油糟、胡麻油糟。)千斤付外港担夫工资二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