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份,各房栽种,合登明,照。
批明:埤南大埤业已截卖张玉臣掌管,其价银除公同修理屋工料及还借款外,尚剩几多,已照五份均分,各房支清矣!合登明,照。
批明:公屋竹园禁止私伐;如敢故违,闻众公罚,不饶吞,登明,照。
光绪二十一年(乙未)正月日。
代书宗亲苏仪廷
场见族长周成和
同立合约字人长房周仁记(即佛佑)
次房义记(即太平)
三房礼记(即进贵)
四房智记(即维泽)
五房信记(即新扶)
第六九阄书字
立阄书字长房连乞、次房连贵、三房连英、四房连正,言念碍于次房连贵况于枉古尚未有继嗣。窃闻张公九世同居之风成而可慕,然茂树必有生枝,兄弟必能分爨,古今传之于今,吾人能不望风怀想,亦不能安忍一旦而分爨乎!爰是邀请家房姻戚公同妥议,将承祖父遗下大租粟本厝公租、鸡笼头店税地基及牛椆港公租、土宠间租粟、沓田公租、北势湖园税一概在内,付父亲、母亲逐年抽为日食之资,缴完正供社租,并及公妈年节祭扫费用,其雷公陂田段以及家器物业所有欠债项,俱各按作三大房均分支还。此系公同妥议,拈阄为定,各管各业,不得争长竞短,以失和气。惟祈螽斯衍庆,鳞趾呈祥。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阄书字三纸一样,各执一纸,付执为照。
批明:父亲、母亲逐年应收大租粟抽的并本厝公租,年该应纳正供社租口粮;其余剩者,珍夫妻日食;如百年已后,留存公尝之资,各房照序轮流祭扫,周而复始。如是值年之人,至期将图记、租簿、正供单、社租单交过下值年之人收照,各房不得擅行变卖,亦不得争收,再照。
批明:父亲、母亲逐年应收鸡笼牛椆港公租、沓田公租、土笼间租、北势湖园税、鸡笼店税地基,逐年自收夫妻日食及年节祭扫之费,各房永远不得异言生端数目之事。此系父母百年以后,将此六段日后按作三大房均分,各房亦不得争较混收,再照。
批明:长房长孙忠义应得竹围外园田二段,东至小圳为界,西至竹围外公田为界,南至公竹围脚为界,北至大路为界,再照。
批明:长房连乞应得雷公陂田一段(以下略)。
批明:三房连英应得雷公埤一段(以下略)。
批明:四房连正应得雷公田一段(以下略)。
批明:次房违贵应得租业是三房均分,日后不拘何房有男儿过继,无论先后,对父亲给出养育佛银一十二大元,各房不得争较,批明,再照。
批明:如是有承高曾祖之公尝,如是值年之际,须要三大房当同到佃公收公费,其余剩者照三大房均分,批明,再照。
一、批明:雷公陂田契据全宗共八纸,现尚未分执,暂交三房连英收存;倘要用时,取出公照,不得推诿,俟后日分拆时各分各执,批照。邱静山手批
一、批明:抽出北势湖大坵园,于光绪十一年十一月,经归就与堂侄益辉掌管,批照。邱静山手批同治五年十二月日。
代笔族叔祖庆云
知见堂伯五子
兄俊哲
母舅人尤成家
在场父亲国珍
母亲尤氏
立阄书字何连英、何连乞、何连正
一、批明:沓田公租谷七石正,又鸡笼店税地基抽出作三大房均分,照。
一、批明:承公租谷九石六斗正,按作三大房轮流耕作,周而复始,各不得拖过期限,声明,照。
一、批明:前有正身茅屋计共五间,中间抽出为公厅,左右尚剩四间,连正侄忠义应得,又右畔瓦屋一概连英应得,别房不得混占,照。
一、批明:北势湖园若有人掘土者,税银历年母亲收为养赡之资,声明,照。
一、批明:土笼间租七石,有向尤成家借其佛银五十一大元正,利息逐月加二行;若要赎回之时,母利按作三大房均摊,或不均摊齐足,不能相争此业,照。
一、批明:土笼间尚有找洗字一纸,系是连英收存,后日行用,不得刁难,照。
光绪十年十月日。
再调处表兄林华衮
堂兄振英
族叔福全
代书益辉
第七○嘱书字
立嘱书字人母亲李张氏,有承前林氏螟一子,名曰维孝。氏同先夫生二子:曰维继、曰维德。窃念九世同居,张家休风尚在;百年合食,郑氏懿范犹存,氏岂不欲尔等效古人之法乎!然而木大分枝,水流分派,理固然也;况生齿日繁,合食维艰。爰是邀请房亲公同妥议,截长补短,先抽起养老婚资以及充长而外,田园、房屋、杂物等件俱作三份均分,祀告祖先,拈阄为凭。自今以后,各业各管,不得藉端滋事,致伤和气。惟愿尔等守己经营,倘能创业垂统,克振家声,以显耀门闾,增荣家族,是所厚望也。此系氏及族亲等当堂妥议,至公无私,口恐无凭,惟书可据,立嘱书字一式三纸,各房各执一纸,永远存照。
所分条目开列于左:
一、批明:大公公业归氏执掌,庄中出捐小事,一概氏支理;倘有不测大公事,次、长、三房照份均摊,声明,照。
一、批明:抽起承买李士丙烟墩堂前菜围仔份由园山埔,带契一宗,以为维继、维德婚娶之资及氏老赡;百岁后有余不足,均系维继、维德抵挡,与维孝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