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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台湾私法商事编---第4页

津、宁波、上海、烟台、牛庄等处。南郊以油、米、什子为商;交易之地如金厦两岛、漳泉二州、香港、汕头、南澳等处。港郊采籴台湾各港之货物,以备内地之配运。
配运轻儎、重儎货什如左:重儎者自台湾出港。轻儎者自大陆入港。
第一之二三郊经费
第一之三三郊干员
雍正三年,董事三人:苏万利、金永顺、李胜兴各执其权,并无薪水。嘉庆十二年,仅存三郊公戳,而董事则有陈启良、郭拔萃、洪秀文。道光二年,设签轮值,则有大签如石鼎姜、林裕发、蔡振益、陈兴泰、东源号、益瑞号。同治元年,大签合行轮值,月当一次,则有陈兴泰、尤崇德、黄谦记、福人号、成记号、怡记号、鼎源益、黄源、泰锦丰、陈邦记、王德记、林裕发、益瑞号也。值签者则曰大签,而三郊公号仍用旧戮。三益堂公所则用稿师一名、大斫一名,为三郊办事之人。光绪五年,每月值大签者三人,以郊商二十余号按月轮流,则如福人号、利源号、成记号、王承裕、森泰号、景祥泰、泉升源、义发号、晋太号、震源兴、郭金源、尤崇德、美打号、德记号、怡记号、金泼利、鼎源益、吉春号、宝顺号、晋丰宽号、和昌、源太号、顺成号、瑞记号、振美号、瑞珠号、东昌号也。
一、各郊分管各郊事务。
一、各管公事,以值大签者主裁其意。
一、三郊有急要公事,传集各郊友于三益堂,公议妥行。
一、三益堂公所设置于水仙宫边室。
一、地方公事,捐金济用,由值签者传集各郊友齐到公所要议。按各号生理之大小均派照股摊出点声,以应公事。
一、公聘办务稿师,为各郊公事主稿行文。
一、公雇大斫,为各郊收税收缘,并公事执达。
一、各郊公款,归炉主掌管。如遇过炉,公款移交新炉主收管。
一、轮值炉主,各号挨次值东一年。
一、值东应执公事,如佛生日宴会、鹿耳门普度、■〈舟古〉仔普度及宴会、开港诸件,公费由三郊款内支销。
第二之一郊规
窃谓:道不同不相为谋,理若公有谁不服。兹我布郊金义兴,客岁孟冬议定布价,立定条规,诚为尽善尽美之举。但布友众多,人心不齐,时或阳奉阴违,私自削价夺客,致害大局。如是若不认真举约,未免功亏一篑,以废前章。爰是再集诸君相妥议:自今以后,不论何号,若传请不到,及违规背约,明系藐视公章,弃大局于不顾,我郊值事者务须传单公禁,永远不与该号交易。倘异日彼若有与人鼠雀之争等事,则我郊不干与其事矣。此系再同公议,至正无偏,并非一己之利,实关有益之举。祈我同人率由旧章,益敦厚谊,实为幸甚。
列附我郊诸号芳名,各祈盖章于左:
值东长美号、玉兴号、瑞胜号、永隆美、干美号、裕振成号、昆记号、协荣号、震裕号、(以下十六号略之)
光绪二十二年九月八日公同立约
第二之二郊规
窃谓:营商贸易,共欲货财之生殖;佥筹议约,同期益振之良谟。我布郊者,前章虽创,无奈,尔来景况迁变,奸策滋生,多为被欠所误,以致血本无归,不可胜数。今者,公订新章,胪列于左,凡我同门,各须照约,毋违厚望。则际履端肇庆,耶可展策,庶启后祚绵祥,有关裨益也。为序。
一、公议:我郊设立一签,书明诸号芳名,照为转流周复始。凡有本郊公务,以及时价增贬,值签之人应传请诸号齐到公所,妥举传定价目,一律通行,以昭公允。毋庸挂欠,免伤血本,是所深望。
一、公议:各埠号由今庚起,以及前账未清还者,不得复付货件。如系欠家有与债主议约,二比许诺,立单付证,方听交关。此系顾全大局,切勿自误。
一、公议:各埠号如有挂欠我郊账项,未见设还,而彼备金别采,若被债主察出真情,不论该号何人亲到,以及寄项若干,悉听债主挡住。该接承之号,务必将银信或单底赉出公览,以存炳据。及该号有欠几家之数,有出声明者,须并就账现出共观,同堂阻挡,以待二比策直,方任交关,违者罚金五十圆。倘承接之号若贪图些利,私将单信改易匿混,再罚金六圆,均充本郊金义兴祭费之款。
一、公议:凡有集议公事,值签之处应备点心、烟、茶及工役等费若干,登明公账,候设抵或捐分付偿,俱无不可。
附列我郊诸号芳名,各祈盖章于左:
值东长美号、玉兴号、瑞胜号、永隆美、干美号、泉裕振成、昆记号、协荣号、震裕号、(以下十七号略之)
祗因本郊所订诸章,系谓被欠一节起见,致不得不重新议约,以绝侥吞。如有带货往售于埠头,似此既欠家易于谋采,何患债主之定章。爰再集共议,由此后,我郊诸号不得带货到埠发售,并不得假手佣为四处走鬻,阳奉阴违;倘有此情弊者,照前章加倍重罚。此系公同议约,各悦合应附批存据。三月六日再议,批照。
光绪二十二年二月二十日公同立约
第三缘簿
台南芳义和公订章程,列明于左,存据:
一、定:众司阜各人在本店做工者,账项不直,听其阻挡,不可故违。
一、定:司阜不住本店,账项未楚,亦不可准倩。俟其清楚,准倩。
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