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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给台湾县业户林廷佐准此。
乾隆三十八年十月日。
第五山关字
立山关字人卓猴社番妇卓猫厘,有承祖遗下山仑一所,坐落拔马,土名来仔拔崎。内有风水一穴,坐东北,向西南,愿送与简寿老六房等安葬亲柩。上至山顶分水,下至园墘,左至沟仔,右至沟仔,四至明白为界,付其开剥成坟。在场经收过花红礼物,日后不敢生端反悔滋事。保此山仑果系是厘承祖物业,与别番亲人等无干,中间并无别人求葬,来历不明等情;如有不明,厘出头抵挡,不干简宅之事。恐口无凭,立出山关字一纸,付执为照。
嘉庆十九年二月日。
为中人朱加弄
在场人潘时朗
立出山关字人卓猫厘
代书人池怡物
第六之一卖绝尽契字
立卖绝尽契人张妈■〈忄兴〉,有承祖父应份阄分下则田园二段六甲四分,与堂弟韬合伙,尚未分明,年征课粟二十六石九斗三升一合一勺,丁银照配。内带湖尾小埤二口,又带公埤二口,新埤仔旗捍湖十分应得三分,坐落保东里,土名连表湖一段,东至山峰,西至山峰,南至堂叔田,北至山峰。又一段,东至水沟;西至山峰;南至堂兄田;北至藔后山边水圳,四至明白为界。今因乏银费用,■〈忄兴〉将自己一半应分三甲二分,配课十三石四斗六升五合五勺,■〈勹外云内〉丁银照配,托中引就绝卖与堂弟韬,照时价佛头七百大元。其银即日同中收讫;田随付与韬掌管招佃,耕作输课,永为己业。自此一卖终休,日后子孙不敢言找洗滋事。保此田园果系■〈忄兴〉应得一半之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借他人为碍,以及来历交加不明;如有不明,■〈忄兴〉自出头抵挡,不干堂弟之事。此系两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卖绝尽契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实收过契内佛头银七百大元完足,再照。
内抽出田二甲二分,并公埤二口,典与德利号佛头银二百五十元。
嘉庆二十年四月日。
为中人堂兄启明
立卖绝尽契人张妈■〈忄兴〉(自笔)
知见人堂叔辉腾
第六之二卖杜绝尽根契字
同立卖杜绝尽根契字人保西里大人庙前张陈氏,有自置下则田园二段,受种六甲七分,年征供粟二十六石九斗三升一合一勺,又带■〈勹外云内〉丁饷银二钱八分六厘,户名张益等。其田园内带湖尾小埤二口,新埤仔旗杆湖十分应得三分。其田园址在保东里,土名连表湖一段,东至山峰分水,西至山峰分水,南至吴家田,北至山峰分水。又一段,东至水沟,西至山峰分水,北至山峰分水,并田边藔地一概在内,四至俱各明白为界。今因乏银抵完供课,将此田园二段出卖,先尽问房亲人等不承受,外托中引就卖与德利号出头承买,三面言议时价佛银七百大元。其银即日现交收讫;其田园随即踏明界址,交付银主掌管分收,完纳供课。一卖千休,后日不敢异言生端。保此田园果系张陈氏等自置之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卖他人为碍以及交加来历不明等情;倘有不明,张陈氏等自出首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卖尽根契字一纸,并缴连上手契二纸,共三纸,送执为照。
即日同中见交收过契面佛头七百大元完足,再照。
道光二十八年三月日。
在场人曾孙张金印
立卖尽根契字人张陈氏
为中人陈绵章
代书人洪朝基
契尾
计开:业户德利号,买张陈氏下田园二段,坐落连表湖,用价银四百六十二两,纳税银一十三两八钱六分。
布字九千九百五十六号。
右给台湾县业户德利号准此。
道光二十八年八月日。
第六之三卖杜绝尽根契字
同立卖杜绝尽根契字人台南市第一区府东巷街邓德利,三房轮流公业,即次房邓延年、邓延良,长房邓延熙,三房邓延锺、邓达等,有承祖父明买过张陈氏下则田二段,坐落保东里,土名连表湖尾,小埤二口,又新埤旗湖十分应得三分。又明买过林天、张棍旗杆湖两埤水翻一厘三毫。第一段,东至山峰分水,西至山峰分水,南至黄家田,北至山峰分水。第二段,东至水沟,西至山峰分水,南至李家田,北至山峰分水,又至水沟并田边藔地一概在内。此二段田,经丈下则田七甲三分一厘零五丝一忽六微正,新丈八甲三分二厘九毫五丝,年带地租金二十二元九十一钱六厘正,四至明白为界。今因乏银别置,将此田先尽问房亲人等不肯承受,外托中引就尽卖与外新丰里关帝庙街黄敏,三面议定时用七三银七百五十大元。其银即日同中见交讫;其田随即踏明界址,交付银主掌管,招佃耕作,收成纳租,听其推收过户,永为己业,不敢阻挡异言生端滋事。一卖千休,日后子孙亦不敢言及找赎之理。保此田果系是延、熙等承祖父明买之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为碍以及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情,延、熙等愿自出头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杜绝尽根契字一纸,并带上手红白契三纸,明买水翻字一纸,丈单一纸,共六纸,付银主收执为照。
即日同中见收过契面七三银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