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紧要、次要,添派文武员弁分防驻守,严拿接济」一折,海盗之未能克期殄除,总由接济之未能查拿详尽;近年浙省办理巡防口岸章程不及闽省之严密,较之广东尚为差胜。阮元去浙江巡抚之任已及三年,今复任其地,务当认真筹办,以靖盗源。如从前邪匪奔窜山榖,坚壁清野,即能制其死命;洋面断绝接济,为制海盗第一善策。如果查拿严密,一切水、米、火药、篷索等件无从透漏,其盗匪在洋劫掠商渔货物亦不能上岸销赃,匪众资生之路既绝,党伙必日形涣散,不患其不束手就縳。即沿海奸民不能与盗往来,无从觅利,亦必各谋生理,复为良民。其浙省沿海土盗,亦应上紧缉拿;毋令日久滋蔓,扰害地方为要。将此传谕阮元并阿林保知之』。
--以上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二。
三月十三日(己酉),谕内阁:『赛冲阿奏「请分别修造台湾哨船」;并称「近年官兵出洋捕盗,每因船只低小,难以仰攻,应请酌量变通』等语。台湾战、哨各船,攸关缉捕,与其多造小船徒糜工材,莫若酌改大船,俾资得力。着将应行造补梭船十七只裁汰,改造二丈三、四尺梁头大船八只。其应小修之「善」字号船只,屡经驾捕,损动过多,并着照大修例价办理,以便出洋捕盗之用;余俱着照所请行。至台湾班满换回内渡官兵,在洋遭风淹毙漂没至二百六十余员名之多,情殊可悯;着加恩照例恤赏』。
--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三。
夏四月十三日(己卯),予福建出洋遭风淹毙把总黄鼎、外委苏荣宗祭葬、恤荫,兵丁郑国宝等五十一名赏恤如例。
十四日(庚辰),予福建出洋遭风淹毙兵丁郑振光等六名赏恤如例。
十七日(癸未),闽浙总督阿林保奏,大岝洋拿获盗犯出力人员。游击麦鹰扬等升擢有差。
二十五日(辛卯),闽浙总督阿林保等奏报拏获蔡牵义子蔡二来。赏署知府直隶州知州徐汝澜知府衔。
--以上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四。
五月初九日(甲辰),闽浙总督阿林保奏,拿获艇匪出力人员。游击陈梦熊下部议叙。
二十一日(丙辰),闽浙总督阿林保等奏报官兵剿擒蔡逆伙盗多名。得旨嘉奖,擢参将衔周国泰署福宁镇总兵官,总兵官孙大刚等下部议叙,千总周应元等升擢有差,赏兵勇詹名显等顶带、银牌。
以福建福宁镇总兵官马应国不谙水师,命候补陆路总兵官。
二十四日(己未),浙江巡抚阮元奏,攻击盗船受伤杀贼并捕盗出力人员。署参将朱天奇下部议叙,擢千总谢荣耀为守备。
--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五。
闰五月初六日(辛未),谕〔内阁〕:『据阿林保等奏「查明李长庚世职,请以自幼抚养之次子承袭」一折,据称:「李长庚查无亲生子嗣,其诸侄中除螟蛉之子例不准袭外,祗有李世润、李廷孚二人系属亲侄。但李世润赴台年久既无下落,李廷孚又不务正业,皆李长庚素所憎恶;且于李长庚殁后,亦不奔丧成服,不堪承袭。现据李长庚之妻吴氏呈明,恳请自幼抱养同姓之子李廷钰为嗣袭职等语。李廷钰既系李长庚自幼抚育,立继为嗣,李长庚平素钟爱,现据伊妻吴氏呈明,经阿林保等亲加验看,称其人尚明白清秀,可有出息;自应即以伊承袭。李廷钰着准其承袭李长庚世职;俟服阕后,照例由该督、抚给咨送部引见。至其亲侄李世润赴台年久,查无下落;李廷孚不务正业,于李长庚殁后不知回籍成服,已属乖谬,将来即应治以不奔丧成服之咎。设再有争继等事,着地方官奏明从重办理』。
闽浙总督阿林保等奏报剿捕蔡牵、朱濆伙党。游击陈梦熊以参将用,赏花翎。
十一日(丙子),予福建出洋淹毙兵丁蔡宗等十四名赏恤如例。
十六日(辛巳),两广总督吴熊光奏:迭获洋匪出力人员。守备何国斌等升擢有差。
以翰林院侍讲学士陈嵩庆为福建乡试正考官、兵部郎中慕鏊为副考官。
--以上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六。
六月初三日(丁酉),福建水师提督张见升以贻误捕务,革职逮问。调浙江提督王得禄为福建水师提督;以浙江定海镇总兵官何定江为提督、福建台湾协副将邱良功为定海镇总兵官。
十一日(乙巳),以福建按察使庆保为陕西布政使、福建兴泉永道王绍兰为按察使。
十八日(壬子),赏候补都司孙全谋三品顶带,为广东左翼镇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七。
秋七月初六日(庚午),闽浙总督阿林保奏报游击原琴奋勇剿贼。得旨嘉奖,擢陈琴为参将,赏花翎;余升擢有差。
初十日(甲戌),谕军机大臣等:『据阿林保奏「蔡逆窜回闽洋,先遣贼目探听官兵消息,经舟师将人船一并擒获」一折,该将领等奋勇可嘉。惟是官兵所获贼船并末焚烧,船内炮械亦毫无遗失;即当乘此锐气,用彼之船,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当该镇将具报到日,阿林保亦应密示计谋,令该镇将或将官兵改换衣装、乘坐贼艇,往迎蔡逆;该逆见其原船驶回,亦必深信不疑。设蔡逆自坐大艇前来,该将弁等正可乘势跳拢,将蔡逆并力擒获,岂非奇功;